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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桂传情 第9页

作者:寄秋

她要去投诉,警察欺负善良老百姓,不管她是不是美得让人垂涎。

“上面两个字。”

上面……两个字?!“姊姊吗?”

眼看着一条小命即将走到尽头,做完验尸工作的言大法医一脸轻松地走到两人中间,神情自若地展示锐利的解剖刀,她想沾上活人的血也没什么关系。

“刑天冰,二十九岁,职业是警察,性别。男。”她笑睨着目露惊吓的小妹妹继续介绍。“宋怜怜,十九岁,法律系二年级学生,性别不用我介绍了吧!”

天雷勾动……

地火?

让她死了吧!

无地自容的宋怜怜粉腮潮红,恨不得借把小铲子挖个洞把自己埋了,她怎么会眼拙得叫一个……男人为姊姊,她不要活了。

雷声轰隆。

她听见一阵耳鸣嗡嗡声。

谁来告诉她,为什么男人生得比她还美,上帝到底在干什么,有个帅得一塌胡涂的听雨姊还嫌不够,如今再来个美丽的男人……

噢!不行了,她要抽搐。

男人,女人。

女人,男人。

请问界线在哪里?

语钝。

第四章

男人。

这个事实有那么惊悚吗?

瞧她眼瞠嘴斜,鼻翼撑大大口呼吸,仿佛一道冷雷劈到头顶急雩要空气,掀高的唇瓣如垂死的鱼拼命挣扎。

当她发现他的胸是平的就该明了他的性别。

偏偏她自作聪明地以为他是平胸族之冠,一再露出多余的怜悯目光让人一头雾水,一错再错地滥用同情心指他不够完美。

低沉的嗓音,颀长的身在在显示他是个如假包换的男人,一般错认他性别的人在听见他声音时便会恍然大悟,唯有她白痴的错下去。

举高的手原本该挥过去,可是他大概吃错药了,高高举起却轻轻放下,难以形容的诡异轻拂过她酡红的可爱脸蛋,意犹未尽地想用舌去舌忝上两口,看是不是如想像中甜美可口。

尤其是听见她的年纪并未如预测稚女敕,暗自窃喜的心态值得商议,他不会瞧上这年方十九的小丫头吧!

“还没看够?要不要我列印几张贴在床头让你看个过瘾?”

傻呼呼地瞧得出神,反应神经灵敏的宋怜怜带有律师味道反问。“是你的床头还是我的床头?”

一说出口,她猛然回神想咬掉自己的舌头,这么露骨的羞人言词绝不是出自她的意识,她被外星人附身了,打死不承认她在发春。

她是思想保守,感情含蓄的宋怜怜,传统中国妇女的美德仍根深蒂固影响她的外在行为。

三从四德背得滚瓜烂熟。

儿女之命父母要听从,出嫁夫从要认命、夫死再嫁子从母,此乃现代三从。

而四德不就是富德、富容、富工、富言,反正和钱有关的事都不放过,维持高人的富态继续偷抢拐骗,以达到有钱人的嘴脸。

看,她多矜持呀!绝不会一开口就邀人上床,时下年轻的坏习性全没染上。

至少要等别人主动。

“呃!你千万不要误会,我的意思是大家都是朋友用不着客套。”美丽的男人会让人晕头转向,她醉了。

饮美色而醉。

笑得十分得意的刑天冰抚抚她连耳根都红透的脸颊。“是误会吗?”

应该是她潜意识的投影吧!毫不拖泥带水。

“初次见面有些害羞,生涩的表达能力勿见怪。”他真的好美哦!她都快看呆了。

“第二次。”害羞?

她的确擅长说鬼话。

头脑清晰,组织能力强,口才俐落不断句,法律系精英必备的条件,他看不出她哪点不符合,除了装疯卖傻佯装天真瓦解别人的戒心。

第一次他便是被这样的她所骗,她有着狡猾的狐狸天性,遇到麻烦事先开溜。

“嗄!!”偏过头的宋怜怜思索着何时见过他。

不敢说过目不忘,那是神童才有的本事,她最多做到见过一面十天以内不致失忆,十天以后就自动进行记忆扫除工作。

不过她确实没见过他,只是声音听起来很熟悉。

“几天前才经历一场枪战,你倒是恢复得很快,丝毫没受到半点影响。”现在他知道原因了。

因为她常常光顾法医室,死人见多了不足为奇,甚至还有胆子将人头踢飞。

啊!她想起来了。“你是那个脾气非常糟又不会讲外国语言的臭警察。”

哎呀呀!她这张嘴真是有够笨的,哪壶不开提哪壶,人家的疮疤贴着就好,她干么多事的一扯,没人规定警察一定要讲多国语言吧!

万一他坏脾气一发作,她不就跟着倒楣,她的霉运不是走不完了。

“我会。”他很酷的瞪了她一眼。

不解其意的宋怜怜反射性地缩缩肩膀。“什么?”

“我会讲英、法、泰、缅、印度话和阿拉伯话,德语略微精通,日本话不差,甚至意大利话也懂一些。”他不常向人提起他的语言天分。

没必要炫耀。

“哇!你在开我玩笑吧?一个人怎么会说这么多种语言。”崇拜呀!万能的天神。

她不只要对他的美色流口水,更加佩服他的无所不能,要能偷过来不知有多好。

“工作上的需要。”他不认为有什么大不了。

到过美加地区受训,越洋引渡流窜日德各国的嫌犯,若是不在语文下功夫,很难和他国员警交涉,粗浅的学习加上在他国待上一阵子,自然而然交谈没问题。

何况有些基本的语言在警校就教过,只要用心不怕学不会,工作上的表现他一向是佼佼者,奉派国外协助调查的案件不在少数,要想不会几句当地语言也挺难的。

咦!不对。“你那天为什么不对挟持我的人使用他们的语言。”她尊敬的眼神转为怀疑,微带些蔑意,说谎骗人是不对的行为。

“夜鹰听得懂中文,他是中、泰混血的毒枭义子,小时候住饼台湾。”十岁以后才卖到泰国为奴。

“你怎么知道?”她一直以为那人是哑巴。

刑天冰没好气的勾起嘴角一哼。“因为我是警察。”

有第一手资料。

“喔!对哦!我差点忘了你是可敬可佩,劳苦功高的美女警官……”她倏地闭嘴,眼神谄媚地以补一时嘴快。

讨厌自己居然不生气的刑天冰报复性地扯扯她的辫子,像个对喜欢的人恶作剧的小男孩,眼底的快意流露他所未察觉的情苗。

他的美丽是种禁忌,改变不了只好忍受,但他绝不允许旁人拿他的皮相大献殷勤,他觉得虚伪而不真实。

可是她却成了唯一的例外,只因她的言行令人哭笑不得,不知该拿她怎么办才好,眉来眼去就这么看对眼,好像天生来戏耍他似。

智者千虑,愚者千欢,大概她是属于后者,所以镇日嘻嘻哈哈没烦没恼。

“哎呀!我的头发很难编你不要扯乱,普天之下没第三个男人碰过。”好险,好险,没弄乱。

意思是之前有两个喽!刑天冰不怎么满意地又拉扯一下。

“有谁碰过这两条麻绳?”

“什么麻绳,你太伤少女脆弱的心……”呃,好嘛!她惧怕恶势力,标准的胆如土豆。“我爷爷和我老爸。”

房东花老大不算男人,他是人妖。

“嗯!”这还差不多。

宋怜怜的怯意只保持三又二分之一秒,马上故态复萌的一脸贼笑,小鸟依人的勾住他有点粗的手臂,眼神带着诡诈朝他直偎。

“你缺不缺女朋友?”

不缺,多得是投怀送抱的花痴女。“很缺。”

眯起眼,他纵容地看她在他眼皮底下耍诡计,她耍得很坦白,不像对他有所图谋的李意雯满月复心机,城府深沉地以他的女朋友自居混淆视听。

他不喜欢被标上某人专属的字样,尤其对方并不是他想要的类型,除了厌恶谈不上什么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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