首先螺旋状的柠檬皮就是功力考验,厚度宽度都要刚好,接着将白兰地淋过柠檬皮,点燃后悬挂在咖啡杯缘,在香气最盛的时候端到客人面前,才算是完成了一杯火焰咖啡。
正熙先以热水烫杯,准备接咖啡时突然联想到,两人点的咖啡,就似他们的个性。
那不勒斯简单温和,但知道的人并不多。
火焰咖啡华丽繁复,一般人虽然听过名字,但懂得怎么喝的人却有限。
一样加有柠檬,一个是加入杯中,一个却是悬边燃烧。
正熙将准备好的两杯端到座位区,官仲仪对她一笑,她正想回应些什么,耳边却听见潘才驹的声音——
“正熙,坐。”
正熙依言坐下,刚好面对着官仲仪。
好像……是第一次这样看他。
玻璃窗旁,八月的阳光非常大,应该是有点刺眼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却一点将眼睛眯起来的意思都没有。
她看着他,而且还很惊讶的发现,即使以无私的眼光评判,官仲仪都十分有吸引力。
虽然有点不循常规,但却不是恶劣。
“正熙?”
斑挺的鼻子跟薄唇让他看起来十分有书卷气。
最重要的是他的眼睛,他看人的样子很专注,专注得让她想起梅格莱恩演的那部电影。
苞“印象”中的人好不一样。
“正熙?”
自从两、三个月前在二楼店长办公室里认出官仲仪,也想起他那个半开玩笑的约会后,她一直没有好好的看他,所以才会一直没发现——他明明就已经不是以前那个飞扬跋扈的大学生了啊。
“童正熙?”
正熙终于回过神来,迎上的是官仲仪含笑的眼神与潘才驹的不解,三秒过去,才想起事情不妙。
天啊,她在做什么?她对着官仲仪的脸发呆,而且还是在潘才驹面前?
辟仲仪会怎么想?
潘才驹又会怎么想?
“对不起,我有点、有点……”她有点说不出来,“我很抱歉。”
潘才驹难掩主管个性,虽然不是生气,还是给予了关爱的眼神,“发呆不是好习惯。”
“我会注意。”真丢脸。
辟仲仪到现在还是维持着那难言的笑容,虽然非常愉快,但是好看的薄唇边却带着些微诡谲的气息。
“总公司的人对台北门市这次的主题以及表现程度都非常满意。”轻啜了一口火焰咖啡,潘才驹以一种菁英人士特有的语调说着,“这个星期天晚上文化部会有一个非公开性的宴会,总公司对这次的负责小组很感兴趣,所以我希望你们能一起出席。”
语毕,潘才驹看着他们两个,等待答案。
正熙犹豫着,三个人?那她算是谁的女伴?是要官仲仪另外找一个女生,还是潘才驹另有人选?
考虑之中,官仲仪闲适的开口了——
“我想,由正熙代表出席比较恰当。”他双手交叠,表情十分惬意,“三个人出席实在不太符合宴会礼仪,四个人又太多,我觉得两个人比较刚好。”
正熙强压下不满,“你真的觉得两个人比较刚好?”
“这是基本常识,正熙。”官仲仪的眼神在阳光耀眼的午后显得格外明亮,“何况我那天有事,早先约好的,推不掉。”
常识?有约?真是,太、好、了。
这个官仲仪,还真奇怪得让她无法了解。
他喜欢她不是吗?
对她一直很用心不是吗?
最重要的,他已经看出来她在犹豫了,为什么就在这时候停下了他的关心与付出?
她积了许久的疑惑,好不容易在上去次莺歌的时候问出来了,但得到的答案竟然是“我不在你的考虑之列”。
多可笑,他一开始就知道她将金钱视为安全,差距不是后来才形成的,为什么会说出那样没道理的话?
“正熙,你的意见呢?”潘才驹问她。
“好。”正熙赌气似的?起下巴,“我去。”
***
正熙与潘才驹的第一次约会,就在衣香鬓影的华尔滋乐曲中进行着。
宴会的地点是在阳明山上的私人别墅里,占地广阔,门禁森严,光看守卫的阵仗就知道不是普通人家。
进到屋中,更是一片灿烂无比。
潘才驹跟她解释,“主人是务农出身,对那一代的人来说,最好的装潢就是金色。”
“如果以那样的标准来说,这里简直是,”正熙环顾四周,触目所及金色的地毯、金色的吊灯,金色的画框、金色的杯盘器皿,以及主人身上的金色礼眼,“很有诚意的一栋别墅。”
对于她隐藏的戏谑,潘才驹报以欣赏的一笑,“就当作是来玩的,反正吃吃喝喝完之后,我们就走人。”
近距离接触后,正熙发现他的确是杰出的社交人才。
他可以听老先生们话当年,可以从打扮得很糟糕的女士们身上找出一、两个优点,对于小孩子们也颇有耐心。
宴会中,一个四十多岁的贵妇走到她身边,笑说:“很不错的男孩子。”
正熙微微一笑,“他人很好。”
当时,潘才驹正在跟总部经理聊天。
虽然年纪轻轻得到这般重用已诚属难得,但是总部经理与台北部门的店长毕竟地位还是颇有差别,奇特的是,即使有着明显的职位差异,潘才驹的感觉就是很自然,不卑不亢,对任何人都像对待朋友一般的聊天。
斌妇呵呵直笑,“你有个可以跟姊妹淘们炫耀的男朋友。”
“他?他不是我男朋友。”正熙连忙解释,“他是我的上司,我是他的下属,我们的关系很单纯,不是男女朋友。”
斌妇有点意外,“我看你们相处得不错啊。”
“我之前看过一份关于朋友的报导,介绍了一对下棋的好朋友,其中一人是大公司的董事长,另外一个却是那间公司的清洁工友。”正熙刚好想到那篇文章,顺口说了出来,“只要位高的人不摆架子,位低的人不刻意逢迎,即使职位上有差异,还是可以相处得很轻松自然。”
“你不喜欢他,还是他不喜欢你?”
“什么?”这老太,不,这位金光闪闪的贵妇在说些什么啊?
他们只不过一起出席某个宴会,又很恰巧的穿了同一个服装设计师的作品,为什么非得扯上谁喜欢,谁不喜欢不可?
“男女之间呢,是不会有友谊存在的。”贵妇此时的神情很像电视上的某位命理学家,“两人如果有友谊,其中一方的友谊一定含着隐晦的爱情。”
斌妇丢下这串让正熙难以理解的话之后离开,留下她一个人站在原地,一时之间反应不过来。
隐晦的爱情?
如果说有的话,那应该是,呃,她吧。
到卡农工作一年多以来,她的眼中一直只有潘才驹一个人……虽然玮玲说那只是个假像,幻想或是精神投射之类的东西,但无论如何,她心中没有其他人这点是可以肯定的。
正熙觉得自己“应该”是喜欢他的。
他是一个完美的典型,家世好,人品好,有将来性,且是她所认识少数的年薪百万单身汉。
他的出色,满足了她某部分的期待。
总是忍不住的想,跟他在一起,一定可以摆月兑过往对于余钱的恐惧。
包诚实的说法是,他让她知道,王子不只存在于童话。
王子可以是活生生的人,比童话更棒的是,这个王子不需要受到国王皇后的限制,他也许可以是第二个娶灰姑娘的王子。
那天晚上潘才驹送她回家,在公寓楼下,他替她拉开车门,并细心的顾及她曳地的长裙,“谢谢你让我成为许多男士嫉妒的目标。”
“也谢谢你让我挨了许多小姐的白眼。”
他笑了起来,“我们以前大概太少说话了,我一直以为你是那种静静的,被欺负也不会吭声的女生,没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