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他的卻讓她臉紅心跳、渾身臊熱,脈膊加速外加口干舌燥,她真擔心自己的惡女本性會突然跳出來,把他當點心給吃了。
「你以前住餅幸福鎮?」他看了一下牆上的時鐘,發現時間還很早,就安心地和她聊了起來。
「嗯,三歲以前,我小時候氣管不好,我爸媽在育兒方面算是新手,所以把我交給阿嬤帶。」其實她沒說出的是他們那時正在鬧離婚。
後來是因為她開始接廣告而走紅才沒離成婚,兩人為了瓜分她所賺的每分錢而維持假面的和諧,對外佯裝仍是恩愛夫妻好順利掌管她名下所得。
監護人便是堂而皇之的理由,他們合法使用她辛苦賺來的錢,直到她走下坡的那一天──
在她十五歲那年,他們正式分道揚鑣,一個飛往西雅圖找她的小情人,一個前往日本定居,娶了小他十五歲的日本女孩為妻,兩人從此沒再回到國內。
這也是造成她不想念書的主因,讀再多的書、擁有最高的學歷又怎麼樣?她仍是父母不要的孩子,除了外婆是真的關心她外,其他接近她的人都是對她有所圖謀,動機不良。
像羅珊珊就做得更狠了,為了她一句賭氣的話,竟然全面封殺她演出的機會,對外宣稱她膽囊開刀需要靜養一到三個月的時間,暫停一切工作,目的就是要她低頭認錯,不再違背她所說的話,順便簽下一紙長達十年的合約。
但羅珊珊估算錯了一件事,她本來就想休個長假好思考未來該走的路,復雜的演藝圈也有待膩的時候,她很想當個沒人認識的普通人。
算一算,她也在這圈子里待了二十年了,或許在別人眼中看來她還年輕,正是一展身手的大好時期,可是她卻覺得自己老了,不願隨波逐流,迎合歌迷去做他們認為她應該做的事,不顧她的想法和心願。
「阿銀婆婆人很好,就是一個人住太孤單了,她年紀不小了,總要有個人在身邊照顧。」如果老人家不那麼固執,與兒女同住是最好的。
他的話說得讓她感到難過,鼻頭微酸,「我知道,可是我工作忙沒法分心照顧她。」
「你有工作?」他微訝地張大嘴,打量著她看起來像個男孩的外表。
「喂!你很瞧不起人喔!我不可以有工作嗎?」什麼感傷一下子都沖走了,喬洛妃手一叉腰斜眄他一眼。
「不是不可以,而是感覺你還小,應該還在學校就學才是。」她看起來真的比絲絲大不了多少。
不過他想一想,這樣比較也不對,絲絲有原住民血統,五官較深邃,看來較為成熟,容貌偏向冶艷型,再過幾年肯定是個男性殺手,謀殺掉無數男人的心。
「我不小了,我已經二十三了。」最怕人家說小的她解開辮子,拿下眼鏡,展現她迷人的一面。
怔了怔的張志明沒開口說一句話,只是用奇怪的眼神看了她好一會兒,看得她大感納悶,以為終于有人認出她是電視上紅遍半邊天的TC。
但是,他卻說出這樣的話──
「是你在我頭上敲下一棒的對不對?還騙我說沒瞧見拿木棒的人。」捉到凶手了。
「呃,這個……我又不是故意的,你的行為真的很像賊嘛!」她干笑的退了一步,怕他沖過來掐住她的脖子。
「我說過我不是賊。」舊話重提,他堅持要說清楚、講明白。
誰曉得他不是賊,明明一臉賊相。「我那時不認識你嘛!哪知道你的為人怎麼樣?」
「你……」不認識也不該打人。
「咳咳!張先生志明兄,和女朋友聊得很愉快喔!需不需要我掛上一個請勿打擾的牌子,好讓你們盡情的翻雲覆雨?」
兩人的視線同時落在門外的女人身上,然後聲音也同時響起──
「她不是我的女朋友。」
「我不是他的女朋友。」
肚子不是很明顯的老板李元修以小指頭挖挖耳朵,表情泰然地勾唇微笑。
一看到這神情,張志明心里直喊︰完了。手臂立刻打直不敢有第二種動作。
而喬洛妃則完全在狀況外。
「阿明,小明,小明明,你知道現在幾點了嗎?」
他看看時鐘剛要回答,驀然發現它和先前的時間一模一樣,停在五點五十分。
「張志明,你這頭翻身忘了帶蹄的豬,告訴你多少次時間等于金錢,金錢等于我的命,你居然敢浪費我的生命和小女生聊天,你對得起我、對得起天下蒼生嗎?你怎麼跟五千年的中國歷史交代……」
她足足念了半小時之久,讓大開眼界的喬洛妃驚訝不已,有些明了阿嬤語帶玄機的含意了。
不過,她也沒有好過到哪去。
「還有你,喬小姐,我好像在電視里看過你。」
她一听,緊張了,擔心會有大批媒體涌來,讓她無法安心的喘一口氣。
「記得在這鎮上我最大,你最好不要給我惹麻煩,那個笨蛋很單純,別玩弄他的感情。」
就這樣?她懷疑地屏住呼吸。
「還有……」
喬洛妃的神情倏地繃緊,全身僵硬無比。
「把你臉上的黑眼圈給我洗掉,你想讓別人笑多久才甘心?要是再讓我看到你的熊貓眼,我親自用鋼刷幫你刷掉一層皮。」
什麼熊貓眼?一臉茫然的張志明呆立著,渾然不知他的眼楮四周仍有洗不掉的黑墨水。
第四章
「你還笑、你還笑,你居然笑得出來,我現在變成這副德行是誰害的,全是出自你的杰作,你還是笑得最大聲的那一個。」讓他丟臉到抬不起頭見人。
只見幸福鎮上出現兩個戴墨鏡的怪人,一高一矮一男一女,同款同型的太陽眼鏡各貼了一顆銀色的小星星,男的在左邊,女的在右邊。
看起來很像情侶,可是各走各的並不親近,一個埋怨不停,一個則是不停的笑,形成非常詭異的畫面,讓人以為看到兩個瘋子。
不過近身一瞧,其中一個還挺眼熱的,方方正正的下巴很像鎮公所的張秘書,可是他從不戴眼鏡,更別說身邊還跟著一個怪怪的女孩。
所以所有人從旁邊走過只會好奇的瞄上一眼,沒人主動和墨鏡怪客打招呼,讓張志明以為自己人緣變差了,不再那麼受歡迎,人人避之唯恐不及。
「真……真的很好笑嘛!誰曉得你回到民宿後不照鏡子,而且也沒有人告訴你多了個賤狗記號,你就傻呼呼地帶著黑眼圈倒頭就睡。」他也太好睡了吧!毫無所覺。
「你還敢說,我頭上被你敲出一個包耶!又因遲歸被罵得臭頭,我能硬撐著不倒下是我體力好。」一模到額頭上的腫塊,他不滿的埋怨著。
床是用來睡覺的,誰會一回到房里先照鏡子,搔首弄姿地瞧瞧眉毛有沒有長歪或是頭發亂掉,梳頭是起床後的事。
何況他算是「傷患」,頭昏的只想睡覺,晚餐一口也沒動就爬回臥室,她能指望他多有力氣,記得先瞧瞧自己狼狽的樣子。
張志明當她是鄰家小妹,朝她前額輕叩了一下,調整她滑下鼻梁的墨鏡,對她的出手大方感到訝異。
平常人應該買不起一副要價五萬元的特制防紫外線墨鏡,但她一口氣就買了兩副,不講價只要求品質,最短的時間內由總公司調來,信用卡一次付清。
當然他是不接受這種饋贈,感覺像收取賄賂的公務員,不是勞力所得他會良心不安。
可是她硬要塞給他,還威脅他若不收她就摔壞它,任性的行為叫人咋舌,他只好非常勉強的收下它,和她組成「墨鏡二人組」巡視工程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