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午后的阳光使她的金发看起来闪耀发光,而她慧黠的眸在取走那本诗集后,因为某种不知名的原因而显得有些赧然。
她的声音……
“很抱歉,先生,这本诗集……恐怕你是晚了一步了,它已经售出。”
她的声音既像是松糕上甜美的花蜜,又像是山里的小溪淙淙流过苍翠的山林。
德瑞忍不住道:“已售出?是卖给了谁呢?在你自我手上拿走它以前,我没有看见任何已售出的标示。”
她看起来十分年轻,但又不是那种天真无知的年轻,而是一种集合著许多谜团的年轻。她是谁?一个平民女孩?出嫁了吗?否则身边怎会没有任何伴从?
在那短暂的一瞬间,德瑞发现他对眼前这名年轻的女子做了太多的揣想。他甚至想到她的婚姻状况,这可不是他平常的作风。
但他就是忍不住地想继续猜测下去,而且不断地否定她已婚的可能。
她咬了咬下唇,说:“就在你走进来以前,我已经向店主人订下这本书。”事实上,她还没有订下这本书,因为今天她出门时,并没有想到她会买下一本诗集,而她身上没有带足够的钱。
然而这本柯立芝新出版的诗集,无论如何她是一定要买下来的。只要、只要她有机会在其他人看到它之前,先想到办法拿到她忘了带出门的钱包。
德瑞比她年长,一眼看出她说的不全然是事实。可是她护卫那本诗集的举动令她看起来像是个虔诚的教徒,使得他忍不住想开开她玩笑。
“我确信这本诗集应该还不属于任何人,而恰巧我十分喜欢柯立芝的诗,因此,女士,你能够好心地把诗集给我,好让我付帐吗?”
“噢,不。”她谨慎地看著他。完全不像是认出他身分的样子,这点让他觉得十分新鲜。他还以为全伦敦的单身女子在她们母亲的指导下,都已经知道他拥有公爵的头衔,并将他视为结婚的首要考虑人选。
看来她只是一名平民女子。补充一点,爱读诗的平民小姐。但有哪个平民女子会被允许读书呢?
“恐怕这不是个可以说服我的理由。”他说。
而她则自他的穿著和衣服的质料猜测出,他绝不是一名普通的伦敦市民。如果他是贵族的话……
“通常,贵族男子是不读诗的,先生,你确信你有宝贵的时间能够分给阅读吗?”
真是伶牙俐齿。德瑞哈哈大笑。“哦,我的女士,你不知道我们买书回去,不过是为了装饰我们的书橱吗?”他又补充一句:“很大的书橱。”
然后他看见她白皙的脸颊上染上了一抹潮红。但她并没有因此放弃。勇敢的女孩。
她回应说:“如果你的书橱有那么大的牙缝,恐怕这本薄薄的诗集是无法满足它的,我建议你,先生,百科全书和字典会比较合它的胃口,摆起来也比较美观。”而这本小小的诗集就留给她,放在床头上慢慢欣赏吧。
德瑞从来没想到他会为了一本诗集,跟一个窈窕的淑女站在书店里逞一时的口舌之快。但这的确使他心情非常非常地愉快。
“噢,遗憾的是,我的书橱里已经放了许多套的百科全书和字典,因此剩下的空间十分狭窄,我认为用你手上那本诗集来塞住那个缝隙,再恰当不过。”
她瞪大著眼。“你在开玩笑?”
“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他说。
接著她忍不住笑了。而他则被她的笑容深深地吸引住。
“不,先生。我还是不会把诗集让给你。”因为这本诗集的印量不多,很难再找到另外一本。
“那将会很遗憾。”德瑞一脸惋惜地道:“我真的十分喜欢柯立芝的诗。”
而她则从来没有遇见过一个愿意读诗的贵族男人。从他的口气里,她可以感觉到他的确很喜欢柯立芝的诗。一时冲动下,她说:“那好吧,先生,我愿意在我读完这本诗集后将它借给你。”
“你真是大方,女士。”德瑞扬起一对浓黑的眉毛道。“但是,如果你能把这本书让给我,那么在我读完后,我同样愿意‘大方’的把诗集借给你。”
他们就在午后的阳光下为一本诗集僵持了良久,同时也让他有足够的时间欣赏她的美丽──那是一种截然不同于伦敦上流社会的女子、在时髦的装束下所显现的美丽。
不仅美丽,而且非常动人。
还非常聪明。
“好吧。”她状似妥协地摊开手。“那你认为应该怎么办?既然我们都想要它。”
他听见自己说:“让我把它送给你,然后我们一起读它。”
这回,轮到她挑起一双秀眉。“不。”她不能随便接受一个陌生男人的礼物。她说:“我建议我们何不现在就一起读它,然后让我买下它。”
于是,在那个下午,他们一起在书店里,站著读完了那本诗集,同时分享著自己阅读后的感想和体会。这场畅快的交谈像午后的春雨,融进了他们的心。
然而在她准备付帐时,却尴尬的想起,她身上没带足够的钱。
德瑞敏锐地发现她的窘境。他让她放下那本诗集,然后吩咐店主人:“这位女士明天会再来取书,可以先替她保留吗?”
“当然,费小姐是老顾客了,没有问题,我会替她留书。”书店主人承诺。
然后她才安心地离开。
他们在街上分手,没有问对方的名。
而她不知道,在她离开后,德瑞又回到书店里,买下了那本书。并且询问了书店主人她的名字和住处。
原来,她叫做费潘妮,这个名字从此印上了他的心版,再也无法磨灭。
当天晚上,寄住在艾美家的潘妮就收到了那本诗集。
同时也迷失了她的心。
但是他们一直都没有再见过面,直到那个晴朗的四月星期日的早晨,一封湛蓝色的书信再度为他们牵起了联系。
离开伦敦,回到费克庄园的德瑞,发现他无法忘怀那日美丽的相遇。
从来没有一个女孩能够这般地挑动他的心。
当他看著窗外绽放的栀子花时,他便忍不住想起那日在书店里,因为必须共享一本书而在缩短的距离之下,闻到那属于女性的淡淡香味。
而当他想起她时,他想的是爱,而不是婚姻与继承人。
忍不住地,他提笔写信给她……
他性格里的一点点奇特的幽默,则让他决定用匿名的方式来表达他的仰慕之意。而他也好奇地想知道,当她收到他的信时,会怎么想?
那么机伶聪颖的费潘妮小姐,想必在面对这种事时,也会有令人惊喜的反应吧。
一八二○年,梅菲尔──
十二封信。
潘妮不可置信的读著那写于六年前的信件。
难怪她总觉得这些信透著陈旧的气息,原来这些信是来自于比现在更遥远的过去。
但是每读一封,她的心便纠得愈紧。
为什么?
如果这些信的确是公爵在六年前写给她的,为何她会一点印象也没有?
“您受伤了,很严重的伤,潘妮小姐。”亨利说。
“所以我才会忘记了……”潘妮喃喃道:“但是为什么没有人提醒我,我忘了这么重要的事?”糟透了的是,即使在她读完了所有信件,知道了事情的始末后,她也还是想不起来任何相关的过去。她不记得六年前任何与公爵有关的事。
但她记得书店、也记得她在伦敦所经历的一切。唯独、唯独忘了公爵……
她所记得的是公爵的现在,而不是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