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独生女,想找个人拌嘴都没有对象,幸好邻居很多,不然以她活泼外向的个性,她会无聊死。
“我有四个弟弟。”辜至酷再度被动回答。
嘴巴说着,但他的脑袋并没有闲着,深海般难以捉模的眸子继续研判着,她的目的真的只是想要他娶她那么“单纯”吗?
他真的很想知道,她的态度为什么可以那么从容不迫?
她不是“有求”于他吗?
震慑于他的权威感,或者说震慑于这间位在联通环球集团大楼第四十六楼的四十坪宽敞办公室也行,她应该跟大多数的人一样,面对他就会自动皮皮挫才对吧?
可是,她从走进来到现在,没有半点要开始怕他的意思。
黑色办公桌后的辜至酷浓眉一挑,双手缓缓交迭成尖塔。
他可以视为挑战吗?
不必问了,因为他的脑内组织已经自动把她归类到“待挑战”的项目里去。
没错!绝对的自找麻烦。
谁叫他天生就爱不可能的任务,明知道这种麻烦事应该越早打发越好,但他却该死的想知道,她为什么不怕他?
在他没有弄清楚前,他不会那么快打发她走。
“哇!四个?”荳莲眼里跳月兑出一抹兴奋的光芒,她热烈的扳着手指头。“那你们家就是五兄弟喽?你妈怎么那么会生,一连生了五个男生啊?好厉害哦!”
像她老妈就不行,四十六岁那年生了她之后就再也下不出第二颗蛋了,害她只好变成孤单小孩。
“但她一直想要一个女儿。”他不自觉的说出了他童年时,母亲常叨念在口中的心愿。
“哈~”荳莲眼睛一亮。“孟婶也一样耶……哦,孟婶是我家附近的邻居啦,她生了四个儿子,比你家少一个,但她常常说,她情愿用她四个儿子换我一个,因为她生病时,只有我会熬稀饭给她吃。”
“听起来,妳在山上的生活很不错。”看着她璀亮灵活的眸子,他巧妙的把主题拉回来。“听着,或许我可以给妳一笔足够的生活费,让妳回山上过安稳的日子。”
“那怎么行?”她双眼霍地大睁。“你我非亲非故,我不可以收你的钱。”
奔至酷狭长的眼眸冷然一瞬。
不可以收钱,但可以叫我娶妳是吗?
压住满腔的不以为然,他很“有情有义”地说:“但是妳父母都过世了,现在妳无依无靠……”
“所以你得娶我,这是我爸妈临终前的愿望。”荳莲顺顺的给他接下去。
一瞬间,辜至酷嘴角扬高了。
撇开两人之间有没有感情这件事,她真的不知道吗?身为辜家的人,他是绝对不可能娶她。
他匪夷所思的表情令荳莲耸了耸肩膀。
“我知道你不想娶我,可是,这是我爸妈临终前的愿望,我已经答应他们了,所以我必须要做到。”
当然啊,见到他本人之后,她不认为他会娶她。
他的面貌出众,有点酷冷,外型……怎么说呢?
他们山上根本没有像他这种的人。
他看起来很有权威感,而她所认识的人里面,最有权威感的人就是她的高中校长了,但他跟高胖的董校长又一点都不像,所以她很难将他定义耶。
“但我不是妳,妳的承诺不代表我的。”他忍耐地说。
荳莲定定看着他,眸子里有股坦率和纯稚。“可是我爸妈说,你也答应他们了耶。”
懊死!
奔至酷挫败的握起拳头。
他也答应了他们,这就是症结所在!
“我那时根本不知道他们会提出这种要求……”他紧蹙着眉峰。
那年他大二,回台湾度假,为了挑战自我,所以他见鬼的去人生地不熟的梨山探险,结果差点被冻死。
是那对姓莫的夫妇救了他,而他又见鬼的坚持要报答他们,所以把全身上下最值钱的名贵男表交给他们,并见鬼的留下连络方式和一张他亲笔写的“保证书”,还见鬼的说──
“相信我,我辜至酷有生之年,无论你们对我有任何要求,我都会做到!”
而现在,那个“要求”来了,但他一点也不想“做到”……
“辜先生,你想反悔吗?”荳莲用一双清澈的眸子瞅着他问。
这人怎么这样啊?
她好失望哦,爸妈眼光很差哦,居然要她跟这种显然想要逃避责任、言而无信的男人结婚……
唉,她又不是乞丐,虽然家毁了、爸妈死了,但她有双手,可以用自己的劳力赚钱养活自己啊。
她之所以千里迢迢的从山上来台北找他,只是为了遵守她对父母的承诺罢了,真的只是这样。
她知道他看起来像是有钱人,可是她并不是来贪图他的钱,但他的态度却好像她在半路认有钱亲戚似的,她爸妈还说他是个很懂得感恩的年轻人,他们很放心把她交给他。
在她看来,他一点也不懂感恩,恩人的女儿在面前,他却只想打发她走,还有,他是长得很好看,可是哪里年轻了?
莲啊,妳放心吧,那个年轻人跟妳很相配……
爸妈的话浮现眼前,荳莲这时觉得他们当时的眼睛一定是月兑窗了。
要不是有爸妈的这句话,让她鼓足勇气前来,要不连她自己也觉得贸然跑来“认丈夫”这种事很瞎,不过承诺就是承诺,她答应爸妈的事就一定要做到。
“如果我派人整修好妳的家和果园,妳肯回山上去吗?”辜至酷刻意忽略那刺耳的“反悔”两字,直接跟她谈条件。
莫荳莲说莫氏夫妇在圣纳台风中,因为死守果园而被倒塌的房舍压成重伤,在医院急救了两天,最后仍宣告不治。
丙园和他们的家也一并在风灾中摧毁,现在根本不能住人,更惨的是,大多数当地的果农都这样。
如果他替她把房子修好,把果园也重建好,然后再给她一笔她一辈子生活都不成问题的……呃,安家费……
那么她应该很乐意回到自小长大的山上吧?毕竟那是她最熟悉的地方,台北不属于她。
“嗳,你还没听懂吗?辜先生──”荳莲用一种“你是不是理解能力有问题”的眼光看着他。“我什么都不要,只要你跟我结婚就行了。”
见鬼!
奔至酷忍住快飙出口的脏话。
懊死的“什么都不要”!
一旦跟她结婚,她就等于“什么都要了”,不是吗?
当她成为他的妻子,要什么没有?
他不懂,救他时的莫氏夫妇,看起来已经有五十多岁了,从那时候距今起码也十年了。
也就是说,他们如果健在,现在是六十多岁的老人家。
他们怎么会有一个像莫荳莲这么小的女儿呢?
她说她今年才刚从高中毕业,本来打算在果园帮父母的忙,不打算升学了。
换句话说,她才十八岁,或者更小,可能只有十七岁。
他怎么可以娶一个小他整整一轮的少女?
没错,这就是他之所以不能跟她结婚的理由,她太小了,他不能娶她,他们之间一定会有代沟,更何况他的心里有别人。
凌芷珊是个不错的女子,虽然他们之间并没有约定,但如果没意外,他妻子的人选就是她了。
他们志同道合,她也是IM的股东之一,她成熟、幽默、利落果断,他很欣赏她,他们常一起吃饭、喝咖啡、看电影,讨论工作。
即使现在他不得不回到台湾,但他们天天都会在MSN聊几句,他也藉此知道IM的消息,毕竟那是他创办的,他对IM有份割舍不下的感情。
他打算回美国之后跟她再进一步发展,而且在不久前,他才在闲聊之中询问她有无回台湾工作的意愿,毕竟她的家人也在台湾,如果她能回来,那么就是最完美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