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春美呢?”老王不相信。“她怎么没跟你一块回来?你可别想骗我,印加。”
“我骗你做什么?这种事一问就晓得了,我要骗你,不会找好点的借口吗?”
“这倒是真的。”老王态度软下来。
“春美真的去找你了?你也真是的,明知道你许伯许婶惦着,怎么不带她一块回来!”转成了责备。
“春美的个性你又不是不晓得,我哪说得动她。”王印加饿得没好气。“好了啦,爸,我肚子饿得要命,快给我一点吃的。”
“你这孩子,光只知道吃!”
老王嘴巴尽避叨念,还是给王印加下了一碗面。坐在她面前,看她吃起来。
“印加,”又问:“春美找你做什么?”
呵呵,这件事可不能说,至少不是由她开口。这也不算是义气,但王印加觉得许春美刷欠了一烂债,让她自己去解释会比较好;她这回要是跟她老爸说,倒像在背后生事。
“也没什么。她说好久没见到我了。”
“就这样?”老王狐疑盯着她。
“不然还能怎么样?”王印加心虚地低下头,呼噜吃了一大口面。
“春美这孩子也真是。你明天下课跑一趟,去把她带回来。”
“她也不一定会在家。”
“那你就等到她回家为止!”老王瞪眼。
“好好好!”真是麻烦死了!
没两分钟,王印加就把一大碗面连汤喝得干干净净。由窗口看出去,主屋的灯火通明,泳池里闪着粼粼水光。
“爸,”王印加吞吞口水,说:“我们搬出去好不好?”
“搬出去”,也就是辞了纪家的工。
“又怎么了?”老王皱眉。“在这里住得好好的,工作也顺当,干嘛要我辞工搬家?”
而且,他一把年纪了,也找不到比纪家待遇更优渥的工作。在纪家这么多年,他好不容易拉拔王印加长大,就等着她顺利毕业结婚成家。
“我就是不喜欢这里。”
“又是谁得罪你了?”从小到大,王印加不知提过多少次“搬出去”,老王从没把它当一回事。
王印加不答,只是吸口气说:“爸,我们搬出去,开家小面店也可以糊口,总比待在这里被人呼来喝去强。”
“你以为开面店那么容易,想开生意就会来?”老王不苟同。“再说,开店做生意,还不是一样被人呼来喝去。”
“那不一样。”
“开店做生意,我们好歹是个老板,自己管自己;但待在这里,到底是……呃,人家的佣人。”
老王又皱眉。“佣人又怎么了?不偷不抢,凭劳力赚活,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讨厌那种感觉。”
“什么感觉?傻丫头,你以为自己开店,或在高级大厦办公吹冷气就比较高级比较有水准是不是?其实还不是都一样,都是人家大老板雇用的伙计。在纪家,只要伺候老板夫人他们就行了,但自己开店,要伺候的人就不只那些了。每个客人都是你的衣食父母,都得小心陪应对待,其实更累人。”
“可是——”
“好了!”王印加还要说,老王摆摆手:“你别老是想这些有的没有的。爸爸不偷不抢,凭本事赚一口饭吃,你不必觉得丢脸!”
王印加无奈的吐口气。“是是!我知道了。”
看来她只好多避着纪家那些伟大的“大人”们一点了。
幸好,这是个“自由意志”的时代,没有卖身契那回事。想到这里,王印加不禁庆幸起来。
要是照汉唐宋明封建制度那一套——家奴生的子女一出生就是主人家的财产,就注定也是奴仆一个;男的代代为长工,女的就世世成奴婢,要娶要嫁也只能捡府中的长工婢女凑和过一辈子,还要看主人家高不高兴、答不答应……
老天!要是照那一套,那她王印加岂不是永远得在纪家为奴,世世不得超生?!
万幸啊!万幸!
人类,果然是需要反抗造反兼加起义革命!
***
棒天中午,王印加才刚下课,叶家达便老着脸皮过来,涎着笑脸,小心巴啦地陪着笑。
“你还敢出现在我面前!你知不知道你害我被骂死了!”王印加狠狠瞪他。
“对不起啦,印加,我又不是故意的。”
王印加不理他,往餐厅走去。叶家达急急跟上去,一边哈腰一边赔罪。
“你大人有大量,饶我这一回,我保证下次我一定会小心。”
“没有下次了!”
“别这样嘛。”叶家达搔搔头。“其实我也没说错话,我本来就是你登记第一号的男的朋——”
“你还胡说!”王印加倏地转身,狠狠给他一个白眼。
“好好好!不说就不说。”叶家达连忙住口。到现在他还不知道他哪里说错做错了,但王印加把错全归在他身上,事情好像也是因为他出现在那里才发生,所以他也就模模鼻子认了。
“你别再气了,”他又说,“我请你吃午饭,算是跟你赔罪。”
“不必了,我会消化不良。”
餐厅里挤满了人,叶家达眼尖,一眼就发现邱怡颖排在队伍里,高兴地咧开嘴,不由分说拉了王印加过去。
“颖颖?”叫得很亲热。
邱怡颖白他一眼,对王印加说:“怎么现在才到!”
“你在等我?”王印加觉得奇怪。
“我不等你,难道跟墙壁一块吃饭?”
“别担心,我会陪你。”叶家达立刻讨人嫌的嚷嚷。
这个超级黏皮糖!
结果,没有意外的,三个人最后各捧了一盘食物坐在一块。王印加要的是一盘咖哩饭,才刚把一口饭叉进嘴里——
“啊!”叶家达忽然大叫一声。
王印加“噗”一声,一口饭喷到桌上,呛到了鼻子。
“叶家达!”她眼泪都呛得流出来,鬼叫一声。
“你怎么了?干嘛流眼泪?”叶家达还问得一本正经。
邱怡颖白他一眼,说:“还不是你害的!你没事干嘛突然大叫一声?!”
“我只是突然想到有个好消息要通知印加的。”
“到底是什么屁?!”王印加仍没好脸色,说了一句粗话。
“恭喜你啊,印加。”叶家达没头没脑笑起来。
邱怡颖奇了,王印加也莫名其妙。
“咦?你们不知道吗?”叶家达一脸讶异。“比赛啊!印加的伤口通过初选了。”
“真的?”邱怡颖一脸怀疑。
“嗯,这期校刊都公布了。”
“又不是得奖,有什么好恭喜的。”王印加自己倒没那么兴奋。
“你不高兴?”
“没有。不过,也没有狂喜得神经要失常就是了。”
邱怡颖拍拍她说:“算你走狗屎运,能入选就算是才女了,高兴一点。”
“才你的头啦!”王印加把她的手挥开,三两下把咖哩饭解决掉。“等我得了首奖再放鞭炮。好了,我有事,要先走了。”
“什么事?”邱怡颖将她拉回去。
“我爸叫我去找春美。”
“春美?你说那个——”邱怡颖也知道许春美的。“这时候去找得到人吗?她不工作?”
“我会先打电话过去。”
她挥挥手,不理两人的叫喊,快步离开。
她那篇小说入选了——不,是通过初选,这意义不太一样。入选是有个随便的名分了;通过初选也不过就是一个入门的资格而已。就好像参加什么宴会,给你一张入场的名牌罢了,实在没什么好兴奋的。
大概是她野心太大贪念太多,人家不是说“知足常乐”?
Well,这句话像狗的大便。一点小满足就快乐的人,多半是没什么大志气的。
讽刺的是,她连搬出纪家,终结当“长工”的这点小盼望都如不了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