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重叹气,她不想隐瞒他、隐瞒自己。回身,她踮起脚尖,主动吻上他的唇。很轻的一个吻,不带遐想,只有心疼。
“送你一份结婚礼物好吗?”
没等慕晚回答,她又说:“我去旅游,想了又想,分析又分析,糟透了,我竟然分析出我爱你。
我想,在你陪我一起思念陌陌时,我就爱上你了,不,或许更早,在你倾听默默和陌陌的故事时,我已经爱上你。因为你是个很帅、很神秘、很容易让人爱上的好男人。”
默默爱他,真好,他不是单恋。
可惜,这么棒的礼,为什么要到他决定和霭玫结婚前才入囊?
他暗暗决定,从此,他要专心爱默默,再也不准自己变心。
他们说了一夜话,这回,陌陌、霭玫都不在他们话题里,他们交心,在慕晚的单身派对里。
尾声
时光荏苒,十几个月转眼过去,岁月更迭间,来到舒适凉爽的秋季。
中秋节,月圆人圆,房家、卓家、默默的父母亲各带着自己的配偶来参加众会。慕晚家里张灯结彩,热闹非凡。
屋里,长辈们聊得热烈,吃过饭,乐乐把小陌带进自己房间。
身为父亲,慕晚想教育女儿,这行为太危险,但身为默默的男友,他很乐意女儿把小陌拐走,因为他实在受够小陌的敌视。
带默默进院子,就着花圃边的砖面坐下,他们身后是一大片蔷薇,各种颜色品种都有。
“卓爸说,下个月初三是好日子,我们结婚吧!”慕晚对默默说。
“我不介意再多等一段时间。”默默答。
她清楚时间是最好的还原剂,时间够久,心情沉淀。
“够久了,再等下去,你会变成老处女。”
可不是,在那场荒谬的婚礼之后,时间过去一年多。慕晚在院子里种下的葵花结籽,厨师炒了两大袋,他们拿去喂猩猩、喂猴子,还在家里养了几只鹦鹉嘉惠它们的胃。
说荒谬,何尝不是?
婚礼当天,在证婚人面前,霭玫突然尖声喊叫,她质问慕晚为什么把赵儡藏起来,她指责慕晚居心叵测,哭喊着,这辈子只要嫁赵儡一人。
在众人发愣中,霭玫冲出礼堂,慕晚没追上,眼睁睁看她坐计程车离去。
婚礼没了,他第一时间找上“好朋友”,默默帮不了忙,唯能二十四小时待在他身旁,等着警方或寻人启事传来消息。
他们谈了又谈,谈出结论——霭玫从未真正醒来,她不过肯说话、肯走出自己筑起的高墙,他便以为她痊愈。
他后悔自己心急,不该让她离开疗养院,他觉得错全在自己。
默默不太会安慰人,幸好她不必做什么,安静坐在他身边,慕晚便得到安慰。
五天后,他接到赵儡的电话,说霭玫到他家大闹一场,还用刀子伤了他,慕晚赶到时,霭玫已经离去。
再有消息,已是两星期后的事,穿着新娘礼服的女尸上了社会版头条,她投河,被发现时已经回天乏术。
默默陪慕晚去认尸,停尸间里,她见识到专情女子的悲剧。
很可怜对吧?在这个时代,专情成了悲剧,再没人歌咏梁山伯与祝英台,爱江山不爱美人变成愚蠢决定。
默默帮着处理霭玫的后事,她向上苍祝祷,让这个女子得享喜乐。
之后,她绝口不提婚事,不管有没有伤口,她要给慕晚足够时间消化阴影。
然而,慕晚并没有浪费这一年,他认认真真地谈起恋爱,所有恋人会做的傻事,他一一带默默体验。
他们去了普罗旺斯,买下一块葡萄园,交由专人打理,从此每年盛产季,他们的地窖里将储满美酒。
她还是不会种蔷薇,无所谓,他的园丁很在行,因此她的花瓶里日日有盛开蔷薇;陌陌祭日,他陪她去上香,他在陌陌坟边搭了架子,加种几株葡萄,他说种葡萄也是陌陌的梦想,他要替他完成。
默默搬家了,搬到慕晚家里,和乐乐两个人,成天老妈、女儿互喊,喊得开心。
出门,大家都说女儿像妈妈,于是,她们四处买母女装,硬是在身上贴入“母女”标签。
“我不在乎当老处女。”默默说。
“慕曦在乎,她要当你的伴娘之后,才肯嫁给文哲宇。”慕晚说。
“哲宇要回国?”她很高兴,长距离爱情没有隔离两人,他们很幸运,经得起风雨的爱情,才能绽放美丽。
“嗯,这家伙不想立业,一心成家,真不晓得慕曦的眼光哪里出问题。”
“不是所有女生都喜欢机器人。”是她最特殊,才会爱上新款机器人,没办法,她懒,需要有个勤劳丈夫来互补。
“默默,谢谢你。”他伸展双腿,手勾上她的头,抚抚弄弄。
“谢我什么?”
“这一年,是我人生最快乐的一段。”
她可不可以小心眼,问他:“比较你和霭玫初恋那段,哪段更快乐些?”不可以,她很明白,和历史较量不公平,她爱他,就得连同他的过去一并接纳,她不能只爱他眼前这段,排斥他的过去。
就像他,爱默默,也爱陌陌。
“错。”默默伸出食指在他面前摇摇摇,她在嘴里存满空气,噗,挤出来。
这是乐乐教她的,说空气通过、震动嘴唇,嘴巴会痒痒,意思在提醒对方,要给自己一个吻,这是她和爸爸问的暗号,现在,默默也通用。
捧起她的脸,慕晚在上面热热烈烈印下专属权,他喜欢她索吻,更喜欢自己的“无条件奉献”。
“哪里错。”
手捞过,他像夜市捞金鱼一样,把她捞进自己膝间,搂着她的腰,他的下巴靠到她头上,这个小矮人,矮得教人忍不住想疼。
“过去这一年不是你最快乐的时光,因为未来,你将一天比一天更快乐。”
“你要带给我快乐?”
“当然,相不相信我的能力?”
“信。”
怎不信?她彻头彻尾改变他的性情,若霭玫把他变坏了,她就是皮诺丘的小仙女,仙女棒一挥,快乐重回。有她在身边,他学会了“满足”两字怎地书写,他学会感激老天也感激陌陌,让默默走到他面前。“嫁给我吧,在我第十七次求婚时。”
他的求婚一次比一次敷衍,口头两句,就要她嫁人,很过分吧。可是……不错了,比起葵花田里的被动,他的敷衍能被接受。
“卓妈妈在我的婚纱领口,绣了一排金黄色的向日葵。”默默说。
“一定很好看。”
“听说她还在裙子背后加了一只特大号、拖地的蝴蝶结。穿上礼服,我不知道会不会摔跤。”
“放心,我会扶你扶得牢牢,谁都别想看你四脚朝天的糗模样。”慕晚对天发誓,四脚朝天……是他独享的“暧昧姿势”。
“最快乐的人应该是乐乐吧。”默默把头发抓到身前,梳梳顺顺,结婚那天,她不想把头发梳高,她想放下它们,用最自然的面目嫁给他,因为她从未对他隐瞒人生。
“为什么?”
“卓妈缝了件和新娘礼服一模一样的花童礼服。”
“难怪,她逼我快点向你求婚。她最近长得快,怕时间拖太久,礼服变短。”慕晚恍然大悟。“为了乐乐,请嫁给我吧!”第十八次求婚。
包敷衍了,拿女儿当借口求婚,不真诚。但默默笑了笑,说:“好吧,我要做十月新娘。”
默默同意,花圃后头探出两颗小头颅。
乐乐的眼睛闪啊闪,手舞足蹈跳出来,“万岁、万岁,老妈要嫁给爸爸了。”她拉着小陌又搂又抱,没办法,她家老妈没教过她矜持。
小陌冷冷瞪慕晚一眼,若慕晚是大型活动冰柜,那么小陌就是小型柜,而且有朝大型发展的绝对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