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霖今年已经高二了,被母亲宠得无法无天,功课吊车尾不说,还会欺负她这个做姊姊的。
有几次她去打扫他房间时,发现他不但会抽烟,还偷藏,这些事她没有告诉宠小弟的母亲,反正说了母亲也不会相信,只是她担心,弟弟迟早会闯出大祸。
“我当然知道她是故意的。”刘芳如苛刻的瞪着女儿。“不要以为我没办法治妳的坏心眼,妳这就给我出去买报纸看求职栏,明天就出去找工作!”
朱幸儿默默的拿了钥匙走出公寓大门,外头寒风吹来,她擦掉不知不觉掉下的眼泪。
为什么要哭呢?
她不是老早就对自己做好心理建设?被开除了,母亲不会轻易饶过她……这些她不是早预期到的吗?
可是当她站在客厅中央被怒火冲天的母亲一骂再骂时,她仍然感到伤怀,连一句安慰和鼓励的话都没有,那个只会责骂她的人,真的是她的母亲吗?
买好报纸,她回到家,客厅的灯熄了,她回到自己的房间──一间不到两坪的斗室,除了单人床和小衣橱,没有多余的装饰品。
这个家有三房两厅,主卧室是她父母睡的,另外两个房间是她妹和小弟的,她的房间原是储藏室,所以小得不能再小。
不知道为什么,母亲总是看她不顺眼,从小到大从来不曾对她和颜悦色,对她说话总是用吼的,她若做错事总是一巴掌就飞过来,将她的自尊和渴望母爱的心践踏在脚底。
每当她在母亲那里受到委屈时,总是希望有一天发现那个老是苛责她的女人不是她的亲生妈妈,其实她是个孤儿,她是被这个家领养的,如果是这样,她相信自己会好过许多,也能够理解母亲偏心的理由。
从小,弟妹有的,她都没有,而弟妹没有的──被母亲打或骂,她都有。
小时候有好几个假日,父母带着弟妹高高兴兴的去游乐园玩,她得留在家里打扫,弟妹的生日年年都有大蛋糕和礼物,而她的生日却没有人记得。
这几年,母亲变本加厉的对待她,不准她念大学,要她高中一毕业马上去工作,理由是,家里的钱是要留给弟妹念大学和留学用的。
目前的情况是,小她一岁的妹妹福儿在念大二,有个要好的学长男朋友,过着玫瑰花般的人生,将来还要出国留学,而她,却困在失业的潮流中,不知道自己的下一步要怎么走。
相差一岁的姊妹,命运为什么会差这么多呢?
她好害怕,害怕和妹妹的差距会越来越大,害怕只能羡慕的看着妹妹完成学业,寻觅到完美的人生伴侣,而她却只能困在小鲍司里,日复一日过着毫无色彩的生活。
虽然内心充满恐惧,但她又好无力,因为她根本没有能力改变现状,她的人生彷佛操控在母亲手中,而不爱她的母亲老早就打算牺牲她的人生了。
她,要如何扭转自己的命运?
第二章
经过整整半个月四处碰壁的奔波,朱幸儿的工作还是没着落。
她并不怀疑这个社会的工作机会越来越难求,只是更加认清自己能力的不足,因为不足,所以人家才不录用她,她没什么好怨的。
只是,每每她求职不成的回到家,母亲那责备的眼神让她连吃饭都觉困难,感觉自己是只米虫,是只没有贡献力、只会浪费粮食的米虫……
她的手机在她发呆时响起,一接起来,彼方传来轻快的女声。
“哈啰,小姐,好久没妳的消息了,特别打电话来关心妳一下。”
“思渝……”她忽然又感伤又感动。“听到妳的声音真好。”
钱思渝是她唯一的高中死党,长得美,家里又有钱,还很有正义感,因此当别的同学都因为她内向不已,懒得跟她做朋友时,她丝毫不嫌弃她,和她当起了手帕交。
她们的友谊已经维持了好几年,即使现在两人各分东西,她出了社会,而钱思渝进了医学院,她们还是保持着联络,每隔一个月会见一次面,平常则通通电话,对彼此的情况都很了解。
“怎么了?妳的声音好像怪怪的。”钱思渝敏感地问。
思渝不愧是她唯一的闺中密友,她也不想对好友隐瞒自己的处境。“我被旅行社裁掉了,找了半个月还找不到工作。”
“老天!”钱思渝在那端叫了起来。“那妳妈不就天天给妳脸色看?妳那可恶的弟弟肯定整天都欺负妳喽?”
“还……还好。”她避重就轻的说:“找不到工作,我自己压力也很大,很怕永远找不到工作。”
“妳哟──”钱思渝没有往下说,心知再说下去,只是在幸儿伤口上洒盐罢了。
她和幸儿那么熟了,当然知道幸儿失业,自己给自己的压力不会是她难过的源头,如果家人肯给予一些关心鼓励,暂时的失业就当放假,可以好好休息一下,根本不算什么,甚至年纪轻轻的幸儿可以重拾书本念大学啊。
可是幸儿的母亲异于常人,不知道哪根筋不对,她把女儿当继女来对待,根本不可能容许幸儿在家不工作。
“这样吧,我来帮妳介绍工作。”钱思渝很爽快的提出建议。
“真的吗?”朱幸儿整张脸庞都亮了起来。
“最近我听堂姊说,她的秘书助理走了,正要找人递补,妳刚好可以去试试,我明天就打电话给她。”
“秘书助理……”她踌躇了。“可是我什么都不会。”
“放心!”钱思渝胸有成竹的说:“我堂姊跟我很好,只要我开口,她一定OK,再说,有她罩着妳,我也比较放心。”
既然思渝这么有把握,她也不想再推辞了,现在的她只求有工作机会就好,至于进入公司之后要做些什么,她可以慢慢的学。
嗯,对,可以慢慢学,她相信勤能补拙,只要她用心,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币上电话之后,她觉得心情顿时轻松起来。
心情一放松,她终于一扫半个月来的阴霾,有了写罗曼史故事的心情。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养成了写罗曼史的习惯,其实故事里的女主人翁就是她自己,借着女主角走遍世界各地遇到的一段段动人又浪漫的爱情故事,满足她对爱情的憧憬。
以前,她喜欢看日剧,觉得日剧很浪漫,后来,她迷上韩剧,刻画深情的韩剧总能轻易的打动她,于是她开始尝试把浪漫的感觉写成故事,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享受编织爱情故事的乐趣,这也是她唯一感到幸福的时光。
然而,她虽然喜欢写爱情故事,但却不曾作过投稿的大梦,她写罗曼史是写给自己看的,只要自己能再三回味就好,并不希冀能够公诸于世,而且她也没那个勇气投稿,还是自己看就好。
打开抽屉,她要拿写罗曼史的本子,忽然之间看到一只黑皮夹搁置在她的抽屉里。
“天哪!”她瞪大眼,连忙拿出皮夹。
她当然记得这是她在那间大饭店的沙发里捡到的皮夹,只是已经过了半个多月,这皮夹的主人一定早就急坏了吧?
她暗骂自己的胡涂,那天原打算结帐时将皮夹交给饭店的柜台人员的,最后却忘了这回事,直接把皮夹带回家。
回家之后被母亲骂了一顿,又花了好多时间看求职栏,居然就这么忘了她把皮夹放在抽屉里,准备隔天要联络皮夹主人之事。
再多的自责都于事无补了,事不宜迟,她得快联络人家!
她连忙打开皮夹,寻找可联络的线索。
这是一个男用长夹,深黑色,皮质甚好,看起来像是用了很久,但质感仍在,皮夹里除了信用卡和证件,约莫有两万块现金,都是两千元的面额,一迭薄薄的,并不占空间,也不影响皮夹简约的外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