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他母亲看问题总能抓住实质,这一点不得不令人折服。他笑着说,“我正在她身上探究这些深层次的东西。我喜欢她,虽然还说不出个究竟来,但我的确喜欢上她了。”
“她不是你平时喜欢的那种人,”见他脸上的表情由晴转阴,露出典型的麦格雷戈家族人特有的忧郁,她又笑着说,“这既不是意见,也不是批评,只能算是一种讨论吧。因为你通常在选择女人上倾向于波希米亚式的率性任情,或者热情如火。而她两者都不是。”
“我没说她是我中意的女人,我只是说我喜欢上她了。”他的表情又由阴转晴地露出了笑容,“我可听人说我的母亲是一个热情如火的波希米亚人。”
谢尔比两道眉毛挑起,“是吗?这种话我也听过。那她怎么样了呢?”
“她使自己的风范成了时尚。她仍然是我心中最重要的女人。”
“哦。”她深受感动并高兴地走上前去伸手抱住了他的头,把脸贴在他的头发上说,“真高兴你又回到华盛顿来了。今后我们可以经常装作无意间过来看你了。”
“爸爸昨天就已经装作顺脚来过了。”他用胳膊拦腰抱住母亲并且使了使劲。“还这样顺脚常过来吧。”
“会的,”她叹了口气。“不过不会久留。”
“你们向来如此。即使这样,你们也好像总在我身边。”
“那就对了。”她吻了他的额头一下,回身倒咖啡。
“这张留给我好吗?”他拿起特拉维斯露着两颗门牙的照片问道。
“当然可以。这里面有素描吗?”她漫不经心地翻着摆在桌子上的一本书浏览着,直到看到莱娜·德雷克的几张素描。“她的确很可爱。”谢尔比小声说,心里却有点犯嘀咕。“你被她吸引了。”
“她有一张美丽的脸。”看见母亲的目光移到他脸上凝住不动时,他又接着说,“但是这并不说明问题。还是祖父说得对,她和我不是一类人。”
“是的。麦格雷戈家的人很少失误。”这只谨慎的老山羊,她一边坐下喝咖啡一边想,但也许他已经在筹划结婚典礼的事了。
她决定去购物,她想看看德雷克百货商店有什么春季新潮服装。
莱娜的助手两眼充满敬畏的目光,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把头探进莱娜的办公室说:“德雷克小姐,麦格雷戈太太要见你。”
“麦格雷戈?”莱娜从面前的织物样本上把头抬起,“是谢尔比·麦格雷戈?”
“是的,是前第一夫人。她就在这儿。我简直不敢相信。”
“好。”莱娜略微慌张地用手捋了一下头发,扫了一眼她的办公室,确信一切都摆放妥帖,“请她进来。”
莱娜迅速站起来,整了整裙子,拉了拉上衣,上下嘴唇抿了一下看看唇膏是否已经褪去。唇膏果然没有了,但已经来不及从包里翻出唇膏再补妆了。谢尔比走了进来,她笑着迎了上去。
“麦格雷戈太太,真是不胜荣幸。”
“我知道我来会打搅你的工作,但正好在这儿购物就顺便来看看。”
“很高兴您能光临。快请坐,想喝点什么,咖啡?还是茶?”
“不,不,别客气。”谢尔比和蔼地笑着,审视着这个女人和她的办公室。挺雅致的嘛,她心想,顺手拉过一把带有一个花边坐垫的高背椅。她冷静而不冷漠,矜持而不傲慢。“我不会占用你过多的时间。我在选焙休闲服,这儿的花色品种还挺全。”
“谢谢您的夸奖。我已经在注意秋季流行服装了。”虽然对前第一夫人的突然来访莱娜还一时模不着头脑,但仍然面带微笑地坐下。“方格呢将成为新潮流。”
“那我公公可高兴了。你见过丹尼尔吗?”
“见过。去年秋天我教母想去海尼斯但又不愿意自己一个人去,所以叫我陪她一起去住了几天。那是一所很别致的房子,您的公公婆婆都是很可敬可爱的人。”
“的确如此。”情节变得复杂了,谢尔比心里说。“在孙子辈这些孩子里,丹·坎贝尔最像他祖父。”
莱娜的目光闪亮,两颊泛出光泽。谢尔比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哦,我的天,她真的动情了。
“是的,我认为也是。他们都很优秀,不是吗?”
“麦格雷戈家的人个个都很优秀,他们积极进取,为人譬良,百折不挠,慷慨大方。自从嫁了他们家的人,我敢说从此我的字库里就少了‘烦恼’二字,更多出现的词则是‘混乱’。”
“您一定是治理混乱的能手。”
“哦,莱娜,你说到哪儿去了,我喜欢混乱。”谢尔比笑着站了起来。“希望以后找时间我们一起吃顿饭。”
“那太好了。”
“我得先查查日程安排,然后再定日子。”谢尔比握住她的手说,“当一个男人很优秀时,做女人的就应该是精明强干的。你给我的印象就是精明强干,莱娜。”
“啊……谢谢您。”
“我会给你打电话的。”谢尔比说着一阵风地走了出去。她决定先给丹尼尔打一个电话,然后要揪住他的耳朵责怪他干涉她儿子的私生活,她还要告诉他,她对他的选择很满意。
这会使那个老家伙得意忘形。她希望丹·坎贝尔和莱娜没有马上意识到他们已经双双堕入情网。
俱乐部里人声鼎沸使人振奋。这也是为什么丹·坎贝尔喜欢偶尔到这种地方来的原因之一。他可以在这里听到音乐声、聊天声,看到各种动作。更重要的是他可以感受到各种思想和情感。当他在“蓝调之角”这样的地方画素描时,他画的往往不是脸或身体,而是情感。
莱娜注视着他,细心看着他如何在拍纸簿上涂涂抹抹,勾勾点点。她虽然看不大懂,但能觉得画出的东西和做画的人一样充满魅力。
他倒退几步,身体倚在小桌上,肩膀靠在后面墙上。他身穿牛仔裤和黑色T恤衫,用几根细皮筋把头发向后扎住。蓝色的光线幽暗朦胧,他们周围的桌子挤满了人。在巴掌大小的舞台上,一个留着披肩发的男人用一个低音吉他嘣嘣地弹着,另一个戴太阳镜的人用萨克斯管吹着令人心碎的曲于,还有一个愁眉苦脸的瘦削男人在一架破烂不堪的钢琴上狂乱地弹奏着。
一个脸上布满核桃般的皱纹,又老又黑的女人坐在凳子上,用她那像喝足了威士忌又涂了女乃油般的声音唱着一首爱情的悲歌。
尽避莱娜并不懂得这种音乐,但她仍然深受感动,她感到悲伤同时又充满渴求。歌手似乎让人们相信,为了爱情,什么痛苦都值得忍受。
莱娜呷了一口酒或是在这儿被称为酒的饮料,斜眼看了一下丹·坎贝尔。自从他把她带到这个地方来,就没和她说几句话。他看上去像是一尊波希米亚神像,浓密的头发鬈曲着,黑色的纯棉T恤衫勾勒出他强健的肌肉。
她在这儿干什么?她跟他在这儿干什么?
这无疑是最后一次,她告诫自己,绝对应该是最后一次,不能太出格了。
她的脚在桌下随着低声回旋的音乐打着拍子,心却被那缓慢、悠扬的歌声撕得粉碎。
“她真了不起,是吗?”
“是的。”莱娜茫然地晃了晃身子,旁边桌子上飘来的一阵烟从她面前飘过。“可她为什么要唱得这么伤感?”
“忧郁侵入了你的肌体,抓住你那颗下沉的心。心会与之共鸣。”
“或者被它撕碎。”
他看了她一眼,画纸滑落到桌子上。“音乐能打动人,影响人,产生或结束某种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