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很喜欢叶初冬,不嫌弃她孤儿的出身,拿她当亲生女儿疼,也认定她就是萧家未来的儿媳妇,不时便催促儿子快快把这乖巧的女孩娶回家,免得夜长梦多,半路杀出程咬金。
面对母亲的叨念,萧仲齐只是漫不经心地听。他承认自己爱初冬,巴不得将她整个人收进口袋随身珍藏,但说到要结婚,还是得慎重考虑。
毕竟婚姻,可是要拿一个男人最看重的自由来交换,生性精明的他,不会轻易就让自己做成这桩很有可能大大蚀本的买卖。
“难道你不想跟初冬过一辈子吗?”老妈质问他。
“当然想!”他不否认。
他虽不热衷结婚,却很乐意与她结缘,不管这段恋情最后成或败,他有预感,她将是他这一生永远牵挂的女人,就算当不成夫妻,也绝对是知己好友。
“小冬,你愿意当我这辈子唯一的红粉知己吗?”有一回,他曾如此半认真半调笑地问她。
“你干妹妹那么多,女性朋友一堆,还说什么我是‘唯一的’红粉知己?骗谁啊?”她不给面子地娇嗔。
呵,居然怀疑他的诚心!
他连忙解释,那些干妹妹都只是纯粹的朋友而已,都是她们主动接近,他对她们并无非分之想,也从不对她们讲心事。
“那也该怪你来者不拒,难道你就不能对她们保持距离吗?”她似笑非笑地睨他。
他也不确定她是否生气了,好像是,又好像不是,因为她总是那么淡淡的,就算偶尔有不识相的女同事亲匿地缠上他臂膀,被她撞见了,她也只是那么微妙地撇个唇,一声不吭。
“所以你很介意吗?”他想确认她的心意。“你是不是吃醋了,要我离那些女人远一些吗?”
“脚长在你身上,你想离她们近一些远一些,我能决定吗?”
这句隐隐呛著酸味的话,终于让他确定,她是介意的,他可爱的小兔子吃醋了呢。
他好得意,好高兴,却也坏心眼地想闹她,当她的面,跟别的女人有说有笑,看她强装镇定,颤动的眼睫却掩不住惊慌。
他是个坏蛋,连对最爱的她,也想使坏。他其实不想伤她心,只是想看她为自己痴狂。
有一回,她真的被他激怒了,脸色刷白,扭头就走。
他知道自己玩过火了,慌乱地追上去,不由分说地搂住她,又哄又亲,每啄吻她一口,胸口便胀满一分爱怜。那是第一次,他兴起对她求婚的念头。
但那念头一闪即逝,很快就忘了,男性渴望自由的本能仍是强过了依恋,直到他从父亲口中,得知母亲罹患了癌症。
他的人生晴空,初次闪过雷电霹雳。他就要失去了吗?那个总爱唠叨地念他,念到他耳朵长茧的老妈?
自从叛逆的青春期过后,他没一件事顺母亲的意,老是让她气得牙痒痒,却拿他没辙。
他知道,自己该弥补的时候到了,于是,在某个凉爽的秋天夜晚,他订了一间位在湖畔的民宿,安排了一顿浪漫晚餐,献上鲜花和戒指。
他求婚了,而叶初冬的反应是惊喜的,深邃如湖的眼潭,孕育两颗甜蜜的泪。
她很感动,而她的感动令他也难以抑制地心脏狂跳,这一刻,他才恍然大悟自己有多深爱她。
为她戴上求婚戒后,他突发奇想,解下系著礼物盒的红色缎绳,一端绑在她纤细的小指,另一端绑住自己。
“这是在做什么?”她惊愕。
“你没听过有关红线的传说吗?”他笑问。
“当然听过。”她迟疑地看他,仿佛不信一个男人也能搬出如此美丽的传说。
“难道你不认为,我们能相遇是月下老人的安排?”他俯身在她耳畔低语:“祂在我们两个的小指上系红线,所以我们才会千里迢迢来相会。”
“没想到你也信这一套。”她觉得有些痒,想躲开他在耳畔呵气,他却故意更贴近她,方唇沿著她秀颈烙下的火线。
她害羞地轻颤。
他觉得这样的她好可爱,重重亲她一下。“小冬,其实我不是想跟你结婚。”
“什么?”她愕然,受伤似地瞥他一眼。
他安抚地轻触她脸蛋,定定凝视她,目光缠绵,深情款款——
“我想跟你,结缘。”
第2章
我们不是结婚,是结一世的缘,就算有一天我们不再是夫妻,系在小指上的红线也永远剪不断。
这是他的承诺,很美的承诺。
而她信了,因为他说话的态度太诚恳,眼神太缠绵,她不能不信,芳心怦然跃动。
“你知道吗?”后来,他对她这样说:“从一开始,我就知道我们会纠缠不清。”
“为什么?”
“你想想,一个男人在酒吧对女生英雄救美,之后又发现两个人在同一栋办公大楼上班,几乎每天都会巧遇,这难道不是缘分吗?”
“嗯,也是。”她同意。
“所以啊,你知道你刚开始的时候,有多令我坐立不安。”
“我让你坐立不安?”
怎么可能?他那么潇洒不羁,而她平凡无趣,如果真有一个人不安,那也应该是她。
“不对,是我。”他猜透她的思绪,认真的剖白。“因为不确定你到底对我有没有意思,怎么我每次对你笑,你都爱理不理的样子?所有女人都喜欢我,你怎么可能讨厌我?”
“所有女人都喜欢?呵!”
“怎么?不相信?”
“这个嘛……”
当时,她不置可否,故作不以为然,但其实心里是信的,太相信了,她亲眼见证,他对女人就是有一种不可思议的魅力,教她们痴迷仰慕。
她,也是其中一个。
只是结婚五年,比起其它女人,她又更多了解他几分,她看到她们没看到的,知道他并不如表面上永远英挺俊朗,他也是个平凡人,也有一般男人的坏毛病。
比如早上起床时,头发乱糟糟地像稻草,比如坐在早餐桌旁,会一面毫不斯文地打哈欠,比如回家时,袜子会随脚乱踢,在客厅地板上留下恶心的两团‘异物’,比如应酬时酒喝多了,会倒在沙发上闹脾气,耍赖不肯洗澡,非要她亲自伺候,他才肯乖乖洗去一身酒臭味。
如果那些女人见到他这样子,还会觉得他又帅气又迷人,将他视为梦中情人吗?
“真不公平,真想让她们也瞧瞧你这副懒散的模样。”
叶初冬轻声自语,有些无奈地瞪着以大字形躺在床上的老公。他又赖床了,几乎每天早上,她都要与他经过一番奋战,他才肯认命起床。
“仲齐,要迟到了。”起初,她会耐着性子柔声唤。
可她愈温柔,他愈是当耳旁风,睡得愈甜。
“萧仲齐!你还要赖到什么时候?快起床了!”非要她提高声调,像个张牙舞爪的泼妇一把扯开温暖的棉被,他才肯听进去。
“几点了?”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
“你谁呢?”她没好气。“七点半了。你不是说今天早上要开会吗?”
“是啊,今天有国外大客户要来……”他喃喃,蓦地一骨碌起身。“糟糕!我还得亲自去接机!”
语落,他急急忙忙跳下床,冲进浴室盥洗。
她目送他闪电般的身影,又好气又好笑,回过头来整理睡得凌乱的床铺,在拍枕头时,心神一时恍惚。
记得新婚时,她每回唤他起床,不管时间有多紧急,他总会嬉笑地将她拉回床上,肆意亲吻她,直到尽兴了才停。现在,他已经不这么做了,连看也不多看她一眼……
一念及此,叶初冬不觉苦笑,说是哀怨也不尽然,,只是偶尔难免感到些许怅惘,结婚多年,激情毕竟是淡了,不似当年炽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