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很生气,但有一半却是气他自己,因为他竟然他妈的觉得松了口气,只因她人在这里,而不是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飞奔逃离。
寒风拂过脑袋,让他的火气降了不少。
二十分钟后,她终于渐渐放慢了速度。
河岸边,阳光缓缓穿云而出,几朵蓝色的不知名小花迎风摇曳着,他可以看见小鸟在树林间穿梭,远处的草地上甚至还有一只灰色的大肥兔。
他不自觉地深吸口气,感受草地和阳光的味道。
河面上波光粼粼,一群雁鸭缓缓滑行游过。
她推着他过了有几百年历史的石桥,到了河的对岸,继续漫步,一直来到了果园附近,才停了下来。
“我的父母,在我十二岁时就过世了。”
她突然开口说话,声音听起来平静许多,没了方才在房里的怒气。
“在那之前,有三年的时间,他们替一位亿万富豪工作,那位富豪是一位很严厉的人,无论是对员工,或是他的儿子,都相当严刻,尤其是对他的长子,他的要求特别的高,但我从来没听过那位大少爷抱怨过一句。”
她话中熟悉的人物,教他为之一僵,不自觉握紧了拳,只听到她沙哑的声音在他身后淡淡继续述说陈年往事。
“大概是有其父必有其子的关系,那位少爷也很冷漠,比起其他少爷,他总是一丝不苟的板着脸,但他却从来不曾苛待仆人。不管是要求任伺一位仆人做事,他总是会先说请。他记得家里每一个仆人的名字,他叫唤人时,从不会像叫畜生一样。即使他受了老爷的气,也从不会将脾气发到仆人身上。我父亲说,大少爷虽然富有,却不骄纵,他懂得尊重每一个认真工作的人,他非常高兴能够在这样的人身边做事。”
他沉默着,瞪视着前方飞舞在花丛中的蝴蝶。
“我怀疑现在在屋子里打扫的人,会有相同的感受。”
他看着远处的艾斯特大宅,胸口因为她淡然的责备而紧缩。
“我可以了解你出车祸之后受到的打击,但你并没有被宣告终身残废,你脸上的烧伤也不是不能处理。没错,我知道你向来高高在上,是所有人注目的焦点,突然从如此高的地方掉下来,没有多少人能承受得住,但我知道你私底下比任何人都还要努力,你不是那种会轻易放弃的人——”
“人都是会变的。”他愤懑的说。
“的确,但不会那么多。”
他紧抿着唇,再次陷入沉默。
她将他转了过来,他却仍顽固的不肯开口,她微拧眉,干脆直接问:“你父亲和你说了什么?”
他一语不发的瞪着她。
她毫不在意他的瞪视,只是开口再问了一次:“他说了什么?”
风乍起,扬起了她的发,她却只是双手抱胸的看着他,耐心的等着,一副打算在这里和他耗到世界末日的样子。
他很想叫她少管闲事,但字句到了嘴边,却完全变了样。
“他叫我好好养病。”
一张嘴开始说,他就再也无法停下,他瞪着她,讥讽的道:“因为他决定,他的儿子会比一个残废更适合当他的王国接班人,即使那个残废,才是在过去数年替他的王国赚钱的人!”
“我相信他不会叫你残废。”
“是没有,他只是告诉我,他已经找到适合的递补人选——他的儿子。”
他下颚紧绷,愤怒的说:“我才是在过去数十年中,将他当成父亲看待的人!我才是那个尊敬他、在乎他,努力达成他要求的人!我才是那个尽心尽力,把工作当成骄傲的人!但是,只因为我不是他亲生的,只因为我出了场车祸,他就认为我废了!我还没死,他就用一通电话将我撤换了下来,好像我不过是个用过即丢的垃圾——”
“你昏迷了四十五天。”她提醒他。
“我已经醒了,我已经开始在做复健!”蓝斯激动的咆哮出声,“他却连等都不肯等!”
他醒来后,体力还没恢复就硬要下床,结果把刚接好的腿又摔断了……
他大哥的声音在脑海里响起,莫莲脸一白,猛然领悟。
老天,他一定是急着想要和他父亲证明他不是废人,结果却因为脚骨还没长好,而再次摔断了腿。
莫莲喉咙紧缩,为他心疼不已。
“所以你就放弃了?”她沙哑的开口,“只因为你父亲不肯等你复原?”
让他放弃的,是知道再也无法得回她。
如果连他的父亲都不能接受他的残缺,她又如何能够?
蓝斯痛苦的看着她,哑声道:“不,他只是教会了我一件事!无论我再怎么努力,都不可能得到我这一生最想要的东西!”
她在他身前跪了下来,握住他的手,“你父亲并不代表整个世界。”
“我知道。”
“巴特集团也不是。”
“我晓得。”
“你并不需要向谁证明你的价值。”
他沉默以对。
“你的价值,只有你自己可以决定。”她抬手轻抚他的脸,“当然,你的确可以把自己继续关在房里,打破所有的镜子,砸烂所有的灯,然后在那张床上培养恨意,腐烂到死。但你也可以试着重新再站起来,然后走进巴特庄园,亲手打烂你父亲高傲的鼻子。”
那画面让他扬了扬嘴角。
几乎算是微笑了,她想。
可惜的是,那笑容却只是一闪即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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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她推着他回艾斯特大宅里时,已是下午两点。
她将他推到餐室,白云、亚当、唐琳,甚至他祖母都坐在那里,直到她坐下,莱恩才开始上菜。
蓝斯从头到尾没再抗议过,但也没理会其他人。
他只是面无表情的冷着脸,好像旁边的人都不存在。
老实说,他把气氛弄得很僵,但她还是照三餐推着他到餐室用餐。
日子一天天过去,他的情绪总是阴晴不定,有时候安静得像是了无生趣,有时候却又在他以为她不知道时,满脸阴霾的看着她。
当然,更多的时候,他会对着她大吼大叫,借故找事情和她吵架。
可是,偶尔,她会看见那个没有那么愤世嫉俗的他。
虽然他还是不喜欢下楼吃饭,但对每天早上她推着他出门到外面散步这件事,却不再那般抗拒。
她知道他其实很喜欢到河边,在温暖和徐的微风下,晒晒太阳。
他会微扬起脸,让难得的阳光洒落脸上。
那时的他,仿佛忘了自己身上的伤,有一次,他甚至开口指着雨后天边的彩虹给她看,不自觉地对她微笑。
有好几天她在清晨醒过来时,会看到他饱含的注视着她,就好像他们仍在纽约时一样,仿佛他会在下一秒吻她,和她,直到她因为热情而完全清醒过来。
但他却从来不曾真的那样做过。
那神奇的时光,总是只在一瞬。
之后,他又会变回那尖酸刻薄、脾气暴躁的难搞德行。
每当那时,她总想用力摇晃他,问他为什么要把事情弄得这么困难。
但她却更清楚,逼他逼得太紧,只会适得其反,所以她总是和他一样,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
她只是每天重复着相同的工作,推他到楼下吃饭,带他去散步,逼他泡热水澡泡上二十分钟,再替他按摩做复健。
一个多月过去,他的脚已经不像在初时那般僵硬,在她替他按摩和做关节运动时,他也不再痛得冷汗直流。
在她的逼迫下,他甚至已经能靠自己把腿抬起来,放到床下,虽然那几乎耗尽了他所有的力气。
她更加努力的帮他复健,即使那个男人一点也不配合,也完全无法浇息她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