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热情。”若不是刚刚亲身经历过,她绝对无法想像她这位石头先生的本质不是冰山,而是岩浆热烫烫的岩浆。当他爆发出全身热情的时候,几乎没将她淹没。
曹晴岩也从来不知道自己有这么多的热情。大手抚著她的背,声音仍有些沙哑:“你则像一团火。”
激情爆发的那一瞬间,他们一起失去了理智,只想碰触对方,褪下文明的外衣,与激情的热度几欲要挣出沸点。
“像火?”夏日唇边的笑痕加深了。她柔软的胸脯贴著他,长发轻轻搔著他的胸膛,宛如一朵盛开的玫瑰那样地笑著。“不正好可以融化你的冰冷?啊,晴岩,我多么喜欢这样热情的你,我觉得我们刚刚配合得好棒,你不觉得吗?”
他黝黑的脸庞迅速泛上一层薄红。见她咧嘴要笑出声。他翻了个身,将她压在身下。
“别笑。”他实在是很不习惯面对此时此刻这种状况,如果她再撩拨他……
“呵……”夏日还是忍不住。
窘迫之馀,他别无它法,只好吻住她,封锁住那令他有些尴尬的笑声。
没法取笑他脸皮薄,她只好转移目标,开始回吻他。呵,她容易脸红的情人啊,多么可爱。
夏日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她跟他是如此如此地贴近,近到她能听到他的心跳声。
“晴岩……”她心中充满柔情地在他耳边唤著。“快,靠近我,再近一点……”
她的声音里彷佛带有催情的酵素,他申吟著,如她所愿,也如他心之所愿地靠近她,再靠近她。
她迎向前,他更加深入。两个人共同谱出男人与女人之间最完美的奏呜曲。
两颗心终於贴近在一起。
满满的喜悦令她几乎要哭出来,那长久的空虚终於被密密实实地填满,她终於令他打开固守的心防。
她绝对绝对不会让他再将她挡在门外。再也不了。
深夜里下起了雨,她从欢愉后的疲累中醒来。
她的情人睁开眼睛看她,用眼神询问。
夏日将脸蛋埋向他温热的颈窝。[我饿了,我们吃过晚餐没有?”
曾晴岩的脑袋逐渐恢复清醒。晚餐……他笑了笑。
“没有。”那是好几个小时以前的事了,他们一进屋里便像火碰到油一样烧了起来,根本忘了晚餐的事。
他把夏日搂起来,将脸埋进她如云的秀发里好半晌,才下床穿衣。
“起来吧,我们去吃……”往墙头上的钟别去一眼,时间已近午夜。“消夜。”他笑。
夏日也跟著笑了。她慵懒地坐在床缘,让他将她的衣物一件件套在她身上,享受被娇宠的滋味。
曾晴岩把零落在地板上的衣物一件件拾起,替她套上。
他先替她穿上贴身衣物,可等到拎起她那件“裙子太短、领口太低,并且还开高又”的连身裙装时,他蹙起了眉。
“你没有其它像样点的衣服吗?”
“呆鹅。”她笑。[这是今年最流行的款式。”
皱著眉将那件过分性感的裙装丢开,他转身从衣柜里拿出一件缩过水的T恤和一条牛仔裤。
夏日看著他手上的衣服,耸肩。她举高手臂让他将上衣套在她身上。
然而待她换上他的衣裤后,曾晴岩依然蹙著眉。
他的衣服穿在她身上明显过大,裤腰处也松垮垮的,但,天啊,这女人看起来怎么还是这么性感?难道没有别的方法可以将她的性感妥善地藏起来吗?
夏日看穿他的心思。
“没有办法,天生丽质难自弃。”说完,她耸肩一笑。
这不是自负,而是事实如此。
曾晴岩目瞪口呆了好一会儿,蓦地,他认命地将她扯进怀里,苦笑。看来他得开始习惯嫉妒的滋味了。
第十章
一大早,宋克翔坐在老友的办公室里,万分羡慕地看著曾晴岩迈著挺拔的步伐走进来。
[这位朋友,你满面春风,想是感情生活颇为如意吧?”他口气酸酸地道。
曾晴岩楞了一下,抬起头找到坐在角落的宋克翔。
想起宋克翔对夏日的追求,他神情一整,往未克翔这边走来。
两个男人定定地对望了好半晌。
“你这样看我,不知情的人会以为我们之间有暧昧。”宋克翔说。“也难怪,我这么帅,你会对我日久生情也不是不可理解。”
见他还有心情开玩笑,曾晴岩松了口气。
可宋克翔又扭了扭嘴:[可是你真不够意思,你是什么时候跟玫瑰搭上线的?也不通知一声,害我白白浪费那么多功夫,却一条鱼也没钓到。”
曹晴岩开口欲言,却又给宋克翔抢了白。
“话说回来,她会看上你却没看上我,这种事情怎么样都令人费解,你又没有我帅……”
“克翔”
宋克翔又打断他的话:“对,我是有点不甘心!我还是第一回碰上这么一个不将本帅哥看在眼底的女人,天知道我为了追那朵玫瑰,花了多少时间、多少功夫啊!”
“克翔——”
宋克翔突然从沙发上跳起来。“好样的,晴岩。”他用力拍了拍好友的肩。
被拍肩膀的人一阵错愕。好样的?
宋克翔潇洒一笑。“你早该尝尝看坠入情网的滋味了,这个世界上还有谁比玫瑰更适合你?她热情,你冷静,刚好互补,多棒的组合。干得真好,兄弟!朋友妻不可戏,追不到江大美人,我固然不甘心,可现在我总算有理由转移目标了,再不转移目标,我都要怀疑起自己的魅力值已经变成负数了。如果真发生这么悲惨的事,那我活著还有什么意思?干得好,晴岩,好好经营这段感情吧,你寂寞得够久了——”
“克翔——”
宋克翔再次打断他的话:“别告诉我你其实不喜欢江大美女,骗鬼鬼也不信——”
“克翔!”曾晴岩横眉竖目地瞪著好友。将发言权抢回来,他清清喉咙道:“别再打断我的话!我是要告诉你,对於夏日,你能早点看开是最好,因为我不会放开她!即使是最好的朋友,我也绝不退让。”
[啪啪啪……”宋克翔优雅地鼓著掌。[这不就得了?我早就料到,毕竟这是你的故事,为你量身打造的剧本,即使俊俏如本帅哥我,也难以匹敌呀……”
“贫嘴。”曾晴岩大笑。“给我好好工作去,再不专心工作,小心我跟你拆夥。”
“是是是,我就这工作去,没心肝的合夥人。”宋克翔笑著离去,轻轻带上了门。
曾晴岩转过身来,看见养在花瓶里的红玫瑰。
他神情一柔,扬起一抹暖暖的笑。
这是他的玫瑰。
他的。
谁都无法让他放开她。
*“*
愈同夏日相处,他的心就陷得愈深。
在夏日美丽的外表下,她有的,是一颗同样美丽的心。
他们时常见面,偶尔是她到他住处,偶尔是他到她的公寓。
她厨艺精湛,中式家常菜或是法式、义式料理都难不倒她。
问她哪里学来这一手功夫,她说是家学渊源。她的亲族里,有三分之一人口从事餐厨事业,她自小耳濡口口染,再加上吃食挑剔,久而久之,便养成了一手厨房里的好功夫。
她喜爱音乐,也不乏音乐细胞,不管是古典乐、歌剧或是流行歌曲都很能够欣赏。
她也能煮出一壶好咖啡。空闲时候,他们常常就煮著一壶香醇的咖啡,然后窝在沙发里一起看DVD,度过一个优闲的周末。
她也喜欢装扮自己。她说她之所以会走上服装设计的道路,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喜欢把自己装扮得赏心悦目。她的衣橱里有不少衣物是出於自己的设计,她在这方面十分有才华;她也时常抽空到孤儿院去,免费替院童设计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