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她经常独自一人前来看电影,卸下冷漠的伪装面具后,拒绝和公司的同事做任何公事以外的接触,怕她珍藏在心底的过时爱情观遭到揶揄,所以一直以来,在弱肉强食的公司,她要求自己收拾起真性情,扮演一位企业女战士,而梦幻的爱情,就把它保存在电影的情节里。
只是,每回看完电影,她的心里就越是惆怅,越加不知道自己究竞在等什么?像站在迷雾里找不到出路。
三寸高跟鞋踩在人行徒步区的红砖上,蹬蹬作响,摩肩擦踵的人群越聚越多,她的脚步越走越急,一心想冲出拥挤的闹区。
脚下一个不慎,踩到什么硬物,跟跄了半步,险些跌倒。
“唉呀——”一个浑身污垢不修边幅的流浪汉抱着脚惨叫。
她踩了人了!
其实自己大可无动于衷地走掉,以她一贯的冷漠,不去加以理会那些无家可归的社会边缘人,他们就像游魂似的,没有人关心他们的死活。她顿了一下,被那种卑鄙的想法击中,自己不也是这样的孤魂野鬼吗?
站在那位蓬头垢面的流浪汉身边,她满脸歉疚地瞅着那只因无鞋可穿以致被她踩得血流如注的脚,惊慌地大叫。“哎呀,流血了!”蹲下来急忙从皮包里拿出面纸,为他擦拭止血。
他扔掉她的面纸,从自己身上撕下一块破衣布,绑紧在脚跟旁,有一种临危不乱的冷静。
她显得笨手笨脚,弄伤了人,只会仁足在那儿,不知怎么办?
“对不起!”万万想不到一个在职场上冷若冰霜的女强人,会开口向陌生人道歉,那句话说出口,连她自己的耳朵都不敢相信,也许是受了刚才电影情节的影响吧,让她多了一点人的温度。
流浪汉始终低着头握住受伤的脚盘,不言不语也不理会她。
“我送你去医院包札吧!”她的高跟鞋又细又尖,底下可能还有细菌呢。
杂乱蔓长的发须挡住他的五官,使她看不到流浪汉的表情。
“你在过儿等我,别走,我去开车过来。”他仍没有任何表示。
既然对方不回答,就当是接受她的安排了。“别走喔,我马上回来!”
他仍是不吭不响,她心里猜想着,这个人会不会是个哑巴?!
走了几步后,不放心地回头寻找那流液汉是否还在原地。啊,他不见了!
她立在原地,放目张望,这时的人群渐散了,稀稀落落的徒步区上,却不见流浪汉的身影。
算了,也许他们有他们的自尊吧!
当她走回停车场敖近时,对面熙来攘往的电视墙前,围了一圈人,不知发生什么事,心想,可能有艺人在那儿表演吧!她一点兴趣也没,直接朝停车场走去。
一对和她擦身而过的学生情侣,勾肩搭背地说着。“那个人好可怕哦,浑身脏兮兮的,脚丫子一直流血,他好像不会痛似地,还拼命唱歌,真怪异。”
“唉,那种流浪汉呀,就是故意作怪,好引人注目嘛,变态!”
“喂,你别这样说啦,其实那个流浪汉满年轻的,而且仔细看,他的五官还挺帅的。”女的修正男的说词。
男的醋劲大发生气了。“你怎么知道?”自己的女朋友说一个流浪汉帅,令他难堪嘛。
“那是因为我经常看到他在电视墙旁边出现,而且每次都唱那首没听过的歌,总觉得他好像在等谁似地。”
那对学生恋人边吵边走向电影街,倒是她的步伐停顿下来了,望着对街,空茫茫的眼神,毫无目标。
阴郁低吟的歌声穿过拥挤的人缝间飘了出来。“花落水流,春去无踪。”
那歌声如泣如诉,像来自遥远的年代,缥缥缈缈地袭入她的每个细胞,唤起一场很久以前的记忆,牵引了她的步伐移动过去,无视于眼前的红灯。
一声紧急煞车声,计程车司机探出头来冲着她骂。
“喂,找死啊!”其他的车子也纷纷停下来,让她先过,真怕了她,不要命的女孩!她像走在虚无的空间里,只听见歌声,其余的一切充耳不闻。
走到电视墙前,那男人仍低着头吟唱不歇的情歌。
她望着那只被她踩伤的脚,视线由下而上,缓缓地浏览到他的脸上,轻轻地唱和着。“青春一去,永不再回头”
男人的歌声夏然而止,身躯因错愕而微微颤抖着,慢慢地抬起头来,有如电影里的慢动作,挺起胸膛,扬起下颌望向她,透露期待己久的眼神。
四目相会,炯炯有神的眼瞳中,跳跃着记忆中那张熟悉的脸庞,前尘往事,今生来世,在思绪里翻涌而出。
周遭的人潮流动如河,流不走记忆的呼唤。“是你——”她的喉间迸出惊呼声。
男人的眼里闪烁着泪光,薄唇轻颤着。“是我!”
两对互相凝望的眼眸,一场很久很久的记忆封印于焉开启。
在川流不息的电影街上,散场时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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