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闷闷一应,“嗯。”
既然又揽下了成全她菩萨心肠的低能举动,他自然得尽尽苦力的义务。
除下背上的竹篓,他足尖一点,腾身跃上,毫不费力的将鸟窝完整取下。轻盈落地后,他低头一看,眸子不禁略略一黯。
芸生趋近觑瞧,也忍不住瞠目惊呼,“冥生哥哥,这个是──”
令人讶异的,巢里原来尚有三颗完好的卵!看来方才雀鸟之所以死命抵挡,全是为了守护未孵化的小生命。
轻轻用手指头碰了碰,芸生眼中满是新奇的光彩,“牠们会孵出来吗?”
男子的面色更沉了。母雀已死,无法再提供孵育的温暖,即使这些蛋逃过大鸟的琢食,卵中的雏鸟恐怕也活不到出头的日子了。
“冥、冥生哥哥!你看你看,这个蛋……这个蛋……动了耶!”蓦地,芸生使劲揪着他的衣袍,激动莫名。
只见那三颗本已注定没有明天的鸟蛋,竟纷纷晃动起来,蛋壳上接着开始出现裂痕,然后……然后……那不肯向命运低头的雏雀们,一只接一只探了出来,张着嘴巴,发出稚女敕的啾啾声,大大的眼睛,直直看向他俩!
杜冥生松了口气。竟能挑在这好时辰破壳,看来这些小甭雏是命不该绝。
一旁的芸生,先是喜不自胜,后又瘪起小嘴,扑簌簌地淌泪。
“牠们好可怜,一出生就没了父母,成了孤儿……”诞生之日,竟是至亲的忌日,如斯悲凄身世,谁不唏嘘?
“牠们可不会这么想。你知道吗?鸟类有种与生俱来的天性,破壳那天,会把第一眼所见的人或物,当成自己的母亲,毫不怀疑。而今牠们一出世,头一个便见着了你,你就是牠们的娘,牠们绝不会认为自己是孤儿。”他刻意剔除了自己。
“真的吗?”芸生好惊奇,“牠们会……当我是牠们的亲人?”
“是真的。”杜冥生用袖子为她擦泪,“所以,别再哭了。你救了牠们,牠们现在只认你,眼里也只有你,你哭,牠们会难过的。”而他会很烦的!
“牠们眼里……只有我?”她怔怔地凝睇着鸟窝中那三只正张嘴对她喳呼的雏儿。
顷尔,她忽然笑了。
“牠们跟我一样唷!冥生哥哥。”
“嗯?”他淡然一瞥。
活灵灵的星眸,盛满依赖与信赖,朝他送来。“因为你也救了我的命,而我一睁开眼睛,第一个见到的是你,就认了你当我的亲人,然后,你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你是这世上,我唯一认得的人。”
迎上女子最纯真的视线,他无语。
“芸生也希望冥生哥哥能开心,这样,我也会很开心。我知道自己很笨拙,事事都麻烦你,可是,我会尽量努力,不做让冥生哥哥不高兴的事!所以,冥生哥哥,你别不高兴了好不好?因为,每一天,我的眼里都只有看见你,你心情一不好,我也会很难过的。”小小的世界,是他为她撑起的,他的脸色,对她等同天色一样。
一股出自最深处的震动,微漾过男子的俊容。
别开脸,语塞的喉头只能嗄哑一问,“我脸上几时不高兴过了?”
他承认自己对她很少有什么好面色,但也从未恶脸相向过,顶多发挥专长,给副“面无表情”而已,她从哪里看出他心情不好来着?
“这儿,不开心。”冷不防,纤纤细指点上了他的眉心。“虽然冥生哥哥很少皱眉头,可是你这里,好忧郁。”
他一愕。
“冥生哥哥,你生得那么好看,要是能多笑,一定更好看。”她给予最真诚的建议。
轻轻拿下她捺在眉宇间的手,眼前淡淡含笑的人儿,深映在他凝锁的眸中。
笑?几多年来,在外游览五湖四海,希奇玩意见早看遍了,当一切都见怪不怪时,他的人生更是无聊至极,枯燥得不知还有什么乐趣可言,就连微笑都觉得浪费力气,开心大笑的滋味睽违多久了?他已经算不出。
掘好一个坑,埋葬了死去的雀鸟后,杜冥生背上多了三只幼雏的竹篓。“走,回去了。”
“不采药了吗?”从上山到现在,他才摘了几片叶子耶。
“今天不采了。我们还得好好想想,回去以后怎么帮你安置、照顾这三个『孩子』呢!”头一回,他自动牵住她的小手。
仰眺着他,芸生欢喜地用力点头,“嗯!”
低瞅她呈着笑弯的墨瞳,他的唇,竟毫无预警地跟着扬起了一丝莫名的粲然!很浅、很浅,却是久久不曾有过的──页。
☆☆☆
夜茫茫,周遭宁静。
杜冥生把桌上油灯的蕊心压低,让斗室内一灯如豆,黯淡的光不至於扰到床帐内安睡的小女子。
在心头咀嚼了整日的那番话、那场景,再度浮现脑海。
“你是这世上,我唯一认得的人。”
的确,对於完全失忆的她来说,他是此刻仅有的记忆。
“芸生也希望冥生哥哥能开心,这样,我也会恨开心。”
是吗?他的嘴角上弯或下垂,对她是那么重要吗?
“每一天,我的眼里都只有看见你,你心情一不好,我也会很难过的。”
他的心情轻易地左右着她的感受,是这样吗?
他从不知道,自己在她心目中,占有这等吃重的分量。
说来讽刺,芸生,一个失忆落难的女子,竟是这世上,第一个在乎他情绪的人。
相处不过个把月,他总爱睬不睬地任性对待,一直逆来顺受的她,却在不觉中,将他看得那么地真,那么地透。
不同於旁人巴结的讨好、逢迎的取悦,她是发自内心的诚恳,很简单的在乎。
然而天知道,这对他而言,恍如甘霖之於孤单的沙漠旅人一般,珍贵、可遇而不可求。即使他医术湛绝、容貌超群,即使他──有赫赫的贵族家世。
在家中行居第六的他,母亲在父亲众多妻妾之中并不算得宠,而他,自然也挣不到什么多余的疼爱。父亲嘴上对几个儿子不偏心,可究竟打心底宠谁多些、关心谁多些,大家心知肚明──总之,绝不会是他,纵使他是么儿。
案亲不疼他,而母亲则是……排斥他。
是的,她排斥他,排斥这个她在无可奈何之下,为一个她不爱的男人所生下的儿子。纵使她明白孩子是无辜的,纵使他身上有自己一半的血液,纵使他有着同自己相似的面孔与气质──她,就是不爱他。
这世上,并不是每个母亲都会为孩子牺牲忘我的。
至少,他的母亲不是。
打从懂事开始,小男孩就看清了自己乏人闻问的处境。忧郁善感的天性,使他像只静沉沉的闷葫芦,拍上几巴掌,也逼不出几句话;任人随便捏一把、揍一拳,也闷声不吭。
生活是无比优渥的,他食珍馐、衣绫罗,住有雕栏玉砌,行有车马代步,举凡物质上的需求,奴仆们莫不是侍奉得无微不至;可要论起情感上的温暖,却几近於零。他始终站在最阴暗的角落,再多金银珠宝、珊瑚玛瑙,也照不亮他晦暗的心房。
苦涩又心酸的感觉,他说不得,外人也识不出。
母亲死后,他将自己放逐,离开了那个称作“家”的豪华府邸,离开了一群称谓很亲、血缘很亲,感情却陌生异常的“家人”。身在江湖,他甚至抛却了本名,一如摒弃了过去的所有。
“杜冥生”这乖僻的名字,乃取自江湖上对他“可渡人於幽冥生死之间”的赞语,至於真正的身家背景,他在外是绝口不提。
天地悠悠,他孤身一人漫无目标地四处游历,美其名是磨练自我、增广见闻,事实上,不过是拿来成全自己逃离过去、任性颓废的一种方式而已。江湖虽有险恶,但他仗恃着一身好本领,吃穿从来不成愁,乃至财富、美人皆唾手可得时,他无疑已经靠自己挣得了一片天,却从不曾快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