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妈才夸自己聪明盖世,怎么一下子就把她昨天才对她说的事情给忘得一千二净了。
宁筱筑把书包放在一旁,她坐在餐桌前的椅子上,视线锁定在一盘辣萝卜上,她最喜欢一而吃稀饭一面配香辣爽口的萝卜干了。
“对哦!你素有告诉偶啊!”从碗柜里取来一只碗和一双筷子,郭秀珠替宁筱筑添了八分满的稀饭,放在她的面前。
“老妈!你是不是有健忘症啊?人家昨天晚上才跟你说的事情,今天你就忘的清洁溜溜了。”捧起碗,她吃了一小口热稀饭,然后挟了好几块萝卜干塞进嘴巴。
“偶才没忘哩!我只是—一时想不起来。”郭秀珠才不承认她的记忆力减退了,这样—来,岂不承认她年纪大了不中用。“唉?”既然今天不用上学,你干么穿制服?“马上转移话题。她把矛头转回宁筱筑身上。
“我要去学校。”
嗯!萝卜又脆又辣,好吃!宁筱筑好满足地吃着。
“放假了还去学校干么?你是不是被当了,要参加暑期辅导修学分?”
“没有啦!我去学校的图书馆看书啦!”她才没那么逊哩!她的成绩虽然不好,但每一次的总成绩总能低空飞过,惊险过关。
“去看书要穿制服?”
“是啊!这是学校规定的。”再挟起几块萝卜干放进嘴里。嗯!好吃!宁筱筑认为这真是人间美味。“学校规定我们出入学校一定要穿制服,这样才能管制非本校的学生进入学校里打架闹事。”
“哦!素这样啊!偶明白了。”这么解释,她就接受了。“啊!你怎么一直吃萝卜干,稀饭才吃一口而已,真是坏习惯。”看着快被女儿吃光的萝卜干,郭秀珠干脆拿走,不给她吃。
“我还要吃啦!”
宁筱筑嘟起唇,眼巴巴地看着她最爱的东西被收了起来。
“不行,你这样光吃辣萝卜于不吃稀饭是很伤胃的。”郭秀珠把萝卜干收进冰箱里,可是宁筱筑不依。
“拜托!只吃那么一点点,不要紧的啦!”
“偶说不行就素不行,你先把那碗稀饭吃掉,我再把剩下的萝卜干给你吃。”
“我吃了这碗稀饭,我的胃就装不下任何东西了。”
看着碗里冒出的热气,她抗议着。
“不把稀饭吃掉就不能吃萝卜干!”郭秀珠才不理她的哀嚎。
现在这间大宅子由她郭秀珠暂代当家,她地位最大,说话最有威信。而她宁筱筑,则是这间大宅子最没权力的游民,根本没有置喙的余地。
“呜……暴君……”宁筱筑认栽了,捧起瓷碗,有一口没一口地扒着稀饭。
“我吃饱了。”光吃稀饭实在没什么胃口,因此她只草草扒了几口,便丢下碗。“我去学校了。”匆匆交代一句,她飞也似地跑出餐厅。
“喂!今天骆老爷可能会回山上,你别太晚回来。”
冰秀珠拿着锅铲追了出来。
“他回来又不干我的事,我看书会看很晚啦!”
“可是老爷会问起你,他很关心你,简直把你当成自己的亲孙女看待。他难得回来,你总该拨空陪他吃顿饭吧!”
“我没空啦!骆爷爷如果问起我,就说我功课忙抽不出时间陪他嘛!”虽然知道骆爷爷很疼爱她,但要她整天陪着—个老人家,实在是一件很闷的事。
“这样啊!既然你忙着念书,老爷应该会体谅才对!”莘莘学子当然以功课为先,郭秀珠不敢耽误女儿的功课。“啊,对了!”突然,她大叫—声,让宁筱筑打住了脚步。
“老妈,又怎么了?还有事吗?”她回过头,问道。
“有一件事偶忘了告诉你啦!我得赶回南部一趟,过几天是你阿嬷七十岁的生日,我要回去看她,可能要待上好几天。”
“妈,你真是健忘耶!竟然连要回南部的事情都忘记,到现在才跟我说。”对于老蚂不灵光的脑筋,宁筱筑没辙地摇着头。
“我这不素想起来了。”郭秀珠没好气地应道;说她健忘,她可不承认。
“你什么时候回去?”
“今天中午,回到南部刚好傍晚,你小舅舅下班后会顺道到火车站接我回家。”
“哦!那祝你旅途愉快!”反过身,她穿过庭院,朝大门口前进。
“我会很愉快的。倒是你.我不在的这几天,你得准时吃饭,别看书看得忘了时间,老是饿肚子。”郭秀珠跟着走出庭院。
“我知道啦!老妈,你不必十八相送了,到此止步!”对老妈挥挥手,宁筱筑拔开步冲出前院,奔出大门。
“唉呀!这孩子真素的。我还没把零用钱发给她哩!她怎么就跑走了?”郭秀珠自言自语地说着,但宁筱筑已经听不见了。
***产业道路的两旁,树木苍翠,茂密的枝叶遮去了夏日刺眼的阳光。
在某一棵特别高壮的大树下,停着一辆机车,有一名男生坐在机车上,另一名站在公车站牌下,两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
“潘子安,你要去哪里玩?”姚舒纬嘴里叼着一根香烟,帅帅地吸着。
“我要去市区买东西。”潘子安和姚舒纬是同学,两人的交情并不深,今天在这儿遇见纯属巧合。“你呢?”
“我和隔壁女生班的性感小野猫约好了要去跳舞。”
姚舒纬是从市区搬来这儿的,他的父母因为做生意的关系经常不在家,所以才会把他托给外婆,让他转到这里读书。
在十五岁之前,他都住在大都市里,受到大都会环境的影响,他的行为举止和这山上纯朴的人们是那么格格不入,显得世故带点儿流气。
但是他那坏坏的个性和帅气的脸,却很受学校女生的欢迎。
潘子安听说他最新的马子是全校公认最辣的辣妹—宁筱筑,心里不知有多羡慕,因为,她正是他暗恋多年的人。
“真的吗?你要和宁筱筑出去玩……”他问着。
提到宁筱筑,潘子安的脸不由得发红。
自从宁筱筑搬来村里的那一天起,他就喜欢上她了。这个村子里没有一个女孩子比得上她,她那细致美丽的五官,雪白如牛女乃般却透着微微粉红的肌肤,还有那头略带褐色的蓬松卷发,是每个男生的最爱,不用说她那越渐成熟的体态,更是男生们视线的焦点、谈论的话题。
“是啊!我常和她单独出去哦!”吐了一口烟雾,姚舒纬瞥了—眼潘子安发红的脸,心中得意极了。能把上宁筱筑这个被全校三分之二男生爱慕的女生,真不知羡煞多少人啊?!“唉!你要去哪儿逛?”
“我要去西区,,听我姊姊说那里的衣服很便宜,我想去买几件T恤和裤子。”
“西区吗?我想想啊……那里的衣服都是便宜的地摊货,穿起来怪没格调的。”姚舒纬的语气好傲,眼神里充满不屑。“我告诉你,要买衣服就要去百货公司,像我这身衣服,就是在百货公司买的,这套衣服是法国进口的哦!要好几千元耶!”姚舒纬拍拍身上昂贵的衣着,一副很了不起的模样。
面对他鄙视的目光,潘子安觉得有点儿困窘。
“我没什么钱,买不起那样昂贵的衣服。”他讷讷地说道。
“哦!是这样啊!难怪每次看到你,你都穿的很粗俗,原来是没钱打扮。”
“我爸是工人,收入有限,不像你父母亲做生意,可以赚很多的钱。”潘子安辩驳着。虽然物质生活不丰裕,但他从不会觉得自己比不上别人,因为他向来很知足,认为人只要过得快乐顺利就好了。
“唉呀!不聊这个了。”潘子安的回应让爱炫耀的姚舒纬感到相当无趣,他转移了话题。“我问你,我待会儿要去跳舞、打撞球,你要跟我去见识见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