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没有,我侄女说我比你聪明。”辛穗骄傲得尾巴都要翘起来。
“她还小,不懂事。”意外地,小庭到现在仍安坐在他腿上,没有滑落迹象——在她批评过他的聪明度指数之后。
低下头,他从脖子上取下一条水晶项链,挂在小庭身上。
“你给我故事书,我给你这个,我们交换。”不习惯对别人好,他硬要用交换这借口来掩饰。
“真大方耶,你从来都没送过东西给我。不公平!”辛穗哇哇大叫起来。
“你要什么,说!”他侧脸一问,辛穗反而安静下来。“我想过,你最需要的礼物,是脑浆五百毫升,可是我身边没存货。”
“谷绍钟,你欺人太甚!”说着,她的手就要掐上他的脖子。
“阿姨,你不要乱欺负人。”小庭伸手抱住他的脖子,不准辛穗动手动脚。接着,她模模身上的水晶,骤下决定说:“叔叔,等你变聪明,我就嫁给你。”
“小庭变心,你以前说要嫁给白马王子的。”新世代年轻人变心比变脸快。
“叔叔就是王子啊!”她理所当然回应辛穗的话。
“不行、不行,这个叔叔是我的,你不能和我抢。”辛穗说得似真似假,两只手也圈上绍钟的脖子。
一大一小两个女人挤在他胸前抢老公,抢得他颜面神经麻痹症病发,拉扯出一个大大笑容。
只不过两个女人都忙着抢男人,没人注意到。
“不对,他没送你东西,他只送我东西。”小庭见色忘“姨”。
辛穗抢不过幼齿的,一手点着他的胸口说:“快!你告诉这个小表,说你不喜欢老少配,说你的道德不准你摧残民族幼苗,说你喜欢我这种成熟女人。”
她的动作落入甫自餐厅走出的表嫂眼里。
“阿穗,你怎么对头家那么凶?”她走过来,一手一个,把两人都从他身上提开。“老板,不好意思,这两个姨侄就是这样,成天吵吵闹闹。别理她们,我们去吃饭,阿穗她阿姨、姨丈、表哥都在饭厅等我们。”
一点头,他适应不来乡下人的纯朴热情,脸又僵回原位。
“走吧!老公。”辛穗对着侄女一挑眉,勾起他的左臂,小庭也不示弱的回瞪阿姨一眼,牵起他的右手。“老公,这里是我家,不是她家,我带你去吃饭。”
就这样,他一左一右让两个“娇妻』碰到饭桌上。
餐桌上大鱼大肉,青菜全是自己前院的时鲜菜,下锅两三下,不用肉丝不用猪油,光吃新鲜滋味就值回票价。
“头家,你这次来,要不要多住几天,让我们好好招待。”表哥出声招呼。
他没答,辛穗抢着帮他回话。“他要住七八天,和我一起回台北。”
“这几天叫阿稳带你四处走走,你们都市空气环境,不比我们乡下,住上几天,你会上瘾。阿穗,招呼头家吃东西,不要客气哦!都是自己家生产的东西。”
辛穗夹一筷子的莱,放到他碗里。“很好吃哦!试试看。”
“这是……”他犹豫地看着碗里那几团椭圆形物。
“这是鸡兰佛,我不是早就告诉过你,麦片、九层塔加麻油,大火炒过味道一级棒。”在他们初相识时,那天他的恶劣没欺倒她,今天到底有了机会教她欺侮。
“公鸡去势后,会长得又肥又大,所以,小鸡买来养几天,就会先帮它们阉割。老板,试试看,你会欲罢不能的。”
瞄瞄坐在他左手边的小庭,她恶作剧地凑近他耳边说:“吃蛋补蛋,吃丸补X丸,你不多吃点,将来怎么应付你的『少年妻』?”
瞪她一眼,谷绍钟不示弱地吃进一口,瞬地,麻油和九层塔的香味充斥在口中。
好吃!他连连吃了好几个。
“老板,你吃掉了一群母鸡的幸福。”辛穗再度对他耳语。
他不说话,桌脚下,他的腿压在她腿上,教她动弹不得。
“不可以生气哦!我们说好的。”她低声警告。
谁管你?他似笑非笑地斜睨她一眼。
“恁厝有所在困吗?阿程、阿靖、阿勤不是拢返来厝里,要叫伊来住阮兜否?”姨丈用台语问辛穗。
“免啦!伊同阮住一间就好啊。”辛稳回答得顺口,没想起不安处,直到阿姨怪叫一声。
“你讲啥米?你是还未嫁罔的查某团仔,耐可行和查甫人困一间房?”阿姨筷子月兑手,一脸铁青,这年头年轻人……唉……“阿姨,我是特别护士,伊是阮的病人,半眠我搁要起来照顾伊。你放心啦!我房间门不会关,而且伊是病人,没法度黑白来啦!”尴尬一笑,她感激起他不会说台语。
“对啦!阿穗是护士,那想这恁多,工作拢免做啊。”表嫂出言帮衬。
“是哦!”阿姨点点头,算是认同媳妇的说法。
“你们在说什么话,火星语吗?”他终于发作,在明知道自己正被一群人讨论,却又不知道别人说啥话的情况下。
“是啊!我们在讲火星话,我来教你几句——我是憨大战。”辛穗一说完,众人哄堂大笑。从没被人当小丑耍过,谷绍钟再忍不住,脸色难堪地站起身:“谢谢招待,你们请慢用。”接着抓起辛穗的腰,一把将她抱出大门。
“依我看,依两人喜事近啊!”两人消失在大家眼中后,姨丈发表他的看法。
“是啊!我就知这个头家是阿穗的男朋友,那否卡会两个查甫查某要住同间。”阿姨完全同意老公的看法。
“到时,卡叫小庭做花重。”表嫂也插一脚,在场人全同意这说法。
“不要不要,我要当叔叔的新娘,不要做花重。”小庭一口否决。说完,又低下头扒她的饭,一颗颗又香又软的鸡兰佛全入她的碗中。
躺在高高迭起的稻草堆上,草的气息从被切开的断茎上散发出来,软软的草堆不时扎着人肉,不是太痛,多躺一会儿就会习惯。
几只尚未找到新窝的小虫子,在他们身下鸣鸣,卿卿声唱来初秋凉意,偶尔,虫子跳上臂间,带来些微麻痒,手挥过,没多久它们又来骚扰。还是没关系,习惯就好了。
人类能够在这种复杂的环境中存活,最重要的本能就是“习惯”。
有了习惯,再苦的日子,过到最后不用咬牙就能撑下去,有了习惯。很多原本不必要的东西却占住了生活的最重要。
而且,习惯最可怕之处就在于它的不知不觉,一天侵入一点点,到最后,人们只好对习惯处处牵就。
就谷绍钟来讲,辛穗是他生活中最重要的习惯,她一天入侵他的生活一些,弄到最后,她已经在他的心、他的头脑子进驻,他却仍然无所觉。
“笨笨……”两个字之后,他没把话接续。
“想告诉我什么?”辛穗挪挪位置靠近他,入秋了,寒气渐重。
“你的生活环境很有意思。”
“是吗?我并不觉得,大概是你第一次接触,而我已经习以为常。”又是一个习惯定论。“你喜欢我爸妈和弟弟吗?”
“说说你的家人。”
“我爸爸是慈父、我妈是慈母,虽然他们不严格,但是孩子们并没因此变坏。我的弟弟个个上进,至少比起我这个姐姐,都要好上很多。”
“你和他们差距很多。”他的评论中肯。
“差距?你指哪方面,身高吗?当然!我是早产儿,先天不良,后天怎么补都救不回来。听妈妈说,我刚生下来的时候,肚皮很薄。连肠子蠕动都看得清楚,那时以为养不活了,可是爸爸坚持要我长大,因为我是我们家的第一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