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里挤了一堆大男人,大家以眼神无言地讨论之后,决定让南风来开口。
南风走到榻前,坐在福气身边,犹豫片刻后才道:“小妹,考妳一个问题。”
埃气不敢相信,在她吐了血、身体如此虚弱的情况下,哥哥们竟还有心情考她!
她理智地拒绝:“四哥,你还是有话直说吧。”
伎俩被戳破的南风只得陪笑道:“好吧,那我就说了。小妹,妳,有娠了。”
埃气胀红了脸,似乎没料到自己的情事会让父兄知道。她又羞又好笑地瞥了站在远处的楼然一眼。
“别开玩笑了,四哥。”如果她怀孕了,早在隐秀离开的几个月内,她就会知道了。距离他们最后一次见面已过半年,如果她怀了孕,现在早就大月复便便了。
叹了口气,看来小妹傻归傻,可一点儿不笨哪!南风总算决定切入重点。“小妹,妳把女史的职位还给我吧。”
埃气瞪大双眼。“四哥——”
南风打断她的话。“难道妳还不明白吗?尽避我是男儿身,但我比妳适合待在后宫里。我跟妳一样,从小就想入宫写史,我从来不觉得我当女史是一种牺牲,相反的——”
“他乐在其中。”站在角落的楼然有些嘲讽地开口道。
南风回以一笑。“多谢妳的补充,楼然。”
“是、是吗?”福气无法相信,转而向父兄们以眼神征询。
埃太史首先点头。“确实是这样,女儿。”
东风与西风也点头。“没错,老四打出生起,我们都当他是女孩。”
埃气转头看向北风。“三哥,你怎么说?”
埃北风一身褴褛,不知道刚从什么地方回来。他天香国色地微笑道:“我想我不会用『乐在其中』来形容老四对于当女史的热中。”
“哦?”总算有人持不同的意见了。福气松了口气。
但北风接着说:“老四的情况,比较像是如鱼得水、逍遥自在、游刃有余。”
埃气的小脸垮了下来。
南风拥着她的肩膀,安慰道:“小妹,妳当女史十分地尽责,也十分称职,但是妳并不真的快乐。妳可以问问爹,他写国史时开不开心?妳也可以问问老大和老二,当他们捉到君上言行上的小辫子时,有没有很有成就感?再不然,你还可以问问老三,他在民间和三教九流的人混在一起街谈巷议痛不痛快?”
埃气再度以目光逐一询问。
男人们纷纷点头如捣蒜。
“而我,”南风说:“我确实喜欢女史的工作,特别是有楼然在一旁协助我。”
“不用客气。”一旁的楼然忍不住插嘴道。
当下,福气沉默地低下头看着自己沾满了朱红色墨水的手。这几年来,以彤笔记史使她的指缝中经常沾染朱砂的颜色,一时间很难洗去。
她辛苦耕耘着自己熟悉的领域,付出青春,而今却得被迫承认,她当女史当得并不快乐。不,她不同意。
南风看出她的不豫,他说;“小妹,人一生中有无数可能的际遇,最初决定的方向未必就是最好的选择。人会老、会成长、会改变,今日之我与明日之我,在面对同一个情况时,也许会有不同的看法,因为考量的层面不再相同。因此,尽避妳一心想在后宫里完成自己从小立定的志向,但眼下,妳却必须问自己一个问题。妳……爱他吗?那个让妳无忧无虑的眼神蒙上一层轻愁的人。”
南风一席话像是一首古老的歌谣,道理简单,却撼动人心。
埃气闭上双眼后,又再度睁开。她不是不明白父兄们今日齐聚一堂的原因。他们关心她。可惜,她早已决定——
“爱。”她毫不迟疑地说。与隐秀相遇、相识、相知、相爱,将近十年的岁月里,她从来不曾怀疑过自己对他的感觉;种种深厚的情谊背后,是她对他无法克制的关切、不舍与思念。能让她轻易接受了他的一切的人,这世上,唯有隐秀。
她想她非常爱他。
北风在这时候拍手大笑。“那问题就解决了。”
埃气好笑地说:“好精采的演说。四哥,你果然是宣讲女箴最合适的人选。可惜你们是白忙一场——”听到这里,所有人的表情都垮了下来。
埃气叹了口气,继续说道:“先前……呃,我昏睡几天了?不管,总之,先前我一听见他死了——这一定不是真的——可当下我还是明白,我没办法继续若无其事地留在后宫里。我得去找他,亲眼看见他活得好端端的才行。”她抬起一只手臂伸向她的父亲。“爹……”
埃临门上前抱住女儿。“傻孩子,爹知道。”
埃气认真地道:“我从来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我不能放弃他。”
见此情景,男人们纷纷松了一口气。北风笑道:“那么接下来,就是安排出宫和一趟北境之行了。小妹,我自愿当妳的车夫,这种深厚的手足之情,真教人感动吧。”
相貌几乎一模一样的东风西风不约而同道:“你少耍点嘴皮子,会让人更感动一点。”
埃气破愁为笑。
而楼然,站在角落的楼然看着这一幕,也不禁欣羡起来。
南风不知何时来到她的身边。“羡慕吗?”
楼然瞅他一眼。“我不回答这种私人的问题。”这句话使南风也随之微笑。
终章——苍雪卷
九月,天雪山夏季牧场已开始降霜,今年霜期稍晚,牧人们正准备迁徙牛羊群到山下过冬,羊儿马儿牛儿纷纷对这块土地上的草根报以留恋的嘶鸣。
比口,一匹快马飞驰而至,报信的牧人远远便高呼起来:“阿思朗!你有访客!”
正躺在结霜的草原上看着羊群的年轻男人一跃而起,顺手拍去身上的草屑,回应道:“就来。”随即往报信人的方向走去,发现是沃萨克家的人,他的一位表兄。“咦?罕木夏,你不是在冬季牧场那里修补栅栏?怎么上山来了?”
罕木夏道:“山下来了一个客人,说是来找你的。”
“找我?”年轻男人笑道:“该不会又是其他部族的女财主吧。”
这半年来,又有不少人去向穆伦提亲。笑话!穆伦哪里能代他决定终身大事。天雪山上的人们可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大事绝不能儿戏,要慎重考量才行。
“想得美。真搞不懂那些姑娘是看上你哪一点?要胸没胸,要膀没膀的。”罕木夏摇头。“不过这回不是那些水姑娘,是个干巴巴的小丫头,说是从山那边过来的,走了一千多里才到咱高原这边。”
山那边?年轻男人瞬间瞇起了眼。这是北夷人对天朝所在之地的称呼。两国以天雪山为界,而北夷疆界大部分都位在高原中。
一个干巴巴的小丫头?走了一千多里?有可能吗?
穆伦日前才启程到盛京去传达天朝珐玉皇子的“死讯”,他人也才刚刚回来而已,有可能那么快……是她吗?
罕木夏没留意到阿思朗脸上微妙的表情变化,他开拉大嗓门说:“呼伦要我来催你下山,他说你可能会想看看那个小泵娘。”
那么,应该就是她了。阿思朗眼中有一闪而逝的激动,他将马鞭收进腰带里,回头看向羊群。“我再个把月就会回去了,你其实不用特地跑这一趟。”
斑原地形崎岖,光是单马来回夏季与冬季牧场两地,就要花上半个月的时间,更不用说要赶着羊群下山时,时间得花上双倍。呼伦让罕木夏特地上来这一趟,有点太过焦急了。
罕木夏终于发现阿思朗似乎没有很高兴的样子。他皱着眉问:“你不打算先下山吗?呼伦特别要我好好看一看你听到这消息时的表情,他说你会开心到在地上打滚。呃,可是我还没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