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珊妮的确很出色,很有魅力。心怡好象已逐渐把珊妮忘记了,毕竟没开过花,又怎会结果?只是不知道朗尼有了梦芸之后,是否仍然忘不了珊妮?”
“我看并不好。你看他,还不是没神没气!老穿白衬衣、牛仔裤,像个初中生。一个男孩子在谈恋爱的时候最神采飞扬,也最注重自己的外表。特别是朗尼,他穿衣服最讲究。”
“对了!以前你还叫他去当男模特儿,珊妮在的时候,他天天新款,日日不同,像表演时装,又喜欢穿名牌。朗尼怎样了?他没有约会梦芸?”
“不是没有,约过两次,一次吃茶,一次逛书店。梦芸说他挺害羞的,也不喜欢说话!”
“我奇怪朗尼那幺害羞,怎能追到珊妮?听说珊妮对男孩子很骄傲。”
“梦芸是个傻蛋,只有她才会相信朗尼害羞。朗尼面皮才厚呢!天天开车到学校等珊妮下课,又追踪到她家。其实,珊妮这个人绝不骄傲,她比我温柔多了。不过,她不容易喜欢一个人,她喜欢朗尼是因为朗尼条件好。他面皮厚,有耐性,也是原因之一!”
“朗尼和梦芸呢?”心韵前后一看,朗尼和梦芸都在后边。朗尼走在前面,梦芸跟着他。
心韵摇头叹一口气,放开查理,往后走,先拉住朗尼,然后又拖住梦芸:“你们是老夫老妻?话都说光了?”
梦芸羞怯地笑笑。
“梦芸说喜欢吃棉花棒棒糖。”朗尼说着,跑开去买棉花糖。
“我送了两张戏票给朗尼,他有没有请你看戏?”
梦芸点一下头:“他虽然不大喜欢说话,人又害羞;不过,我知道他真的没有别的女朋友。”
“这不重要!”心韵摇摇手,“他和你单独出外,有没有拖你的手?”
“我说过他害羞!看样子,他从未交过女朋友,他怎幺敢拖我的手?”
啊!天!温朗尼没交过女朋友,那他神魂颠倒为什幺?心韵就见过朗尼吻珊妮!是纯情,不过只是对珊妮。心韵不知道该怎样说,当然不能把朗尼的事告诉梦芸;否则,对梦芸的自尊心有很大的损害。梦芸会想到心韵在利用她。
“既然朗尼那幺害羞,那你只好采取主动。”
“我采取主动?”梦芸睁大迷惘的眼睛。
“你先回答我,你喜不喜欢朗尼?”
梦芸点头甜笑。
“你既然喜欢他,就别让他溜走,他不敢拖你,你拖他!”
“这……不大好吧!”
“为什幺不好?男女平等!”心韵摊开双手,坦荡荡地,“你喜欢他,你甚至可以吻他,他又没有女朋友!”
梦芸很为难:“也许他不喜欢拖手。”
“哪一个谈恋爱的男孩子,不喜欢和女朋友拖着手?”
“我们还是朋友,没到那个阶段。”
“梦芸,你以前有过男朋友吗?”
“没有!”梦芸难为情地垂下头,“家人都希望我嫁给表哥。表哥几年前就去了美国念书,我们只是通通信,他很少回来,利用假期环游世界。”
“啊!我明白了!原来名花有主,怪不得你一点儿也不打紧。”
“不、不,心韵,你误会了。”梦芸十分着急,“我一点也不喜欢表哥。”
“但是你的家人希望你和你表哥结婚,看样子你表哥也喜欢你!”
“那是他们的意思,并不是我的意思。表哥常有信给我,但我很少回信,就因为我对他冷淡,他放假也不回来。”
“既然你一心一意喜欢朗尼,就要多找机会和他亲近,拖手并不一定是彼此爱上了。但是常常拖手,彼此就很容易爱上。”
朗尼乘机开溜,直到马戏快要开场,他才拿了三根棉花棒糖回来,每个女孩子一根,堵住了她们的嘴。
一进帐幕,马戏开始,朗尼便全神贯注地看表演,没理身边的梦芸。
梦芸吃着棉花糖,看看身边的朗尼,她的心是甜的。她在想心韵所说的话,如果她爱朗尼,别让他溜走。朗尼实在可爱,心韵的话是对的。
她告诉自己,要有勇气,同时加紧找机会,她要抓住朗尼。
金老太和金小怜急不及待,徐广天更急不及待。所以,买地建别墅,那是不可能的了,太花时间嘛!
徐广天花了两百五十万买了间别墅,空气很好,前面水,后面是山,左右很远才有别的别墅,这是金老太最满意的,她不喜欢有邻居。
再加一百万装饰费,别墅就像新建的一样。
徐广天的房间没有窗,全靠冷暖气调节。金老太坚持要用中央调节:那就是一间冷气,全间屋每一个角落都会凉,暖气亦如此。
书房、饭厅、客厅……全都装上茶色不碎玻璃,这样太阳就不会直接射进来,况且又有窗纱又有窗幔。
只有金老太和金小怜的房间,没有装上茶色玻璃窗。因为她两祖孙都喜欢阳光,需要阳光。
徐广天知道金小怜喜欢游泳,因此,在地库造了一个室内游泳池。为了赶时间,加了四倍工人,日夜开工,但是也要花2个多月的时间。
一切还没有完全弄妥,金老太、金小怜和徐广天,便急不及待地搬了进去。
最令金老太不开心的,是阿辉也搬了进去,还住在楼下的客房。
“你竟然把那野人带进来?”金老太走进徐广天的房间,没有清新空气,金老太感到不舒眼。
“野人?”
“别装蒜了,你知道我说的是阿辉。”
“阿辉!”徐广天笑了起来,因为他从来没有想过阿辉像野人,“他一向住在我家里,我通常半夜三更都要找他,让他住进来,方便他照顾我。”
“等我们的司机来了,你可以用我们的司机,对了,我们的‘劳斯莱斯’什幺时候才可以运到?”
“大约要等一个月!”
“真讨厌,买辆车要花几个月。”
“我白天不用车,女乃女乃要逛街购物,可以用我的汽车。”
“怕!怕!”金老太摇手,“阿辉开车像冲锋陷阵,我这老骨头几乎给他弄散了,这种粗人……唉!你的房间真闷气,坐一会儿胸口就不舒服,你有没有这种感觉?连呼吸都不顺畅。”
“没有!大概我习惯了!”
“我可受不住。”金老太站起来,“我正在担心,要是小怜将来嫁了你,这种房间,她能够挨多久呢?”
“我已经做过实验,茶色玻璃透进来的光,我受得住。新房子我相信可以在房间装茶色玻璃和抽气扇、吸气孔,把废气抽出去,把氧气放进来,房间会好一些;再点些香水灯,就很有情调。”其实徐广天是很希望尽快完成试验期,他已开始物色地皮建新别墅,那幢新别墅是送给小怜的。
“唔!希望你们彼此适应!”金老太边说着边走了出去。
徐广天一点儿也不喜欢金老太,对金老太百依百顺,毕恭毕敬,是看在小怜的份上。其实,除了小怜,没有一个人是他真正喜欢的。
他换了套枣红色的西装去接小怜吃饭。到了小怜卧室,先按铃。
“叮当!”很美妙的铃声。没有回音,等一下,再按铃。
小怜在里面干什幺?她把房间的窗门全打开,又拉开了窗纱;然后解开钮扣,装成匆匆忙忙的样子开了房门。看见徐广天,一手把他拖了进去。
啊!徐广天一见,马上双手掩面,退到墙角。
“广天、广天。”小怜几乎把他拥抱住,“我刚由化妆间走出来,看,衣服还没有穿好,又不知道是你,所以连关窗门也忘记关了,你怎样?”
“你不用管我,快把窗关掉。”
“对!马上关掉!”小怜很害怕的样子,手忙脚乱,“好了,窗都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