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纯闭起眼,怕他的眼神又带来高伏特电压。
意思是他计较了便不是大男人?
通常在拓拔渊疾言厉色说了那样一句话后,大多数的人不是跪地求饶,至少也要声泪俱下,表明自己绝不再犯同样的过错,而这女人居然、居然质疑起他是不是男人?!
手握拳,指节啪啪响起,喷出鼻孔的怒气直逼人体四十度极限。
“啊!你流血了。”孟纯大喊。
他的过度用力,让已止血的伤口迸裂,鲜血滴在地毯上方。
“你小心一点好不好,地毯很难洗的,要是被爸妈妈看见这里有血迹,他们一定会大惊小敝,硬要带我上医院缝针啦!”
她怕死医院、怕死药味、怕死全家人的大惊小敝。
抓起一把面纸,孟纯跪在地毯上面,用力擦拭血迹。
这个女人不关心他的伤口,只担心她的地毯?该死的!这女人的智力正不正常?
他刚刚怀疑起她的头脑时,就见孟纯拿一把卫生纸压在他的伤口上方,这个举动……比较正常,拓拔渊的脸色缓和,但她接下来的话,又让他想喷血。
“小心一点,不要滴在地毯上,你的血型是什么型的?我是O型,你呢?要是我们血型不一样,被余邦哥哥验出来,我很难解释你的存在。”
接下来十几分钟,就见她提来一桶清水和菜瓜布、抹布,用力处理他留下的“灾难”。
好不容易,干净的地毯让她露出满足笑容,站起身,对着两眼火势早已燎原的拓拔渊说:“弄好了,我去拿医药箱帮你擦药。”
总算说出-句人话!拓拔渊选了沙发一角坐下,撩开衣袖,十几公分的刀伤,看来颇怵目惊心,尽避这种伤口他见得多了。
“好大的伤,是警察弄的吗?”
她认定他是坏人,而警察抓坏人是千古不变定律,所以他手上的伤绝对是警察的杰作。
只是……现任警察除了枪之外,还会带刀子吗?下次碰到警察时再问清楚,说不定警察带弓箭、长鞭和……十香软筋散。
在盂纯的认知里,拓拔渊当定坏人,善良正义的她,准备起一番话语来规劝他弃暗投明。
第二章
拓拔渊坐在沙发上,孟纯跪在他打开的两脚中间,桌面上散放一堆药品,她正准备使出拿手绝活。
她上药的功夫很棒,仔细而熟练,他开始怀疑她是不是护士。
孟纯没读进他的想法,却忍不住夸奖起自己的技术,这一番夸奖,解释了拓拔渊的怀疑。
“伤口不是太深,不用缝,你可以放心我的技术,我很厉害的,从小包到大,我敢说自己是包扎界第二,没人敢说第一。”
抬起眼,她举起一瓶药水对他:“这个药会有—点点痛,忍耐点哦!”像哄小孩般,她拍拍他的头。
拓拔渊嫌恶地撇过脸,孟纯点点头。
“你是对的,不看伤口比较不会痛。”
的确!有点痛,但这种痛比自尊心被她那拍小孩似拍两下的痛,轻松得多了,更不用说她后来的误解。
孟纯低头,不长的头发盖住睑颊,他的视线落在她皙白的颈部,她的后颈小央有颗痣,他记得儿时曾听长辈说过,颈后的痣代表聪明。
聪明?她明明笨到不行,怎会长一颗和她不符的痣?
“从小,老师给我评语都是八个宇——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我的功课不太灵光,但我的体育很棒哦,各项竞赛都难不倒我,所以我常常跌跌撞撞,东一块青紫、西—道伤口。
余邦哥哥知道我受伤就会大惊小敝,非要我上医院不可,幸好后来我变聪明,学会包扎伤口,学会就算很痛也装得若无其事,只要不在地毯上留下痕迹,就没人会逼我上医院。”孟纯试着和他聊天。
眸光对上他,她笑着扬扬手上的绷带,告诉他,要包扎伤口罗。他没说话,孟纯只好自顾自往下讲,她不习惯寂寞,她喜欢热热闹闹。
“我的好朋友盈心对我说,像我这种女人最吃亏,受了伤没人知道,只能躲起来偷偷痛。不过……痛干嘛让人家知道,我门己能处理好就行了,你说对不对?”
“闭嘴!”
她很吵,拓拔渊习惯安静,而她的话严重影响他冷静思考的能力。
她没听见他的“闭嘴”指令,继续往下说:“你常常受伤吗?你会不会不耐烦别人的担心眼光?这种眼光常让人觉得罪孽深重对不对?每次余邦哥哥露出这种表情时,我就会觉得自己又做错事情,实在糟糕透了,你身边也有这样—个人吗?”
没有!
他那群“好朋友”只会在一边看灰鹰帮他缝针,一面批评他的失误在哪里,更甚,拿包洋芋片传来传去,取笑他的疏忽。
不过……这几年机会很少了,他有足够的能力让自己不受伤。
他……居然听进去她的聒噪?还在心里作出回应?!
拓拔渊瞪她一眼,孟纯正专心替他包扎,没注意到他的不友善,却仍觉得颈部麻麻的,第三回合触电,她猜想他是小型核能发电厂。
“你要不要洗澡?我哥有洁癖,你动了他的东西,他回来会知道,你到我房里的浴室洗好吗?虽然小了一点,也可以把你洗得干干净净。”
洗澡?孟纯的提议勾起他的兴趣,的确,他需要洗一个澡,把这身咸腥清除掉。
不说话?她再问一次。
“你要洗吗?”手里拿起一个大型塑胶袋,孟纯专心等待他的答案。
他点点头,表达意思。
“那我用塑胶袋帮你把伤口处包起来,你洗澡时候小心一点,不要让水弄湿了。”
包好他,整理过桌上的东西,孟纯领身走在前面。
他的目光落在她背后,酥麻感不断,她想厘清这种感觉,一个女人老觉得被电代表什么意义?
代表他喜欢她?不可能,他是千年不融的大冰山,除非月球撞地球,把地球内部的熔浆给挤出来,否则他不会为谁释放热情。
那么……代表她喜欢他……会吗?他是坏人ㄋㄟ!她会喜欢坏人,不就代表她也可能爱上宾拉登?
不要啦!她不喜欢大胡子男人,不喜欢用白纱蒙面过一生,不要、不要,她不要喜欢坏人啦!
可是,同学中有人有过一见钟情的经验,他们说,那是一种身不由己的突兀感,分明是没道理的,偏偏爱就是爱了,谁也没办法。
她身不由己吗?
嗯……有啦!她不想请他进家门,他用刀子逼迫她,这算不算身不由己?
她明明希望他流血流到晕倒,却又怕地毯弄脏,不得不帮他包扎,这也算身不由己吧!
还有还有,明明触电是种不愉快经验,但她就是喜欢那种酥酥麻麻被他的眼光电到的感觉,这个也是身不由己?还是叫作受虐趋迫症?
楼梯不长,在她走到最上面一层时,她记起盈心说过的话——要确定自己喜不喜欢一个人,和他接吻就知道了,只要自己不觉得恶心,反而很享受的话,那就是喜欢。
吻他……对他进行强吻?
那要具备很多很多的勇气,孟纯模模自己的嘴唇,嘴巴冻伤要看哪一科?耳鼻喉科还是高山症科?
胡思乱想间,他的眼神仍持续对她放电。孟纯想,就算累积电量不足,她成不了电磁铁,变成电子水母肯定没问题。
“这是我的房间,我去隔壁拿余邦哥哥的衣服让你换。”
她走了,拓拔渊环顾她的房间。
浅咖啡色的装潢色调延伸了楼下的设计风格,几个大型女圭女圭躺在浅褐色地毯上,小书桌、电脑、化妆台、衣柜,她的房间很女性化。
她的书架上有一堆散文、小说,都是些软性书籍,几枝红笔蓝笔妥当地摆在笔筒里,一丝不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