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想像无罪,当是苦中作乐,现实往往令人大吃一惊。
“我说英俊勇猛……咳咳!的警官大人,你说中文他听得懂吗?”呜!她可怜的小命可能要结束在这个有语言障碍的警察手中。
“你闭嘴,我在和歹徒交涉轮不到你开口。”那一句英俊勇猛听在刑天冰耳中像是一种讽刺。
打从他出世以来,过于阴美的五官得到的赞赏一律是好漂亮、好美丽之类的话语,还没人昧着良心对着他这张脸说声荚俊。
他憎恨自己的“美貌”,偏偏又改变不了,父母生就他这副模样能怨得了谁,难道要他去整型不成?
“哥哥你好凶哦!我是人质耶,你好歹尊重我一下。”她好可怜,连快死了都要受人欺负。
而且还是被人民保母欺负呐!她人生的最后一段真的很倒楣,衰得当儿都不甘心。
“我尊重你……”美丽的五官气得有些扭曲。“你知不知道捉住你的人是谁?”
命都快没了还提尊重,她是哪家精神病院跑出来的神经病?
“坏人。”这位哥哥脾气不太好,离这么远都能感觉到一股火气冲来。
宋怜怜一说出口,不少紧张的员警噗哧的一笑,不知该说她天真好还是叹句无知,不由自主想起自己的女儿或妹妹。
甚至勒住她的夜鹰似乎也勾起一道很淡的笑波,有点舍不得下手要她的命,假装听不懂两人的对话继续装傻,锐利的鹰眸随时找寻逃月兑的机会。
美丽的容颜快着火了,刑天冰恨不得先掐死她再捉住夜鹰。
“知道他是坏人还不安分,真想找死呀!”
她就是不想死才一直说话拖延赴死的一刻,这个笨警察一点也不了解生命将尽的哀愁。“我等着你来救癖!”
好想瞪他的宋怜怜看不到他的表惰,只好退而求其次瞧瞧打算勒死她的凶手。
是不是坏人都规定一定要戴墨镜,而且都要装得酷酷的不跟狗开玩笑,一脸严肃的活似历经风霜,生无可欢必须冷颜以对?
这样不是很辛苦吗?
原本不白的皮官加上墨镜显得更黑,几乎可以和非洲土着结拜当兄弟了,相信人家不会不认他。
“等……”刑天冰差点冲上前蹦她一脚,她几乎要害他失去理性。“夜鹰,把人放开,是男人就别挟持个没三两肉的小表。”
夜鹰依旧不语,思索着月兑困之道。
倒是听了他话的宋怜怜十分不满,十九岁的大学女生还被叫小表是一件十分可耻的事,她怎能不据理力争还她个公道。
“外语能力不好麻烦找个翻译来,人家根本听不懂你的话,还有,你要向我道歉。”她很勇敢吧!置生死于度外。
呜……其实她心里很害怕,万一不小心擦枪走火,她的小命真会玩完的。
而她非常爱惜生命,想多活几年。
“道歉?!”她在讲什么鬼话,要不是因为她的乱闯,他老早将夜鹰逮捕归案。
“对啦!你要为瞧不起我的三十四C道歉,人家我把它养得很好,不大不小左右对称,没有大小不一。”至少在她死前要得到一点尊重。
“什么三十四C……”蓦然音一消,刑天冰瞠大不可思议的美眸,不敢相信她在说什么。
她……她到底有什么毛病?
一阵笑声在他左右响起,不轻不重地刚好飘送四方,难以置信的他狠瞪身侧手下阻止他们发笑,敌友对立分明之际怎能失了立场。
又不是菜市场吆喝两声论斤论两的出售,他们是国家费尽心思栽培的精英,人民依赖的唯一保匪,哪能容许一丝一毫的差错。
“你有没有羞耻心,一只脚踩在棺材里的人还管什么三十四C,你脑子里种菜花呀?”眼前不自觉的浮现三十四C左右的雪胸。
真该死,怎么他也受了她胡言乱语的影响,开始胡思乱想。
一副十分委屈的宋怜怜抽噎的吸吸鼻子。“人家就是知道快死了才不想被误会,我有很多肉啦!”
天空是晴朗无云,可是四、五百名警察深觉好大的一片乌云罩顶,每人额头上或多或少添了几道黑线,表情变得有几分失控。
到底是来抓毒品交易,还是看刑大队长被个无厘头女孩气得脑袋爆裂?此时的情形真的很可笑,活像一没完没了的闹剧。
人质要救、犯人也要捉,但得先允许他们笑一场,不然真会憋出病。
“谁说你快死了,我会把你毫发无伤地救出来。”他不至于无能到这种地步。
一声冷哼扬高,似在嘲笑他的不自量力。
可见夜鹰是听得懂中文,只是不屑开口争取一丝逃生机会罢了。
他知道自己是被自己人出卖了,跟随他的手下中必有警力的卧底,一旦他查出是何人所为,下场绝不比前几人来得好过。
阴冷的黑眸泛着杀气,从不相信人的夜鹰连亲手足也不信任,他悄悄地将刚到手的生化武器配方,塞人宋怜怜背包上小巧的绒毛吊饰内,可爱的人形女圭女圭正对着他呵呵笑。
白将军不会允许手下失手,即使身分特殊亦然,他要的是结果而非过程,能达成任务便是助力,反之视同废物死不足惜。
暂时就交给她保管吧!只要他不死必来取回。
“大队长,救人要紧,你要和夜鹰继续耗下去吗?”被那女孩一搅和,员警的士气也跟着打散了。
大家就像来烤肉似,忘了面对的是杀人如麻的大恶徒而松懈了警戒心。
眼一眯,王凯的提醒让刑天冰恢复平时的冷厉。“带几个人到他身后伺机而动,我真怀疑她值不值得救。”
“大队长……”他不会真枉顾人质的性命吧!大队长一向公私分明。
不过遇上那种奇怪的女孩就难讲了,枪口抵着太阳穴还能一堆面不改色的废话。
“我会尽量维持准确度不致‘误杀’了她。”最后几个字他是特意提高音量让某人“死得安心”。
丙然,嘴唇为之泛白的宋怜怜吓得不敢再开口,我见犹怜地蓄满两湖的泪水,楚楚可怜地等待死神的降临,至于会不会被当已经不重要了。
反正人都要死了,老夫子应该不会苛刻地下阴间找她要报告吧!
呜……呜……她真的好可怜、好可怜,芳华正盛居然要一命呜呼,起码让她吃到二十岁的生日蛋糕,好破除逢九遭劫的民间迷信。
爷爷呀!你把我的名字取错了,我要求改名啦!下辈子她不要再可怜兮兮了。
呜……呜……呜……
呜……呜……呜……
咦!是准哭得这么难听,怎么可以和她抢着哭,世界上没人比她更可怜了。
喔!不是在哭是在申吟,她误会了。
啊!不对,她明明还在坏人手中,为什么警察比坏人还坏,盲目开枪,万一打到她可是很疼的,她不要当人质了成不成?
颈子忽然被人往后一扯,痛得眼泪直流的宋怜怜发挥动物的求生本能,让人扯来扯去挡子弹太刺激了,她的小小心脏会负荷不了。
她做了一件勇气十足的事,或者可说是愚蠢至极,她开口咬住近在嘴前的粗壮手臂,而且像啃鸡腿似硬撕咬下一块咸肉,血漫齿缝沁入口腔味道不太好,
因为她很痛,所以她也要对尝尝痛的感觉。
没料到她有这一番野蛮行为的夜鹰吃痛的一甩手,一不小心把人也甩出掌控之外,在他惊愕的伸手去捞回人儿之际,刑天冰的子弹已贯穿他的手掌。
在同时,逃命功夫一流的小可怜一得回自由当然赶快跑,谁要留在枪战现场当具尸体,乱飞的子弹没长眼,她不走还待何时。
因此,别怪她自私又胆小不顾其他人死活,基本上别人的死活与她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