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把他谋杀,我绝对不会说你残忍,只能说他天理难容,死得其所。”什么稀有动物,他才是一只绿蠵龟。
标头龟脑没个人样。
颇有同感,但……“你今天的火气挺大的,谁又招惹你了?”
不然她平时只会像受尽委屈的小媳妇躲在角落独享寂寞,有时就一脸可惜的怂恿她去变性,说她当男人比当女人好看,她愿当她登记第一号的情妇。
可是今晚是出奇的古怪,从一坐在椅子上就绷著脸,口气不但含著大蒜味还呛得很,看起来胆子比以往大得多。
“人家哪有火气,是你改调这酒调得太浓了,害我跟著一肚子热气。”方良善头一低怕见人,捧著酒杯轻嗅不饮,好像里头偷下了十斤黄连似,就算沾沾唇也苦不堪言。
Hermit笑得极冷的瞪视她。“你先给我尝一口看看,要是真不合你口味,从明天起我改行卖咖啡。”
耙说她的调酒技巧不佳,她还真是勇气十足呀!
“呵呵……没那么严重吧!我是发……”发牢骚。“咦,这酒的口感好独特,感觉像踩在云端里。”
既梦幻又带著点恋爱的滋味,不特别辛辣也不过甜,浓浓的酒香由舌尖传送到咽喉,不涩不腻微带蓝姆的淡酸,含在口里特别回味,让她回想起曾作过的一个梦,关於一位佣懒似猫的高傲画家和她情人的故事。
梦里的她和她是如此的相似,可是真实世界却大为不同,好像她在幽冥地府舍弃她认为不重要的东西才来投胎转世。
酒液滑入胃中竟有股心酸,似乎不舍梦消失得太快,著迷又难忘梦的回香,忍不住一口一口的轻啜起来。
“心情好多了吧!没再摆出一张苦瓜脸吓人。”想挑剔她调出来的酒,再回去练十年功吧。
“讨厌啦!你怎么老爱取笑我。”害她以为真失去一个朋友。“这酒叫什么名宇?喝起来挺顺喉的。”
“『水晶露珠』。”她如是言。
“水晶露珠?”好诗意的感觉,像晨光中闪耀的一抹晶露,盈盈挑动夏日的明媚。”
“它很适合你,如现实中的一个梦。”她的神情给了她新灵感,纯纯淡淡不带市侩气息。
“我像梦?”方良善怀疑的偏过头想。
“不,你就像活在梦里。”她突然唇一扬的望向正在和客人聊天的Kin。“看到你宛如看到童话世界,单纯而和乐,让人非常开心。”
Hermit你太顽皮了,又戏弄咱们的客人,小心我扣你薪水。他的眼里充满笑意,风趣的要她别玩得太过火。
她眼一眯叫他少管闲事,想当心灵导师就过来,别浪费她的时间。
“为什么我不觉得这是一句赞美,有点讽刺意味。”十分敏感的方良善微皱著鼻,五官都拢成一团。
“当然是对你的赞誉,我们店里的酷酒保很少跟客人聊这么久,可见她喜欢你的程度胜过我这个老板甚多。”真叫人伤心呀!他退居第二位。
不,他忘了她的塔罗牌,正确算来他只能占第三名的缺。
Kin亲自端著一盘香烤马铃薯盅来到她面前,笑容可掬的让人感到亲切,唯独那口带著外国口音的声调令人微颦起眉,很想纠正他的发音,虽然那是他的特色之一。
不过他的外表弥补了一切,光看他笑口常开的模样给人无害的信任感,不由自主的被他了然的笑脸所吸引。
“来到我们维也纳森林可不能哭喔!不然人家会以为Hermit在酒里下药,让你难以人口。”呵呵……瞧他多恶劣,连自家人都损上一句。
气得牙痒痒的Hermit狠狠瞪了他一眼,转过身为其他客人调酒,不理会这位不良阿督仔。
“我才没哭,你不要乱说话。”她是被他们气得眼眶都红了。
“眼里没泪心却酸酸的,好像梗著一口气难发,找不到人发泄。”Kin轻轻的说著没有一丝探索,只除了令人想哭的关心。
微微一愕的方良善睁大眼看著他,惊讶他像有透视眼。“你怎么看得出来?”
你坦白的脸。“有心事别憋在心头,说来听听说不定会轻松些。”
“这……”她犹豫的转转酒杯,眼神显得局促和腼意。“我……呃,那个……你……我……”
好难启齿,她不知道该从何说起,又该说些什么,坐立不安的一迳傻笑,支吾著开不了口一解心底的郁闷。
“和感情有关吧?”瞧她吞吞吐吐的表情,不难猜出何事困扰著她。
哇!他好厉害喔!“你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好崇拜哩!他跟Hermit一样深藏不露,是拥有特异功能的高手。
Kin笑了笑,要她收起惊奇好好享受店里的招待,悠扬的钢琴声是最佳的佐料。“你在想他到底爱不爱我,为什么没来找我,是变心呢?还是我不值得交往?”
他的精辟语调让她大为钦佩,瞠大的水眸布满不可思议,就算侏罗纪的迅猛龙跳到她面前想一口吞了她,她也没那么惊讶,怎么她嘴巴连张都没张,他已经看进她的喉口,一语道破她隐隐不安的焦虑。
“不要问他爱不爱你,而是要问你信不信任他,恒久的爱恋是建立在彼此的信赖。”爱情有多种样貌,叫人捉模不定。
“我……”相信他吗?方良善自问著。
Kin扬起和善笑容道:“你爱他吗?这才是你应该思考的方向。”
第九章
爱他吗?
问著自己的方良善用力的思考这答案,仿佛每个人都曾问过她相同话题,可是她总是忘了两心要交流并非只有一个人尽心就够了,没有一定的信任如何连成同心圆,在问别人爱不爱自己的当头先学会爱别人。
对於爱情她可以说是被动的,甚至迟钝到近乎麻木,只顾虑到自己的感受而未设身处地替另一个人著想,一直线的思考模式和草履虫相去不远。
人家老说她单纯好欺,可是到现在为止,她遇上的都是面恶心善的好人,即使每个人都装出凶恶的表情吓得她面无血色,但没人会真正伤害到她,纯粹是她自己吓自己。
其实说来她也是自私的,不若旁人所言善良天真,为了怕受伤害她先预设立场,把每个靠近她的人都当成有暴力倾向的嫌疑犯,定下罪名加以防范,为的是自己克服下了心底的怯懦。
翻来覆去想了一整夜,她还是想不出正确的解答,唯一能确定的是她不讨厌他,对他的“动手动脚”一点也不排斥。
自从那天他接了一通电话匆忙离去后,整整三天连点消息也没有,好像从人间蒸发似找不到人,让人有些失落的感到日子变得空洞了许多。
以前老觉得他太常出现在她面前,不管她同不同意霸气的接送她上下班,还怕她的脚会二度、三度受伤,坚持抱著她上楼,早晚都见得到人,她没有发现自己对他的依赖,只感到甜蜜的烦躁。
现在她才明白习惯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第一天没见到他来还暗自窃喜偷得一天清闲,终於少了个人在耳边唠唠叨叨,他恐怖的胆量训练比他抡起拳头揍人还可怕,她曾怀疑自己的心脏怎么受得了。
现在她才知道想念人是何种滋味,少了每日一回的惊吓似乎人也变得不一样了,睡到自然醒后没有另外一个人的体温相依,心里不踏实的像喝了隔夜的咖啡,味道仍在却苦涩,想吞吞不下,想吐又吐不出来,含在嘴里让舌根苦不堪言。
这是什么心情呢?难道就是酒馆老板口中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