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米拉头上厚重的发卷儿微微颤了起来。“你非常清楚,这房子里没有一只老鼠。道格拉斯早把它们咒出去了。”
“而且还干了一件半生不熟的好事。”马修抱怨说。
“半生不熟?”凯米拉气呼呼地为丈夫辩解,“不就是那张饼嘛。”
“嘿,这也是道格做的。”帕特里克撇着嘴插了一句,“不过,我倒是喜欢苹果嚼起来嘎吱嘎吱地响。
“那是新配方。”道格拉斯像只猫头赝似地凝视他的放大镜。“有益健康。”
“那只猫——”凯米拉仍然揪住那只猫不放。她十分清楚自己已经控制不住这场谈活了。
“猫和马一样有益健康,”帕特里克开心地说,“对不对,宝贝儿?”他快活地对妻子使了个眼色。作为回应,玛琳同样快活地咯咯笑了起来。
“我才不管猫是不是有益健康呢,”凯米拉忍不住了。
“哦,好了,好了……”道格拉斯拍了拍她回乎乎的手。“咱们不能让一只病猫在这儿转来转去,对不对?蕾妮会好好给它治一治的。”
“这只猫没有病。”凯米拉气极败坏地说,“道格拉斯,看在上帝的分上,坚持下去。”
“坚持什么?”他生气地问,“看在上帝的分上,如果猫没有病,还有什么问题?哎,摩根娜,好姑娘,你怎么不吃饼了?”
摩根娜只顾开心地笑。“太好吃了,道格拉斯,我想留点儿以后吃。”她跳起来,轻快地绕过桌子,在每张睑上出声地亲了一下。“我爱你们,爱你们每一个人。”
“摩根娜,”布里娜朝奔出屋外的女儿喊了一声,“你去哪儿?”
“去海滩散步。在海滩上好好地走走。”
道格拉斯煞有介事地看了看他的放大镜,“这孩子举止古怪。”他宣布说。因为饭快吃完了,他抄起帽子,顶在了头上。“你们说呢?”
纳什感觉有点古怪。也许这跟他两天没睡有关。飞机、火车、出租车和交通车,大约二十小时的持续旅行造成了他现在这种头昏眼花的朦胧状态。不过,他总算设法从西海岸赶到东海岸,搭上纽约的一趟航班,并且在跨越大西洋时迷迷糊糊地睡了一会儿。然后从都柏林坐火车南下,接着又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找一辆他可以买、可以租或可以偷的汽车,走完沃特福德和唐纳凡城堡之间颠簸不平的最后几哩路。
他知道,在路上必须靠正确的一侧驾驶。或者,索性就逆向行驶。不过他也怀疑,靠哪一侧开车到底有什么关系。那条压满车辙、到处是沟沟坎坎的土路很难被认为是一条真正的路。
他花了相当于一千二百美金的钱弄到手的那辆汽车——没人能说爱尔兰人讨价还价不够精明——每颠簸一下似乎都会立即散架。他已经不再为消声器不能工作而有任何顾忌,汽车的噪音足以吵醒沉睡的死者。
他心急如焚,并非因为高耸的峭壁和郁郁葱葱的大地没有风格和魅力,而是因为他担心,等他摇摇晃晃地翻过最后一座小山时,手里会只剩下方向盘。
西边的山就是鬼见愁。他猜得出来,因为把汽车卖给他的那个狡猾的马贩子没少向他要指路钱。西边是那座山,东边是圣乔治海峡,下午茶以前你就能到唐纳凡家的城堡。
纳什已经在想,下午茶前,他会发现自己葬身在沼泽地里。
“如果我活着,”纳什唠叨着说,“如果我活着找到她,我一定杀了她。一点一点地,”他美滋滋地说,“让她知道我是认真的。”
然后再把她带到某个又昏暗又安静的地方,跟她做一个星期的爱。然后睡一个星期的觉,睡醒后再从头来过。
如果,他提醒自己,他还活着。
汽车僻啪乱响,上蹿下跳,震得他骨头发酥。纳什咬着牙根,又骂又哄又是威胁,结结巴巴的汽车终于被他惹翻。他的嘴张得老大,猛踩了一脚刹车。这个动作减弱了下降速度。汽车冲下山时,他没闻到橡胶燃烧的气味,也没看到滚滚的浓烟正从引擎盖里往外冒。
他的眼里只有那座城堡。
尽避听说过城堡的名字,他并没想到真会看到什么城堡。但那的确是一座真正的城堡,高高地立在悬崖之上,面对狂骜不羁的大海。灰色的石头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一片片石英和云母更是熠熠生辉。塔楼犹如长矛直刺青天,顶端飘着一面白旗。纳什看着五角形的旗子,不禁心生敬畏和惊叹之情。
他眨了眨眼,城堡仍在那里,充满了梦幻色彩,和他在一部电影里塑造的景象一样。假如有一个骑士策马冲过吊桥——天啊,那儿真有一座吊桥——纳什也会毫不奇怪。
他大笑起来,开心的程度不亚于吃惊。他鲁莽地踩了一脚油门,方向盘已经不能打转,汽车笔直地驶入一个沟里。
纳什一边骂着他知道的所有脏话,一边从汽车的残骸里向外爬,然后回身踢了一脚,眼睁睁地看着锈迹斑斑的挡泥板散了架。
他眯眼看了看太阳,心想整个旅程大约还需加上整整三英里的步行。他无可奈何,只好从后座里拖出粗呢旅行袋,拔脚走了起来。
当他看到那匹白马在桥上飞驰而过时,他不得不强迫自己做出判断,那是他的幻觉,还是现实。骑马人虽然没穿盔甲,外表却十分引人注目——精瘦强壮,银灰色的长发似波浪般起伏。一支鹰牢牢地勾在骑马人左臂的皮手套上,纳什看了也不觉得奇怪。
马修朝那个蹒跚的行者看了一眼,摇了摇头。“可怜。唉,尤利西斯,真可怜。连给你来一顿像样的饭都不配。”那只鹰只是眨了眨眼,以示赞同。
马修第一眼看到的是一个头发蓬乱、胡子巴茬、眼神恍惚的男子。脑门上起了一个包,头上的鲜血一直流到太阳穴。
既然看见了那个傻瓜把车开进沟里,荣誉感使他不能坐视不救。他拉住缰绳,让坐骑停下,居高临下地打量纳什。
“迷路了,对吗,小伙子?”
“不,我非常清楚我要去什么地方。就是那儿。”他抬手指了指前方。
马修扬起了一道眉毛。“唐纳凡城堡?你不知道那地方女巫成群,乌烟瘴气?”
“知道。我就是为此而去的。”
马修在马鞍上挪了挪身子,重新审视纳什。蓬头垢面不假,但不是流浪汉。眼神由于疲劳而恍惚,但钢铁的意志闪烁其间。
“如果你原谅我这样说的话,”马修继续说道,“看你的模样此时你绝对无法和女巫们较量。”
“只和一个较量。”纳什咬着牙说,“只是其中的一个。”
“啊。你知道你流血了吗?”
“哪儿?”纳什小心地抬起一只手,厌恶地看了看血迹斑斑的手指。“花招儿。大概她诅咒了我的车。”
“你是在说谁?”
“摩根娜。摩根娜·唐纳凡。”纳什在他脏兮兮的裤子上擦了擦手指。“我从很远的地方赶来,就是为了找她。”
“小心走好,”马修温和地说,“你说的是我的女儿。”
纳什又累又疼,再也无法忍受,瞪了瞪那双蓝灰色的眼睛。也许他觉得自己已经成了一只被压扁的甲虫,不过他毫不退缩。
“我叫科特兰,唐纳凡先生。我是来找您女儿的。就是这么回事。”
“是吗?”马修饶有兴趣地歪了歪头。“那么,好,上来吧,咱们去找找看。”他让那只鹰高高飞走,伸出了没摘手套的手。“和您相遇,荣幸之至,科特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