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的!所以说人不能做坏事,否则即使在这之前曾做过多少好事,人人也只会记得已烙在身上那唯一的污点。就像是非题一样,只要题目中错了一个字,即使其他句子道理多么的正确,这题答案依旧是“非”!
专一下学期,我和英文老师吵了一架。原因是她老爱骂人“白痴”、“笨蛋”,我举起手希望她尊重学生一点,她却责怪我欺侮她;我回道:“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她气得要我离开教室;我偏不,我说教室是学生的第二个家,她没有资格赶我走;结果她好像在演连续剧似的,哭嚷:“你不走我走!”后来还是全班在卡片上签名道歉,才将她请回来。
专二,国文老师是个连注音符号都不懂的老芋仔,也是我们班的导师。每堂国文课他都迟到半小时左右;上课时又老说一些没水准的话,说什么有人找他写武侠小说,但是他不愿意写,因为对方言明内容一定要奇情冶艳,他不愿败坏社会风气什么的,总之就是闲扯淡。听他上课简直就像在听一个患有老人痴呆症的人在说书。这还不打紧,有一天他居然要康乐股长办旅游活动,而且规定全班都要参加,不去的人操性扣十分;当场我先和班长、康乐股长辩了一番,我觉得既然大家没有向心力,何必硬要做这种表面功夫?但他们说导师好不容易有这个心,我们该遵从。
几天后有一堂国文课导师又迟到,恰巧校长出巡,他问了一下我们的上课情形,我当场举手“告状”,表明老师没有权利强迫我们参加我们不愿意参加的活动;但班长那狗腿,说什么老师是为了班上好,他觉得老师那样做是对的:我则继续陈述这名老芋仔的缺点,说得正溜的时候,哪知校长面有难色;我回过头,才知导师就站在教室后门,平日眼皮浮肿的细眼,进射着光芒,指着我骂:“这位同学,我要把你退学!”
我还没反应过来,校长就开溜了。导师走到讲台上,便开始数落我的不是,我也不甘示弱地频频回嘴;可是终究是小孩子,加上我又爱哭,一边回话,一边眼泪流个不停。
一会儿,导师冷静下来,开始一番劝导,希望我能认错;我却不识时务,硬是说:“我可不承认我错!”结果老芋仔重听,听成我说:“我承认我错了!”马上接了一句:“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在心里骂了句你他妈的善莫大焉后,站起来大声说:“老师,我又没有认错!”导师一气之下,拿起点名簿重重地摔在桌上,怒道:“下礼拜周会全班表决,是你退学,还是我辞职!”
你以为我爱读咧!我在心里这么说,反正我爸妈巴不得我回乡念高中!
事后听说全班同学商量好表决的时候都不要举手,班上干部则鼓吹我向老师道歉。我有点心软,主要是导师至少是六十岁的人了,我一个十六、七岁的人居然和他这样吵!想想实在幼稚,反正道歉也不会少块肉,所以我准备了一番我实在不懂事等等的话,没想到周会那天,导师根本没来!后来上课时,他也没再提过这件事;我怀疑他可能有健忘症。
老芋仔教完我们这一届之后就退休了。真是可惜,没让学弟、妹们领教到这名老师。
专三上学期平安度过,下学期开学不久,事情就又来了。
原因是教我们体育的老师是体育组组长。面容俊美,身材又好,走起路来有模特儿的架势;听说是全国跳高纪录的保持人。可是管他是什么人,我只在意他教得好不好,有没有按照所排课程上课;但因为他是体育组组长,时间难以腾出,经常因为北上开会,要调我们班的课;调课后课就难以安排,只能看哪个场地是空的就到哪里上课,弄得我们连续好几个礼拜都到女生宿舍地下室的体能室踩脚踏车、举重等等。
有一天他答应我们要到电资大楼顶楼学打高尔夫球,到那才发现上头已有班级在上课,只好改成在操场上打棒球;但棒球用具都被借走了,又改成到体育馆地下室打桌球!改来改去结果又走到体能室。集合时我当场发作,指着老师的鼻子骂他未尽全职,唇枪舌战一番,他答应不再调课,并按照所排课表上课!
班上同学说我乖戾、叛逆,家人则说我任性。我不是没有想过要改掉这拗脾气,但所谓本性难移,每到发作的临界点我就是克制不住,便又留下笔纪录。
姊姊说迟早我会遇到一个能克我的人,要不就是遇到一个肯包容我、爱我的人。
后者我想大概不存在这世上;而前者——我想我遇到了……
“漫努——”姜美祯的手招魂似地在我面前摇,“听到了没有?这学期的老师都不错,可别又惹事生非!”
“知道啦!”我推开她的手。
这学期共有十二个学科,二十六个学分。除了姜美祯口中新来的电脑老师没见过外,其余大都还好。
第六节的下课钟响,姜美祯像蝴蝶似的飞了出去,不知道又要到哪班去串门子了。龚信文则伏在桌上休息。我拿起经济学的课本等上课。
随意翻着教科书时,坐在窗户旁的同学喊道:“沈漫努,外找!”
我仰起头,看到窗外笑着同我招手的人影,心用力地跳了一下,唇角自然地漾起笑靥。
我走到门外,“什么事?”声音很轻、很柔。
他同我笑,“晚上社团的聚会,我大概会晚点去。”
“这样呀!好,我会告诉大家要等你。”我可亲地回答。如果是别人,我会回说你去不去关我什么事!何况副社长又在你班上,告诉她就好,干嘛还跑来向我报告?!
但是对方是他——我从来没对他说句重话。我想,他可能就是那个能制住我的人吧!
“对了!章翰郎,昨天宿舍里有一只好大的蟑螂哦!我一脚就踩死它!”我做出狰狞的表情。
“唔……”他发出伤心的声音,“你怎么可以杀掉我的同类呢?”
章翰郎,甲班的学弟。虽是学弟,他和我同年,只是小我几个月。偶尔他会损我几句,我则抬出“学姊”的名号压他,他则会笑着说:“我却不觉得你是学姊吔!”
我喜欢听他说这句话。“那么我应该高兴还是难过呢?”我总会这么回他。该高兴与他处于同侪地位,或该难过他并不把我当成长辈尊重?
因为他和我同乡,所以他入学时我就认识他。迷恋上他却是一年前才开始的事——这一年来,我花了全部的心思在注意他、讨好他!
但是我不会向他表白,因为这是我最后的底线。我觉得默默付出这么多心思,至少该给自己留点颜面。虽然心里已有这段感情不会有什么结果的准备,我却还是不断将情意倾注到他身上。
暗恋是很痛苦的。我决定只痛这一次。将所有情感付出给他后,将来我一定不会再这么傻的倾我所有心力去喜欢一个人。
有时我会觉得对他的好感表现得过分明显,恐怕被人瞧出端倪;但似乎只是我多虑,根本没有人相信我这种人会有柔情。
这样也好,我从没想过要把对他的“暗恋”变成“单恋”。
暗恋和单恋有什么不同?
报信文告诉我:“暗恋就是没有人知道你在喜欢某人,而单恋就是大家都知道你在喜欢某人,但对方却不喜欢你!”
原来如此。如果我有承受尴尬的勇气,我可以直截了当的告诉他:“我喜欢上了你!”但是我没有。既然没有,我想过应该放弃,因为若无法让我喜欢的人,像我喜欢他一样的喜欢我时,我应该自动放弃!因为不对等的爱,毫无幸福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