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自由”其实十分的伤感。悲哀得教人难过。
当然的,我们是没有遗产这回事。
生活需要继续。我想了想,便放了手,写起情色的小说。
那种东西好销多了,看的人也多。我的稿费逐渐地调涨,一个人的日子也算过得去了。
这当中我听说沈冬青结婚然后又离婚了。他一直在省斑,像恒星一样始终没有移动过。我明知道他就在那里,心里一直在作梦,却不知为什么,始终没有回去找过,不断让青春空白错过。
为什么呢?是否下意识里,我穷苦破落的家庭背景,让我面对他时不自觉地感到自卑退缩?
爱情是有条件的。成熟一点以后,我想了许多。而除了这个,我想不出任何的理由。
就是那年年尾,我碰到了季云许。然后,隔年春天,在车水马龙的大马路,与英英重逢。
一哄始李云许就不避讳他已婚的身份。小游警告我,我只是好笑,我对李云许既没兴趣,有什么好警告。但等李云许送我第一朵蓝色玫瑰时,我就笑不出来了。
我开始给沈冬青写信。石沉大海,一直没有回音。
等李云许送我第三十四朵蓝玫瑰时,我终于、终于去找了沈冬青。
真的,他就像恒星一标,亘古不变。
透过书信文字那种懦弱的方式,我到底让他知道我这些年来心中纠葛的情感。他对我露出一个爱莫能助、抱歉无奈的笑。他又结了婚,但很快又离了。可是那深邃的眼瞳,仍然没有安放我身影的位置。
离开的时候,他仁慈地替我付了咖啡的钱。
其实,我不喝咖啡的。
我在东部海边晃了数天,直到身上没钱了,我才一身邋遢灰朴地回去。
我心中始终有个结,需要一个仪式来化解。
等李云许送我第五十七朵蓝玫瑰,我再一次去找沈冬青,站在他的公寓门前。
他的眼神没有太多的波动,好像我当年曾见过的那种习以为常。
这一辈子,我第一次那么大胆主动。我拥抱住他,仗著夜暗夜深,传递给他我心里所有的悸动。
沈冬青吻也没吻我。直接地拒绝了我。
不是他的道德有多高尚,也不是他对感情多忠贞。他直截了当地告诉我。而是我根本不是他喜欢那类型女孩,根本引不起他的。
从脸蛋开始,到性格,到举止,我就不是吸引他的那种火源,催发不了他身体对我身体的。
他说,很抱歉,他实在喜欢不了我。
我心中那仪式,于是始终就无法完成,永远没有一个结果。
我照常吃饭照常睡觉如期把小说完成。
等李云许送我第六十九朵蓝玫瑰,并且递给我那大厦顶楼公寓的钥匙时,我一句话没说便接受了。
他什么都帮我准备好了。温柔又周到。
那晚上李云许发现我身体那非常的处女性时,我从他眼神里看见那不可置信的表情。
我什么都没有解释。
有什么好解释的?
半年多了,我二十七岁的晚春已经过尽了,李云许的老婆终于找上门来。我一点都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断不断,分不分手,我完全不在乎。
就是那时候,我才发现心里最底层那依旧被搁藏的很好且完整的影子。
天啊!怎么到如今!
到如今。
我怎么能够躺在一个男人的臂弯里,感受他注入我身体内的温度时,心里却鬼魅似搁著另一个男人的身影?!
沈冬青都说得那么明白了。我究竟还在恋眷什么?!
应该是好好收拾的时候了。
所以我就离开了。
离开李云许。离开青春少年那一段黯淡的过去。
其实这些年,我好几次告诉自己要放弃,也想放弃。但拖到最后,即使明白被拒绝,还是拖一条纠葛的尾巴,始终盘亘在我心头。
终于,我决定不再去爱他。
虽然,我想我也许不会忘记他。
第二簿那一段风花雪月的事1
想起来还是痛。
她对他的记忆充满痛。充满哀美与轻愁。
推开门进去,游利华已经在了。
“阿潘,这里!”游利华挥手叫她。
徐爱潘走过去,一边和几个顺势抬头看她的人点头招呼,并不花力气寒暄。
“喝什么?”游利华问。
“矿泉水。”虽然已经十一月中,天气还相当闷热。白天开始,她就觉得口干舌燥。仿佛连衬衫都湿透。
“不是我说,阿潘,你能不能偶尔换点新鲜的?”游利华边摇头边转身朝吧台接过矿泉水递给徐爱潘。
“下次吧。”徐爱潘不置可否。
KK虽然名为酒吧,但它卖咖啡,卖果汁也卖茶,什么都卖。
连爱情也卖。
听说中秋节时,他们在这里搞了一个慈善派对,老板把自己标上价,出售一个周末晚餐约会,被一个常来的女学生标去,募了两万元。
但只是听说。
中秋节,她人在他们那个海边小镇破落的家,背著月亮,检视成为孤儿的那种自由悲哀。太平洋潮声沙沙,荒凉得从来没有变。她已经不是为赋新辞的年纪,所以也就没有对著黑暗的海掉泪。
“欸,阿潘,”游利华倾身靠向她,一副打算说秘密的姿态。“你看到没?”
“什么?”
“那个啊!”游利华朝门口那边挪挪下巴,神态相当暧昧。
徐爱潘随著她下巴指示的方向看过去,看到一个穿休闲衫留了及肩长发的男孩,呃,或者说男人。
那头长发看起来比她的还黑还乌溜还亮,年纪看起来也和她差不多──是个好看的男人。
男人。不是男孩。
有差别的。
就像她是女人。不再是女孩了。
她迟迟不习惯自己早成为女人的事实。心情还留在十七八青春少女的年岁,身体的朽化及生活现实中却已老到不能再老的地步了。
“怎么?你有意思?”她收回目光,喝了口水。
游利华笑嫣嫣。“我又不是在替自己找老公。我无私,是替你留意的。”
“这样啊,”徐爱潘很领情似堆起笑。“多谢你的鸡婆,小游。”
这种不幽默的反讽刺,游利华大概习惯了,眉头都没皱一下。说:“你连人家都没好好仔细看一眼,怎么知道喜不喜欢?说不定你看一眼,就看上了。”
“我看了。再说,我看上眼也没用,人家不见得会喜欢我。”
“你又还没试,怎么知道?”
你又没试,怎么知道?
游利华常常冲她说这一句话。不只是她的爱情态度,还有她的不吃杏仁和苦瓜,以及她的不听歌剧不染金色的头发。
徐爱潘不答,反问:“你叫我来,就是为这个?”
“不完全是。我怕你闷在房间里太久会生锈。除了我,你起码有三天没跟人说话了吧?”
这倒是真的。
徐爱潘扯嘴笑一笑,乖乖跟著游利华走到中间那群正高谈阔论的人群当中,自行拣个边疆的位置坐下。
“嘿!阿潘。”看过她的人,有些转头友善打个招呼。
“嘿。”她也回个招呼。
“你好几天没来了。在忙什么?”旁边的人寒暄地问。
“是啊。也没什么。”她应酬地答。
“还在喝这个!换点别的,我帮你叫。”
“不了,谢谢。”
“怎么?怕喝醉?放心,我会负责送你──”
“我刚到,不急著喝酒。”
就这样,人家问一句,她答一句,而且简单扼要。
寒暄过后,那些人又回到先前热心的辩论,偶尔想起什么,回头再和她说一两句话,她便又回答一两句话。多半时候她便光只是听,听他们对某本畅销书的批评,某个在媒体曝光甚多的知名作家绯闻的议论,又听他们对某个旅居海外得到美国某文学奖项的作家的不以为然与赞赏的正反面意见的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