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是花很多时间在乐团里,毕竟他真心喜欢唱歌,也喜欢唱给人听。但每回与一些会玩的同学,或是乐团里的人一起去寻欢作乐时,曾经很投入的他,却开始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心灵分成两半的人。
有一半的他依然很热中于和朋友们在一起,但另一半的他,却像是抽离了身体的灵魂,看着自己的躯体在游乐园中玩耍,灵魂却无法投入。
那种感觉很奇怪,而且使他困惑之余还感到疲倦。
他才几岁呀?
他想起半个月前回家时,家人对他提起的计划。
爸妈提议在他大学毕业后到欧陆进修法律研究所,专攻国际法。
柄际法是国内法律专长的趋势,随着台湾的日益国际化以及与他国接轨的频繁,国际问不管是跨国的商业纠纷或是民事案件都愈来愈普遍。
理性来看,这是个好计划,可以让他不用担心毕业后考不上律师执照,使家人失望。但内心深处,又有一个声音在问:这就是他想要的吗?一辈子都在别人的期许下活着,实现别人的、而不是自己的梦想?
最讽刺的是,说到梦想……他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梦想。
有时候,他真怕对他抱有期望的家人终究会看出,他其实跟他上进有为的家人完全不一样,他其实是一个没有理想抱负的平凡人。
猛地摇了摇头。他试图甩去那份使他不安、也不大愿意去深思的想法。
“那就这么决定了。”
他听见阿东的声音传来,飘散的眼神凝聚回现实世界。
决定了什么?
一阵欢呼。显然所有人都同意了,似乎也都在期待着某件事。
然而他还是没弄清楚状况,直到阿东走过来拍了他的肩膀一下。“嘿,昨晚没睡好?眼睛这么红。”
正要摇头说不是,阿东已经又开口说:“今晚睡饱一点,明天晚上,咱们上阳明山去看流星雨。阿康已经约好一群女生和我们一起去。”
联谊喔!心里涨满说不出的疲惫。这是这个学期第几次了?
而且……明天?“后天不是期中考?”他那天早上要考民法。
但叶予风只听到朋友们大笑出声。
“哦,你不会是在担心吧?”阿东说:“不过是一个小考试而已,才占学期分数多少?安啦!”他对他挤眉弄眼。“再说,我们大家不是都有『罩子”?”
作弊!
不,叶予风从来没作弊过--起码大学时期还没有--而且他也还不想坏了自己的这项原则。但他没有对阿东说什么。
在大学里,作弊有如家常便饭,有时连教授也只是睁只眼、闭只眼,并不抓得很仔细。
“小心被捉到。”出于关心,他只说了这么一句。但终究没有拒绝跟朋友们一起出游。毕竟玩乐也是他经常在做的事,似乎没有什么理由拒绝。
阿康走过来用手肘轻撞了他一下,挤眉弄眼地笑道:“开心一点呗,韩忆也会去。”
韩忆?那朵经济系的系花?
“她去不去关我什么事?我跟她又不熟。”叶予风不感兴趣地说。
阿东暧昧地笑着说:“人家韩小姐可是指明了要你出席,才会带她那票姐妹淘坐上我们的机车后座,你可别说你不知道这跟你有什么关系。再说,不熟有什么关系,等多多来往几次,要熟还不简单,看你是要三分熟还是八分熟,或是十分--”
打断阿东愈来愈自得其乐的胡言乱语,叶予风从懒骨头上站了起来。“那么我当然会出席,不过那天晚上我不要她坐我的后座。老实说,我不喜欢她。”
阿东笑得更加开心。“那正好,我的后座有空位。”
“老天保佑你。”扮了一个鬼脸后,他跨着大步走出这间快让他窒息的房间。
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不耐烦地离开他的朋友,走进依农打工的书店里了。
到书店途中所累积的一连串连他自己也解不开、理不清的紊乱情绪,在推开“雨声书店”的玻璃门、闻到一股来自书籍的松墨味后,混乱的心才稍稍平静下来。
但在没看见他想见的人站在柜台后面时,一颗心马上又提了起来。
直到他往店里更深处走,看到一个穿着深绿色围裙的小小身影跪坐在一排书柜前,膝边摆着好几迭书时,才不自觉地松了一口气。
她在。
他就站在那排书柜的转角处,静静地看着她好一会儿。
直到她发现他。
同时他绽出真心的笑容,觉得心中那片前一刻还翻腾不已的海洋变得好平静。
“哈啰,灰姑娘。”
尽避已经不是第一次在书店里看到他出现,依农仍然有些不大适应看见他。“哈啰,你是神仙教母还是白马王子?”
他轻松地笑出声,举起一只脚。“我是妳坏心肠的姊姊,快来帮我擦鞋。”
一条抹布凌空飞转了三个圈,拍击到他的胸墙上后,重重落地。“自己动手擦。灰姑娘正在忙。”
叶予风当然不是坏心肠的继姊,但依农也无法想象他是拿着魔棒的神仙教母或是故事里让仙杜瑞拉得到幸福的王子。起码,不是她的。
她与他之间,似乎什么也不是,但却又像什么都是。
这种感觉很怪,她知道;但是她太忙,无暇去深思理会。有时候她会在入睡前的五分钟突然想到,却又因为太过疲倦而很快入睡,无法想得太深。
自从在那堂国文课遇见他后,到现在都快一年了,事情居然就这么诡异地
一路发展下来。他们好像变成了“某种形式”的朋友,有时候会一起在自助餐厅吃中饭,路上遇到时会打打招呼。但仅仅如此,没有别的了。
有时他会跟他自己的朋友在一起,她遇见过他们几次,但他从来没有把她介绍给他的其它朋友。那使她了解到:对他来说,她只是一个很普通的饭友,只因为她对他有过一次借笔记之恩,让他顺利过关,所以他才会注意到她,但那仍比不上他平时的社交生活。他跟她所认识的多数大学生一样,都是挥洒着自己的青春、有着对生命热情的年轻人。
她跟他,一直都是普普通通--虽然他不会知道,即使只是普普通通,也已经在她的生命里占上很重的份量。
她的生命里有太多过客,能留住的从来不多。所以即使是过客,她也为他们留有一个位置--一个悄然无人知晓它存在、偶尔则被自己遗忘的位置。
尽避从未承认自己不擅于社交,但事实就是事实。
她是真的不懂得如何与人相处。这种情况也许会一直持续下去。
最近一、两个月,他比以往更经常出现在她面前。以前、“巧遇”的机率较大,最近他则是相当自动地来找她,有时是在书店,有时是在咖啡馆里,次数频繁得让她的两个老板对她投以“鼓励”“赞许”的眼神。至于是在“鼓励”“赞许”什么?她下意识地不想知道。
有时候,“知道”不见得会比“不知道”来得更好。
就好比“没消息”就是好消息,而“有消息”却常常意味着坏消息。
所以她选择放弃“知”的权利,不愿知道得更多。
是的,她确实是怕。她怕知道得更多。
然而此时此刻,她仍忍不住有点想知道,他在晚上九点钟,书店再过一小时就要打烊的时候走进来做什么?
很显然的,不是为了买书,因为他手上空空,而且正站在童书区。
她打趣地看着他拾起掉在地上的干净抹布,拿起一本堆在她膝边的彩绘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