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谁?”周诩凶狠的问。
“你、你又是谁?”李明松反问。
不过打个盹儿,哪里来的死胖子?
“你马上给我从那张椅子滚开。”
“我为什么要离开?是我先坐在这里的耶,死胖子,你懂不懂礼貌?”
“你他妈的浑球,你不知道老子是谁就算了,还敢问我懂不懂礼貌。死胖子是你叫的吗?”甩下行李,周诩开始摩拳擦掌。
“你想怎样?”李明松挑衅的问。
“不怎么样,我就是不懂礼貌,想要打架,就这样!”
生平最讨厌人家叫他死胖子,除了桑郁。
生平最讨厌人家坐在他的宝座上,尤其是男人。
这个膨肚短命仔不知死活,还一次踩了两个地雷,不好好给他教训教训,他周诩的威名要如何树立在这个家里!
两只发狂的动物怒目相视,二话不说,当场扑上──
另一厢,陆铿开着车子陪帮佣阿姨和莫莹去采买东西,一车子的食物,身旁坐着与他心意相通的女人,他突然有种安身立命的归属感。
今天周诩要回来,那个大胃王的食量若不事先准备,周家随时会断粮。
车库前,陆铿看见他的车子,“咦,他回来了,这么早!”
“周诩吗?不是说晚上的班机吗?”莫莹接话。
“天晓得。”
三人分工合作帮忙拎起那些沉重的袋子。
忽地,屋里传来一阵剧烈声响同时伴着哀嚎申吟,莫莹跟陆铿互看一眼,马上撇下东西冲进屋里。
只见两人扭打成一团,要命的是,那个光会在嘴巴上逞凶的李明松根本完全不是周诩的对手。
“小莹,救我,快救我,这个死胖子突然闯进来,二话不说就打人。”李明松龇牙咧嘴的告状。
“妈的,你再说一次死胖子,我马上叫你去见阎罗王。”一个拳头应声而起。
陆铿见状无奈的上前,“周诩,放手,你真的会把他打死啦!”
“我要告你、要告你!”李明松不忘大叫。
“打死最好,看他以后还敢不敢嚣张。”
“周诩,冷静一点!”
“死胖子,你等着上法院。”
“够了,明松,你别嚷嚷了行不行?”莫莹没好气的斥责他。
最后幸亏是陆铿一把抱住周诩这个庞然大物,阻止了他的挥拳动作,李明松的贱命才得以保全。
“小莹,我好痛,浑身都痛……”他趁机耍赖,“妳看,都破皮流血了。”
莫莹平静地望着眼前的男人,换作是以前,她一定会第一时间配合他,对他百般呵护,可是现在,她真的对他没有一点感觉。
拿来医药箱,李明松还在那边鬼叫,莫莹静静的帮他上药,她想,她能给的,就只剩这样的基本道义吧!
晚餐时间,一见到李明松,周诩挑衅地亮出拳头,他马上像落水狗般,夹着尾巴闪得远远的。
“小莹,我的手好痛,妳喂我。”他拚命想要争取莫莹的注意。
陆铿把他的把戏全看在眼里,不由得从心里泛起一阵冷笑。
“再啰唆就把他轰到外头去,大波奇光靠一张嘴巴,还不是吃得又高又壮?”周诩存心拿他跟豢养的狗比。
闻言,李明松想要抗议,可人在屋檐下,还是收敛了。
陆铿推开椅子起身拿来汤匙,塞到李明松手里,这幼稚的家伙想要奴役他的宝贝,那得先看他准不准,给他汤匙算是礼遇了。
好好的一顿晚餐偏偏吃得诡谲又尴尬,现下,莫莹只想早早说服李明松,好让他快点死心回台湾去。
看见她眼里的心烦,陆铿温暖的手在桌面下握住了她的,仅仅是一个目光的鼓励,她都感动得想要落泪。
“快吃!”陆铿对她说。
她点点头,带着满心的安慰,听话的吃着饭。
棒着长桌,李明松瞪大眼睛,宛若雷达似的仔仔细细对两人的一举一动进行搜证。
情况完全不利于他,但是这不代表他会乖乖挨打。
等不及一顿晚餐安然结束,莫莹和周诩一离开餐桌,他马上压低音量对陆铿说:“别以为你趁虚而入,我就会输。”撂下这道宣示,他起身一拐一拐地离开。
陆铿依然从容,仅仅是挑了挑眉,当作听到一个冷笑话。
他不懂莫莹,虽然他口口声声说他们在一起很多年,但是,一颗被彻底践踏过的心,是会重新找寻生存窗口的,他低估了莫莹,也高估了自己,这是他想对李明松说的话。
可也多余,因为以他的智商,未必会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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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铿在房里看些奇石珍玩的期刊。
叩叩──
来不及等他应允,周诩整个身躯就塞了进来,原本还算宽敞的客房,顿时小了不少。
“那个家伙是干什么的,为什么大摇大摆地住在我家,吃我的、用我的不打紧,还那么嚣张?”
“莫莹的前男友。”
“啥,前男友?他来干么?”
“变了心去追求新的人,结果扑了个空,想要吃回头草。”
“妈的,怎么会如此没人格,这年头的男人是怎样?坐不住,心性还懦弱,实在叫人瞧不起。”
“别嚷了,就让他借住几天,死心了就会乖乖回去的。”
“你都无所谓吗?瞧他方才在客厅猛献殷勤,不是说要残废了,怎么还会送水果给莫莹吃?要我,敢动我女人,老子铁定当场赏他两拳。”
“何必去刺激他,两头空的感觉不好受,何不等他自觉无趣,甘心离开,也省了一些麻烦。”
“就属你最阴险,老是惦惦吃三碗公。”
“如果你要赞许我沉得住气,我接受,但是如果是想趁机骂我,你最好省省。”
“就不能让我发泄一下喔!”
“怎么样,我拜托你找的元气招情铺?”
“你还真是严格,马上就问。”
“快说。”
“扑了个空,还害我损失一大笔奖金。”
“为什么扑了个空?”
“我连去了好几天,结果大门一直关着,我以为我那些死员工已经胆大妄为到敢晃点老板我了,结果,他们说那个元气招情铺的老板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歇业出国去找新玩意儿,所以我白跑了好几趟!”
陆铿没有答腔,仅是点点头。
“欸,你怎么不大在意的样子,玫瑰石的窃案你无所谓了吗?我可是很认真的每天都去一趟耶,我怀疑,那个老板就是整宗窃案的幕后主使者,要不然干么这么神秘?”
“你太戏剧化了,周诩,她或许只是阴错阳差收购到这件赃物,未必是主使者,要不,她大可把目标放在其他富商身上,何必要我的玫瑰石?这玩意儿一点儿也不昂贵,只有我视它为无价,你真的想太多了。”
“又说我想太多,我这还不是为了你。”
陆铿阖上期刊,“反正东西现在安然挂在莫莹脖子上,失而复得,我已经很高兴了。”
“陆铿,你要把玫瑰石就这样送给莫莹?”
“那玫瑰石早就已经属于她了,是她从元气招情铺买到的。”
“随便你,反正就算是你买的,你还是会送给她,就像你当初送给琬琬那样,对不对?”他说的口吻发酸。
虽然是个大男人,周诩有时候个性还真像个娘儿们。
“你不喜欢她?”
“我干么要喜欢她?如果我真的喜欢上她,你就完蛋了,我这个人比你好相处得多,如果我追求她,我有信心她会抛弃你而选择我。”
“周诩,你该知道我说的意思。”人胖连说话都会胡乱诌。
“好啦、好啦,她也算是玫瑰石挑的女孩,命中注定啦!吧么非得我喜欢?你自己喜欢就好,除非──她眼睛也让我打一拳。”他眼里闪着狡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