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是那个诺曼臭老板——”晴儿直言不讳。
沈君毅心疼的看着他的相机,沉重的叹了口气。
“对不起,都是因为我……”她好歉疚。
容凤仪知道他把这些相机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偏偏一遇上她这倒霉格格就有出不完的事,相机不是坠河泡水,要不就是遭梁上君子偷走。
“不是你的错,反正都是身外之物。”对于人生他看得很淡泊,虽然相机是他的吃饭工具,但是一样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被偷了也就罢了,只是谈好的工作可能得延后了。
总不能叫他用眼睛拍照吧!现在科技再怎么发达也没法把他脑海里的存留影像冲洗出来。
“可是……”
“可是什么?”他走向容凤仪,难得亲昵的模模她的脸颊,“把眼泪收好,女人的眼泪可不是这样廉价的。”
他淡默的蹲,开始着手收拾一屋子的混乱,容凤仪跟晴儿也跟着帮忙动手。
沈君毅小心翼翼的收抬着他的作品,其中还包括了不少容凤仪的独照,有含笑带怨的模样,还有那令人神迷的含情脉脉……
他在想,会是谁?
前些日子莫迺杰这小子曾经透露讯息说,有许多人对于容凤仪十分感兴趣,不单是她的身份、甜美的外貌引来觊觎,甚至还谣传她身上有个千年稀世血玉,当地的黑手党份子还发出密令锁定她为目标。
不行,她们的穿着打扮太过特立独行了,容易引起大家的注意,让她们时时暴露在危险中,这简直比砧板上的肉还弱势。
明天一定要让她们换下这身打扮,而他的东行计划也得暂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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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清早的,他便急忙带着她们出门,难道小偷已经落网?
“君毅大哥,我们要去哪儿?是不是窃贼已经被捕?”容凤仪问。
贪睡的晴儿还在梦周公呢,叫也不是、不叫也不是,因为要她醒来除非请雷公来叫她起床。
“不是,别叫晴儿了,让她睡吧!”
下楼上了街,沈君毅才说明。
“你这身打扮太过醒目了,容易遭宵小份子觊觎,况且你又是外地人,更是这些恶霸下手的好对象,所以我带你去买些衣服,多少可以掩人耳目,一方面也好确保你的安全。”
容凤仪顿觉一阵窝心,打小大家是疼爱她,所有的一切全依着她的性子,而眼前这老摆着一张严肃老脸的沈君毅,却在时而严谨、时而轻蔑外,不忘对她的安危多作考量,这让身在异乡的她好生感动。
许多时候她不是不怕,而是过去被保护得太好,她想挣月兑大家的保护,看看自己飞出富丽堂皇的笼子后,是不是能够坚强的活下来,她不希望自己是朵温室里的花朵,所以来到威尼斯后,她不断告诉自己一定要好好的活下来。
现在面对沈君毅这不善花言巧语的男子,她却觉得他为她做的一切比什么都还叫人窝心,即使他不会哄人,但是却踏实得叫她心安。
“谢谢……”她仰着脸,轻吐一声谢意。
只见沈君毅的脸部线条略有变化,却故作镇定的冷着脸不再多言。
容凤仪悄悄的加快步伐,企图离他更近些,而优君毅亦贴心的放缓脚步,不让她跟得辛苦。
走了一段路,街上静用像只有他们两人,沈君毅突然出其不意的握住容凤仪的手,依然昂首阔步的往前走。
他突如其来的举动让容凤仪有半晌的闪神,他炽热的手心熨烫着她的,他握得好紧,这举动泄露了他也有不安的情绪。
两人垂首一路上沉默无语,交握的手却像是传声筒,早不知把多少情传递殆尽。
一家家的店都见他俩的身影穿梭,没有太多的言语交谈,只能不经意捕捉到他们两人的眉目传情,那么的含蓄内敛。
解下了那头梳拢整齐的发髻长辫,沈君毅在一家精品店为她挑了一支发夹,简单的原木发夹,素朴得美丽。
“喜欢吗?”一整天下来,他总算开口了。
“嗯,很雅致。”看惯了手工精致的金饰珠宝,可这支浑圆保实的木质发夹却深得她的心,因为是沈君毅为她挑选的。
半逛半玩的来到鞋店,沈君毅认真的为她挑着鞋子。这双鞋子要保护、承载着她,还要陪她走许多路,自然要挑双舒服的鞋。
她坐在店内的沙发椅上,看着眼前新奇的店内装置,玻璃的沁凉、简单的布置陈列着许多鞋子,不同于她打小穿惯了的绣花旗鞋。
很多时候她不得不对这异乡的一切感到有说不出的欣羡,墙上的按钮一压,屋子顿放光明,银色的转头一旋,汩汩的水倾泄而出,不用点蜡烛也不用挑水,若是阿玛与额限知道了这样的好东西,一定很新奇!
“来。”他伸手一挥招她过去。
“什么事?”
“喜欢这双还是这双?”沈君毅指着架上的鞋款问。
好漂亮,简单的花纹压印在鞋面上,感觉软硬适中,穿起来应该很舒服。
沈君毅拉来一张椅子要她上坐,随即蹲在她面前托起她的脚掌,取下她的绣花鞋。
“君毅大哥——”她惊呼出声,脸颊泛红尽是羞怯。
他托着她的脚掌不给逃。
“格格,”他戏谑的唤,“怎么你没裹小脚?”
容凤仪的脸更是涨得通红,的确,身为一位贵族格格却没有遵照礼仪裹脚实属不该,然而她的家人们却因为疼爱她而愿意不顾世俗眼光。
“因为……因为阿玛舍不得见我为缠脚而哭,所以交代额娘跟女乃娘不准为我裹脚……”
她有点不安,担心他也和所有的世俗之人一样,非要她遵循时下女子的裹脚风俗,怎奈她年已十六,想要挽救亦为时巳晚。
沈君毅笑了!因为她煞是认真的回答这问题,“我只是随口问问,没有其他的喜恶之意,这时代的女子不兴裹脚的劣俗,否则你在威尼斯这段时间里受到的注意绝对不只这样。”
“为什么?”
“裹脚是不人道的,而且既然是脚就该有脚的形状才是,硬是缠成掌心不到的大小,那种刻意塑造的作为我无法苟同。”
说完,他将从架上取来的鞋子套入容凤仪的脚。
她的脚白净小巧,鞋子大小适中,“踏踏看,如果可以,再帮晴儿也买一双。
“嗯,谢谢。”她谢谢他的爱屋及乌。
走出商店,骄阳让容凤仪不自觉的抬起手试图遮阳。
“我们要回去了吗?”今天她花了沈君毅太多银子了。
“到后方的古董街去逛逛,你一定还没去过。”
“古董街?”
“许多来自各国的奇珍异宝都在古董街,之前做当地生活记实采访时常去,寻到不少好东西。”
彼不得手上大包小包的东西,沈君毅还是坚持要腾出一只手拉着她,不让两人之间的距离过大。
在这里就像是地球村,有欧美的东西,也有东南亚的东西,还有许多琳琅满目的新鲜货,每一样都让容凤仪爱不释手。
郎大人说得没错,他的故乡的确很好玩,虽然跟他形容的有点出入,但是还是让人时时都处在感受惊奇的状态。
“郎大人?”
“是啊!郎世宁大人是我们家的好朋友,这一次我会阴错阳差的来到威尼斯,全是拜他和他的朋友——鬼才大哥所赐。”
“郎世宁?”沈君毅错愕,“你说的该不会是在历史上留名的外籍画家——郎世宁吧?”
“你知道他?他是很喜欢画画,就连皇上都对他的画不释手呢!”
“凤仪,能告诉我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吗?”
她的来历实在太令人惊讶了,除了荒谬还是荒谬,虽然她一再说自己是大清格格,他仍嫌论证不足,可是见她如此熟稔的谈论历史上的名人,他真觉得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