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他的却让她脸红心跳、浑身臊热,脉膊加速外加口干舌燥,她真担心自己的恶女本性会突然跳出来,把他当点心给吃了。
“你以前住饼幸福镇?”他看了一下墙上的时钟,发现时间还很早,就安心地和她聊了起来。
“嗯,三岁以前,我小时候气管不好,我爸妈在育儿方面算是新手,所以把我交给阿嬷带。”其实她没说出的是他们那时正在闹离婚。
后来是因为她开始接广告而走红才没离成婚,两人为了瓜分她所赚的每分钱而维持假面的和谐,对外佯装仍是恩爱夫妻好顺利掌管她名下所得。
监护人便是堂而皇之的理由,他们合法使用她辛苦赚来的钱,直到她走下坡的那一天──
在她十五岁那年,他们正式分道扬镳,一个飞往西雅图找她的小情人,一个前往日本定居,娶了小他十五岁的日本女孩为妻,两人从此没再回到国内。
这也是造成她不想念书的主因,读再多的书、拥有最高的学历又怎么样?她仍是父母不要的孩子,除了外婆是真的关心她外,其他接近她的人都是对她有所图谋,动机不良。
像罗珊珊就做得更狠了,为了她一句赌气的话,竟然全面封杀她演出的机会,对外宣称她胆囊开刀需要静养一到三个月的时间,暂停一切工作,目的就是要她低头认错,不再违背她所说的话,顺便签下一纸长达十年的合约。
但罗珊珊估算错了一件事,她本来就想休个长假好思考未来该走的路,复杂的演艺圈也有待腻的时候,她很想当个没人认识的普通人。
算一算,她也在这圈子里待了二十年了,或许在别人眼中看来她还年轻,正是一展身手的大好时期,可是她却觉得自己老了,不愿随波逐流,迎合歌迷去做他们认为她应该做的事,不顾她的想法和心愿。
“阿银婆婆人很好,就是一个人住太孤单了,她年纪不小了,总要有个人在身边照顾。”如果老人家不那么固执,与儿女同住是最好的。
他的话说得让她感到难过,鼻头微酸,“我知道,可是我工作忙没法分心照顾她。”
“你有工作?”他微讶地张大嘴,打量著她看起来像个男孩的外表。
“喂!你很瞧不起人喔!我不可以有工作吗?”什么感伤一下子都冲走了,乔洛妃手一叉腰斜眄他一眼。
“不是不可以,而是感觉你还小,应该还在学校就学才是。”她看起来真的比丝丝大不了多少。
不过他想一想,这样比较也不对,丝丝有原住民血统,五官较深邃,看来较为成熟,容貌偏向冶艳型,再过几年肯定是个男性杀手,谋杀掉无数男人的心。
“我不小了,我已经二十三了。”最怕人家说小的她解开辫子,拿下眼镜,展现她迷人的一面。
怔了怔的张志明没开口说一句话,只是用奇怪的眼神看了她好一会儿,看得她大感纳闷,以为终于有人认出她是电视上红遍半边天的TC。
但是,他却说出这样的话──
“是你在我头上敲下一棒的对不对?还骗我说没瞧见拿木棒的人。”捉到凶手了。
“呃,这个……我又不是故意的,你的行为真的很像贼嘛!”她干笑的退了一步,怕他冲过来掐住她的脖子。
“我说过我不是贼。”旧话重提,他坚持要说清楚、讲明白。
谁晓得他不是贼,明明一脸贼相。“我那时不认识你嘛!哪知道你的为人怎么样?”
“你……”不认识也不该打人。
“咳咳!张先生志明兄,和女朋友聊得很愉快喔!需不需要我挂上一个请勿打扰的牌子,好让你们尽情的翻云覆雨?”
两人的视线同时落在门外的女人身上,然后声音也同时响起──
“她不是我的女朋友。”
“我不是他的女朋友。”
肚子不是很明显的老板李元修以小指头挖挖耳朵,表情泰然地勾唇微笑。
一看到这神情,张志明心里直喊:完了。手臂立刻打直不敢有第二种动作。
而乔洛妃则完全在状况外。
“阿明,小明,小明明,你知道现在几点了吗?”
他看看时钟刚要回答,蓦然发现它和先前的时间一模一样,停在五点五十分。
“张志明,你这头翻身忘了带蹄的猪,告诉你多少次时间等于金钱,金钱等于我的命,你居然敢浪费我的生命和小女生聊天,你对得起我、对得起天下苍生吗?你怎么跟五千年的中国历史交代……”
她足足念了半小时之久,让大开眼界的乔洛妃惊讶不已,有些明了阿嬷语带玄机的含意了。
不过,她也没有好过到哪去。
“还有你,乔小姐,我好像在电视里看过你。”
她一听,紧张了,担心会有大批媒体涌来,让她无法安心的喘一口气。
“记得在这镇上我最大,你最好不要给我惹麻烦,那个笨蛋很单纯,别玩弄他的感情。”
就这样?她怀疑地屏住呼吸。
“还有……”
乔洛妃的神情倏地绷紧,全身僵硬无比。
“把你脸上的黑眼圈给我洗掉,你想让别人笑多久才甘心?要是再让我看到你的熊猫眼,我亲自用钢刷帮你刷掉一层皮。”
什么熊猫眼?一脸茫然的张志明呆立著,浑然不知他的眼睛四周仍有洗不掉的黑墨水。
第四章
“你还笑、你还笑,你居然笑得出来,我现在变成这副德行是谁害的,全是出自你的杰作,你还是笑得最大声的那一个。”让他丢脸到抬不起头见人。
只见幸福镇上出现两个戴墨镜的怪人,一高一矮一男一女,同款同型的太阳眼镜各贴了一颗银色的小星星,男的在左边,女的在右边。
看起来很像情侣,可是各走各的并不亲近,一个埋怨不停,一个则是不停的笑,形成非常诡异的画面,让人以为看到两个疯子。
不过近身一瞧,其中一个还挺眼热的,方方正正的下巴很像镇公所的张秘书,可是他从不戴眼镜,更别说身边还跟著一个怪怪的女孩。
所以所有人从旁边走过只会好奇的瞄上一眼,没人主动和墨镜怪客打招呼,让张志明以为自己人缘变差了,不再那么受欢迎,人人避之唯恐不及。
“真……真的很好笑嘛!谁晓得你回到民宿后不照镜子,而且也没有人告诉你多了个贱狗记号,你就傻呼呼地带著黑眼圈倒头就睡。”他也太好睡了吧!毫无所觉。
“你还敢说,我头上被你敲出一个包耶!又因迟归被骂得臭头,我能硬撑著不倒下是我体力好。”一模到额头上的肿块,他不满的埋怨著。
床是用来睡觉的,谁会一回到房里先照镜子,搔首弄姿地瞧瞧眉毛有没有长歪或是头发乱掉,梳头是起床后的事。
何况他算是“伤患”,头昏的只想睡觉,晚餐一口也没动就爬回卧室,她能指望他多有力气,记得先瞧瞧自己狼狈的样子。
张志明当她是邻家小妹,朝她前额轻叩了一下,调整她滑下鼻梁的墨镜,对她的出手大方感到讶异。
平常人应该买不起一副要价五万元的特制防紫外线墨镜,但她一口气就买了两副,不讲价只要求品质,最短的时间内由总公司调来,信用卡一次付清。
当然他是不接受这种馈赠,感觉像收取贿赂的公务员,不是劳力所得他会良心不安。
可是她硬要塞给他,还威胁他若不收她就摔坏它,任性的行为叫人咋舌,他只好非常勉强的收下它,和她组成“墨镜二人组”巡视工程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