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迦牟尼佛、阿拉真主、圣母玛丽亚、耶稣基督……不管是哪一个神,肯出手保佑她的,就是好神。
“你也认识『害怕』两个字?”耕尉似笑非笑地瞅睨著她。
“我当然认识,这两个字横写、坚写、倒写、斜写我全认得出,我可是中研所的『高』材生。”她胡言乱语的,只求电梯快快到达季墉的办公室,噢!贺季墉,我真的好想见你!
她的流利语汇让贺耕尉隐约觉得不对。至於是哪里呢?想想、想想……
哦!对了,他恍然大悟。大部分的女人在第一次看到他时,都会结结巴巴,一句话怎么说都说不完整,她是第一个无视他的超帅酷脸,还能顺畅地把话说清楚的女人。
虽然他忠於自己的品味、虽然他说过要把不及高标的女人,驱逐於势力范围之外,但是碰到这种,对他的俊挺毫无知觉的女人,不免也涌上几分不悦,这女人是弱视,还是智障?
“你确定?”他靠近若若一分,怀疑她怎没被他的魅力,震得五脏六腑全部移位,他的魅力向来比乾坤大挪移来得好用,为什么今日会破功?偏又破在貌不惊人的女人身上,他的挫败感顿时乘上了两百倍。
“当然,我是拥有『高』智商的现代好青年,怎会不认识这么简单的两个字?”身高占不了便宜,若若习惯用“高”字来形容自己,比方:高品格、高所得、高高在上等等。她的厚颜无耻和贺耕尉算得上是势均力敌。
“可是认识不见得就要会使用啊!比如我也认识『为非作歹』、『狼狈为奸』……可是我也不会变态到,随便在马路上找个人,就往人家臀部划个几刀。”为了彰显自己“不害怕”,她又说了一大堆语无伦次的废话。
只不过,说归说,她的冷汗还是一寸寸地淹过身上那件在HANDTEN买的九十五元T恤,只留下穿的眼镜状地带,还称得上干爽。
胞尉嗤笑出声,“敢问绑票和为非作歹,差别在哪里?”他邪恶的眉毛扬了扬。
好玩!让他碰到一个见到他脸不红、气不喘的女人,要不是她的胸前有点肉、身高当女人已经太汗颜,他肯定会以为她是男扮女装。
他加强电力、深情款款地凝视著她,试图把她电个天昏地暗,以兹证明自己的魅力,没有扔在美国,忘记打包带回台湾。
孰料,他的深情凝视不但没“视”出她一脸少女怀春的狂喜或娇羞,反而让她抖落一地的鸡皮疙瘩,她急得抹一抹肩膀,抹掉胳臂上的颗粒状突起,强自振奋精神。
“嗯、嗯……这……有很大的差别,属於意识形态上的差别。”这年头看不懂、听不懂、弄不懂的东西,全赖给意识形态准没错。
他无视太阳穴上的手枪,把她高举的手“拔”了下来,“手抬那么高不累吗?”凑近她柔柔女敕女敕、苹果般的小脸,淡淡的香导入他的鼻翼间……这是什么味道?清新、乾净、婴儿般甜蜜的香味,这味道让人舒服极啦!
他的偎近让她的心脏跳动频率,以等比级数方式加快,扑通、扑通、扑通,每次的跃动,都差点将她的胸腔撞出大洞门,想起那血肉模糊、鲜血淋漓的恐怖画面,她抖得更凶啦!不要、不要啦!她不要死在这个两坪不到的小空间里。
“先生,你可不可以稍稍站离我远一点,这样……我很有压迫感。”
敝事!何谓压迫感?应该是那种,把人活生生的埋在泥土下,让他躺在棺材中,不论怎么踢、推、拉、喊,都天地不应的痛苦、窒息、挣扎、煎熬……这些字眼揉合在一起的感觉才是啊!怎么他的气息一冲入鼻间,她反而有—种微醺的飘飘然?
眼前的超大特写,强制性地逼迫她的审美观启动作业。
他的眉很浓很黑,粗粗地斜飞入鬓,虽然这种眉看来很威严,但他的脾气肯定不佳。
他的眼睛炯亮有神,看人都把人给看进骨头里去了,那双眼睛老带著嬉谑笑意,好似心怀不轨,就像现在,他看她的样子就让她毛骨悚然、浑身没有一个毛细孔是正常代谢的。
他还有个挺直饱满的鼻子,昭显了这个男人将一辈子富足;宽宽的嘴、薄薄的唇,嘴角轻轻一个挑动,就挑开多少女性同胞的心房。
这样的一张脸很阳刚、很自信、很自负,坚定中带著些微狂妄,他的意志是不轻易被转移的吧!?
他身上的二头肌、三头肌、几百头肌的肉,包裹在他那一身黑色紧身衣下,看来格外恐怖,若若想起电视上那些武艺超强的大魔头,手一捏就能把石头变成碎屑的画面……
天!她这一身骨头大概经不起他轻轻一揉。救命哦!电梯先生、电梯老祖宗,求求你爬快一点,别让她出了这个方形盒子,就变得体无完肤……
“你用哪个品牌的香水?”
他突然出声,吓出她一身惊悸。幸好,他不是问她用哪个牌子的手枪。
“香水?我不用香水的,我只擦痱子粉,可是这是去年夏天剩下的,现在还会有味道吗?”看来“娇生”的痱子粉虽然贵了一些,品质还是不错,她暗自打量,下一回有印花价时,要赶快去抢个几瓶回家。
难怪她有那种婴儿般的纯净甜蜜,再次偎近她,就不知道她那两片翘得老高的红唇,尝起来是不是也有如水蜜桃般的香甜?渐渐地,他兴起吻她的念头
吻?不会吧!他是热昏头,或是中邪了?他竟想“不耻下吻”一个矮冬瓜、还是个营养不良的淘汰货?难不成他把自己的审美观和一世英名,全当成汞污泥埋入中央山脉啦!理智及时阻上他的动作,贺耕尉拉直身体,把形象重新挂回,虽然她那张红唇,该死的诱人!
电梯适时打开,若若把枪重新摆回贺耕尉的太阳穴,想演绑匪至少要逼真敬业一些,否则,难保陈进兴不会从骨灰坛里跳出来,把她臭骂一顿。
在撞开季墉办公室大门的同时,若若总算安下心,上了岸、扔了破船,她又是一尾活龙。
挑挑眉、甩甩被大巨人惹出的一身鸡皮疙瘩,挺胸翘臀,她很潇洒地拍拍贺耕尉的肩膀,说:“谢谢你的配合。”然后带著一脸的兴师问罪,大步迈向贺季墉。
胞尉坐在角落,默默地把事情始末听个一清二楚。
原来是季墉的新婚妻子——巧巧离家出走了,出走后她直接去投靠眼前这个矮冬瓜。现在,她正在为巧巧出头,挖苦这个不称职的老公。
看著她咄咄逼人地,把季墉贬成一文不值的智障、白痴。他懂了“张牙舞爪”的正确定义,懂了“矮子矮、一肚子拐”的其来有自。
奇怪的是,那盏从不当省油灯的贺季墉,居然就乖乖的站在那里任她叫骂,由著她顺竿子爬到天上,在他头顶上浇水。
难不成是他多年没挨骂而心痒难忍?他摇头,更加肯定这辈子绝不结婚,因为他已经亲眼目睹,婚姻是如何把这个小堂弟,摧残得不像男人,他的男子气概呢?自尊呢?全让那个叫“婚姻”的怪兽给吞噬掉了。
正在思考,终於,忍无可忍的季墉拎起那只聒噪母鸡……看来,他再不出手相救,她就要变成鸡块躺进麦当劳的保温箱中了。
他架开濒临疯狂的堂弟,出面调解:“你快带季墉回去找巧巧,他已经急坏了。”
“不是我不带他去,而是巧巧不在我家,她趁我去帮她买早餐的时候,偷了我包包里的一千七佰三十六块走掉了,她交代我去跟水水要,可是我等不及水水回国,他得代巧巧还钱,还要再加上五分利,要不然我会活不过这个月!”她急急地把话说齐全,并在“五分利”上提高音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