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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笨女巫 第21页

作者:寄秋

“黑是黑,白是白,是非公平都该有个定夺,不能因为可梅善良就欺她。”别人家的女儿也是宝。

娇涩的秦可梅雨手在餐桌上互绞着,红肿的眼眶可见哭了一整夜,怯弱的模样惹人心怜,不忍她受气。

“难不成你要锋儿负荆请罪,让她回打一顿?”真是笑话!

“我……”上官宏倒没想到这一层。

老太爷冷冷一说:“你有本事说动他的恶魔个性,乖乖地来认错?”

“不能。”他承认自己是失败的父亲。

“一大家子窝囊废,个个无能地只想批斗人,你们合起来若是有锋儿的一半能干,我死都甘愿。”

“爸——”如此严厉的说词让所有人都抬不起头,上官锋的能力是有目共睹,他们不敢多吭气。

案又如何?母又如们?还不如上官锋一根小指头值钱。

“我可不可以说一句话?”如猫似的细语轻轻淡淡,突兀地飘进众人耳中。

“谁在说话?”

怯生生的秦可梅小手一举,“上官爷爷,是我。”

“怎么?你要锋儿道歉?”她不先吓死才怪。

“不是的,我没有这个意思,虽然他差点掐死我。”她细声地点出重点。

七天女巫她惹不起,但她们身边的男人就不在此限了,而且她的晶石非拿回来不可,目前她的力量正在消退中,逐渐黯淡。

“说吧!我待会有个球局。”一碰到她细细柔柔的娇样,老太爷奈下性子地问。

“暴戾个性的形成是人格缺失所影响,我不强求他有人性化的一面,只希望他能把水晶还给我。”秦可梅先贬个痛快。

老太爷眉头一堆,“水晶?”

“嗯,它是家祖留下的遗物,因女佣一个不察将它拿出去义卖,让可梅心中愧对先人。”她轻一抽气,晶莹泪光盈满眼底。

“卖了再买回来即是,这点小事还用得着在意。”一只水晶嘛!地摊上一大堆。

“上官总裁不肯出售,说是要送给他女伴的礼物。”愚笨的女佣已被她收了魂,制成迷心咒。

没有利用价值的人都该被消灭,敢坏了她泪巫的好事。

“女伴?!”一阵诧异声出自餐桌上三位长辈的口。

“他们两人的感情似乎很好,对不对,堂?”秦可梅一副以男人为上的小女人姿态。

上官堂自然附和地加油添醋道:“一个不知羞耻老腻在男人怀中的拜金女,五十万不到的一块水晶,二弟花了两千万去买来讨她欢心。”

真是可惜!一位活色生香的小美人儿就这么白白被糟蹋掉,不出数日将成弃妇,如同上官锋以往女人的命运,欲哭无泪。

他是不介意使用二手货,经教过的女人才更够味,口齿留香、通体舒畅。

“喔!真有此事?”风流是该有限度,女人宠不得,会爬到男人头上。

“不只如此,他还因我多瞧了那女人一眼打了我一拳。”这个耻辱他没齿难忘。

老太爷看看他微黑的眼眶思忖,“自个的女人多注意,不要见色心喜去招惹别人的女人。”贪花该受些教训,锋儿打得好。

“我没……没有,我只是和他讲道理,想要回可梅的水晶而已。”上官堂心虚地眼神闪烁。

“要?!”老太爷听出端倪地一嗤,“我想你是打算不付一毛钱地强抢吧!”

“我拿回可梅的东西有何错?他本来就应该给我。”上官堂犹强词夺理的说。

“天下哪有应该的事,想不劳而获的贪逸态度连我都想揍你一顿。”过度自大。

心中有气的上官堂忍着不发作,目前他还得仰赖老头子的鼻息生活呢!

“上官爷爷别生气,都是可梅的任性惹的祸,和堂没牵连。”秦可梅甜美形象让人火气一消。

“水晶对你很重要?”

“嗯!老人家留给晚辈的纪念品以后也要传给后代子孙,相信您老也晓得传承的重要性,它对我们秦家而言比命还珍贵。”她说得合情合理令人动容,几句话全说进老太爷的心坎中,打动了他重传统的弱点。

“宏儿,你去公司走一趟,和锋儿商量商量水晶的归属处,不要为了一个女人霸占他人的遗物。”

上官宏面露难色的道:“他一向妄自作为,我怕说不动他。”

“宏哥,我陪你去,动之以情的说服锋儿吧!”傅兰沁轻握他的手予以支持。

“成吗?”上官宏实在没把握。

“总要试试看,一家人太疏离总是不好。”她表现出贤妻良母的端庄相。

“你说得是。”他感谢妻子的宽宏大量,肯接纳非婚生子女。

“我也去。”大家纷纷把忧心的目光投向秦可梅,不赞同她同行。

罢由鬼门关逃生归来又得面对几乎杀死她的凶手,那种畏惧死亡的惶恐是免不了的,他们不想她受二度伤害。

“你们不必为我担忧,我相信人性本善,昨晚是上官总裁一时失控才错手伤了我,既然水晶是我自家的东西,理当由我亲自去拜托才显得有诚意。”

“很不错的女孩,堂儿的眼光有长进。”老太爷难得赞赏人。

上官堂唯一没做错的是挑了个好妻子人选。

“可梅真善良。”说这话的傅兰沁和秦可梅在空中交换一个颇具深意的眼波,个中玄奥只有她们俩才能理解。

有关于女巫和贞妇的秘密。

※※※

“手美、脚美、脸美、皮肤美,全身上下无一不美对不对?”

“长发乌溜溜,十指尖硝硝,脚趾头在欢唱,我的春天有百花围绕,群鸟飞舞。”

独特的吟唱声音显得嘈杂,手痛得握不稳钢笔的上官锋嫉妒起沙悦宝的快乐,瞧她正恶毒的加剧他的痛苦,无视他堆积如山的工作。

秘书的工作是帮上司分忧解劳,不是乘机嘲笑他的不幸,然后像只孔雀般炫耀她的美丽。

她实在是恃宠而骄,而他却是养成她这个性的始俑者者,终至无可收场。

“你能不能安静一下,我头痛。”没见过比老板嚣张的员工,她是第一起。

沙悦宝一指托着腮地说:“让我猜猜你哪里不痛,哈!牙齿。”

“宝宝,我的心情非常糟,你非要助长我的沮丧度吗?”该死,又多出一画。

“锋,你的耳朵在月兑皮耶!”她用力一撕痂皮,沾在指上送到他面前。

“沙、悦、宝,回到你的座位办公。”他伸直手臂比向她的电脑。

“刚刚有个职位和你等高的男人说我今日休假,好补偿前些日子的受惊细胞。”她很无辜地抠抠指甲。

对,是他蠢。“你好像变聪明了。”

“嗯,都是这颗圣石增加我的力场,我不笨了喔!”她兴致勃勃地掏出制成项链的晶坠现宝。

“是吗?”上官锋搁下笔抓抓手背上的干痴。

说来真是不公平,那一场火隔着结界烧烫了他全身,刚一烧伤并不觉痛,等褪下衣服冲澡时才见遍体通红,水一冲就奇痛无比,一粒粒水泡布满四肢和身体,连脸都不能幸免。

当时他想一个大男人都烧成如此,细皮女敕肉的笨女巫肯定更严重,心急地要查看她的伤势,谁知道一脚踩了肥皂跌了腰杆,伤上加伤。

而她却大摇大摆地裹了浴巾在抹药,原来是她家那群女巫送来以魔法特制的花膏,“只”适用在女巫的冰肌玉肤上,且疗效特佳。

而夜夙的俗膏凡药虽然标榜专治的烧伤,抹在身上的确比一般人结痂得快,而且不留疤,但是……唉!他还是受了几天罪,先是抽痛后发痒,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不成眠,怎么都觉得难受,想抓怕破皮,不抓又像虫子咬,不如她睡得舒服还拿乔,故意勾起小指要展露她的完美雪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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