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对男人来说,倒是很受用的。
算一算,这几项“天条”里,她犯了几桩?
难怪,一大把年纪了,她还找不到个男人来抱。
唉!唉!
她喝口水。突然,后面的妹妹们讲起了一个有关男人性能力的笑话。
她噗哧一口水给喷了出来。
天呀,真是天才!
她终于忍不住回头过去。几个白净清秀的女孩,正吃吃笑成一团。
“非礼勿听,非礼勿听。”谢海媚喃喃的。
不知道是不是她年纪“大了”,这笑话听起来太容易联想,真有几丝感。
她对自己摇摇头。摇得太专注,没注意,一转身,撞到一个东方长相的男孩。
“嘿,妳是哪里来的?”一开口就跟她说中文,跟她相同的口音。
她头上印有籍贯属地吗?
“地球来的。”
“跟我一样。哪个洲哪个大洋哪个岛的?”跟她幽默起来。
谢海媚抬头瞅他一眼。
“蕃薯岛。”
“好巧!我也是。我还是比较喜欢吃蕃薯,马铃薯糟透了。”
谢海媚又抬头瞅他一眼。
“我不喜欢吃蕃薯。”
“没差。妳有蕃薯味,我一看就猜是蕃薯岛来的。”
“嘿!”什么跟什么!
那男的咧嘴笑,给她看一口凉森森的白牙。
“我叫陈易文。”自动报上名字。
然后理所当然等着,等她礼尚往来。
所以谢海媚只好也那么“礼尚往来”一下。
“妳在这里念书?”
谢海媚点头,礼貌的回问:“你也是?”
陈易文又笑,又露出凉森森的白牙给她看。
“老天保佑,不,是我朋友的弟弟。今天也是被他拖来的。”
看,吃饱闲着的人还挺多的,包括她在内。
“妳念什么的?研究所?”
谢海媚摇头。
陈易文一脸很同情,没再追问下去。
他看谢海媚捏着空纸杯,递给她一罐可乐。
“谢谢。不用了。”
“不必客气,反正免费,也不用我花钱。”
他看起来也不像十七八,说话口气却一副新人类的直白。
“我不喜欢可乐。”
陈易文点点头,表示理解,自己拉开拉环喝了起来。
“妳自己一个人来?”
“跟朋友来的。”
“其实这种聚会挺无聊的。”
“无聊你还来!”
“没办法,被拖来的。不过,自己一个人其实也挺无聊的。我在这里待一阵子了,无聊到毙,这地方真的整一个老人城。”
“觉得无聊,干么一直待在这里?”
陈易文耸个肩。
“来看看朋友,顺便看看有没有机会嘛。可不行。”摇头又摇头。
他高中毕业随父母移民过来,有一个弟弟小他五岁。后来他老爸放弃居留权,回去赚钱,他老妈留下来照顾他们。他先念了一年英文,才进入大学就读。
毕业后他女朋友要回海岛台湾,他跟着回去。待了三年,和女朋友分手,然后认识另一个女孩。对方要到此地留学,他再一次跟随女方的脚步回到这里,一起念研究所。
研究所还没念完,便和女朋友完了,然后书也不念了,就在旅行社工作。都三十出头了,想改变一下环境,便辞职,打算换个工作,或干脆回台湾发展。
他老妈和弟弟已经先回台湾,他住在叔叔家。他有个朋友住在这里,朋友的弟弟也在这里念书,父母在这里买了房子给他们,他便过来“插户”。原是打算住一阵子,看看有没有工作机会,但不行,这地方实在鸟不生蛋。
耶诞过后他就打算先回他叔叔家,然后新年过后回台,也许就留在岛内工作。
“所以趁现在还可以花天酒地就尽量花天酒地。”自动自发,三十分钟内交代完他的个人断代史,还加注释。
这样也可以夸张的用“花天酒地”形容,可见这里的生活多苦闷。
“这里除了学生,多半就是退休的老人,不比大城市,工作当然不好找。”
“其实这还在其次,主要是生活的步调,老牛拖车得让人受不了。”
小城市娱乐少少,商店七点不到就关门,漫漫长夜也不知往哪里逛去,真的是无聊,还真没有冤枉它。
见识过亚热带海岛台湾那愈夜愈金光流灿、仿佛不夜城的景象,对照这种安静到近乎废墟的死寂,一个不小心实在会给闷死。
“只能自求多福,要不就拍拍走人。”陈易文扮个鬼脸。
三十岁多的男人还这种举动,难怪被这种小城的寂静闷坏。
“这样好啊,适应不了这种生活形态,证明你还年轻,还不够老朽。”
真的,她没有开玩笑。
能在这种“荒城”过得安适的,大概非老即衰,正当花花年岁的,谁不多少觉得有点“苦闷”。
“说真的,这里的生活真的不是普通的无聊。”
所以要读书,不读书就谈恋爱,生活才不会更无聊。
谢海媚吞吞口水,把这充满常识但没脑袋的话吞回去。
“嘿,耶诞节时妳有节目吗?我朋友要开个party,妳也来吧。”邀她到朋友的耶诞舞会。
“耶诞?还有两个多月。”
天晓得到那时地球是不是还在自转,有没有彗星跑错了轨道撞上地球。
“还有两个多月,很快的。”
“再说吧。”谢海媚不置可否。
“那妳把妳的电话给我吧,我再打电话给妳。”
啊,问电话了!
才碰面、半生不熟的不到一个小时,她不认为陈易文对她有意思或什么的,或许就只是无聊,多个人好聊天凑热闹。
但这种“自来熟”的速度未免骇人——啊啊,也许就是这种心态,她才会耗到现在还找不到一个男人来暖脚。
她想想,还是把手机号码给他,看他输入他的手机。
到时要是真没地方可去,搞不好就真的跑去凑凑热闹。
想想,无聊啊,人生!
摊开看,通篇的无病申吟。
还好,周末快到了。就以周末又近一天的心情过下去吧。
第五章
一早,谢海媚蹬上凉鞋,套上一双两天没洗、变得有点灰灰的白袜子。她闻了闻,还好,还没发出太熏人的气味。
宽松的裤子,一不小心一扯,真有落下来的危险;上衣外加件不相称的短袄,缩水过短,露出一截肥翘的。
真的是愈来愈邋遢了。
早些时,她还有心思梳妆打扮,为着随时可能的浪漫邂逅做准备。但老是没人看,自己看看高兴过一阵后也就没多大意思了。没有男人的日子愈过愈邋遢。
这日子再这么过下去,怎么是好!
不必油烟熏,她就先黄了脸。
但梳妆打扮太耗费精力时间,既然没人看,那就省一省。
反正邋遢有邋遢的慵懒性感——
性感?
呃,嗯,虽然她没有唐娜那么高挑,五呎五多一点,也不算矮了。而且,她的腿不短,又不像有些减肥过度、简直严重营养不足的女孩那样,一模只模到一身的骨头。
她该凸的凸,该凹的凹,该玲珑的玲珑,该丰满的丰满,腰细腿长,唇嘟臀翘,发乱眼瞇,又妩媚又风情。
偏就没有人给迷了。
还是她的“本事”不够?风情不足?她根本没有她自己偷偷模模自我安慰臆想的那么有“条件”?
多半是最后那个原因吧。谢海媚有点泄气。
饼去的,远的,就不提了。近的,她上完课或不上课,成天公寓里蹲,也没哪个谁谁谁打探她的电话邀她,或在她门外站岗什么的。
萧潘要了她的电话,并没有立刻打电话给她,到现在都一个多礼拜了。
她也不主动。
他给她他的电话,她一直没去碰。
那个赌注她黄牛了。拉锯什么似的,不甘心先放段。
男人也跟女人差不多,一个男人一个国。所以,要爱一个男人也就跟爱国一样,热血满腔只会盲了眼,白白捶心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