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吱噫——吱噫——”被拖住的小紫貂不敢置信的尖声哀叫;没想到这人类竟然恶劣到此等地步!
“扑通、扑通。”一大一小的落水声先后传出。
池面在溅开半人高的水花之后,逐渐恢复平静,白烟蒙蒙的水面上出现的又是怒目相视的一大一小两身影。
“死毛皮!”
“吱几!”
不用喊开始,一娃儿、一小貂极有默契的往彼此扑去,开始了另一场伴随着咒骂声、尖鸣声,以及水花四溅的混战。
待男人终于循声而来,见到的就是这种令人哭笑不得的情况。
“欵,你们……不是说了要好好相处的吗?”
虽然他们活活泼泼的也很可爱,但他可不希望因此毁了这温池边珍稀的花花草草。
男人叹了口气,弯身想分开那两个缠打在一块儿的小家伙;谁知脚一绊,一个不小心竟然连他都被拉进一团混乱的水仗当中——
“该死的小毛皮,你有种就给我待在那里别动!”趴跌在男人胸前的美丽少女气呼呼的拍击水面,喷了男人一脸湿。
“吱——”攀在主人头上的小小挑衅的直跳着脚,将男人松月兑的墨发瞬间踩乱成鸟窝状。
一人一貂又缠打在一块儿,就算中间隔着一个体积庞大的男人,他们也“专注”的完全没放进眼底。
没人在乎池里是不是多了个不相干的无辜男人,事实上,也没人有空去在乎,打架的时间都不够用了,谁理他呢?
身处一场混战当中,他已经开始怀疑收留这娃儿究竟是不是一个好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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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然,同等骄傲的小动物是不适合养在一块儿的。
在第八百次动手收拾因为那两个小家伙的追逐战而打破的蛊瓮时,他开始有了这层体认。
他是怎么也想不透,明明是性情良善的紫金貂怎么一看见她,就像看见了万年死敌,非得拚个你死我活不可?而那小东西也几乎是以挑衅小小为生活乐趣了。
他不只一次看到她故意一脚踢掉小小的食物,或是躲在树后拿小石子偷掷它,要不就光明正大的走过去假装没注意地踩它一脚,其行为之恶劣、幼稚,简直是笔墨难以形容。
在数度颁下吵架禁令遭忽视之后,他开始订下罚则:
一天不准吃饭。没人理会。
两天不准吃饭。没人理会。
三天不准吃饭……
然后他还得花费心神、药剂去救活那两个饿得奄奄一息的小笨蛋。事后他们仍然见了就打,丝毫不把他看在眼里。
他认命的继续收拾房中的破瓦碎片,并且考虑将房里那剩下的数十坛蛊瓮移存到地下室去。
但麻烦事还不仅此一件,这小东西骄纵的程度真是他前所未见。
睇着男人手上递来的崭新彩锦衣裙,小琉夜迟迟不肯伸手接下。
“怎么?你不是吵着没衣服穿?我要丫鬟们连夜仿着你原先的旧衣款式赶裁了一套新衣,不好吗?”
“那不是纯丝织的。”仿佛光是这一句话,就足够将那件衣服给贬到天边去。她不屑接手。
男人额上一条青筋隐隐绷起。
“别任性,这儿没那种东西。”
丝?这里可不风行那种炫耀价值大过于实用价值的东西。冬天就要来了,到时候天寒地冻的,只有傻子才会穿着那种不保暖的东西冻死自己。
琉夜嫌恶地抿起唇儿。“我只穿纯丝的衣服。”就连身上穿的这件他的旧衣,也是她翻递房内所有衣物才翻出仅有的一件丝质中衣。
“要不要随你,反正没衣服可换的人是你,与我无关。”男人无所谓的一耸肩,将衣服往那矮小人儿的头上一堆,当是仁至义尽的离开了。
真是,也不想想他还肯费心帮她打点衣物,没躲在被子里偷笑也就算了,竟然还嫌布料不好?当他是闲闲没事干吗?早知道就叫她跟小小一样“果身”算了。反正都是小动物,也没差。
没想到当晚用餐时,同桌的男人发现她的手臂上布满了一条条刺目的红痕,有部分甚至还沁着血丝,光是看就觉得一定很痛。
“怎么弄成这样?丑死了。”白天见她不是还好好的?
“衣服不是丝的,我的皮肤就会过敏犯痒。”边说她还边用指甲抓着早已伤痕累累的手臂跟脖子。衣服下瞧不见的肌肤恐怕也是差不多的凄惨。
不是纯丝的衣物就穿不得?这样不觉得太娇生惯养?
“你别去抓它就好了。”
“不行,很痒。”
琉夜又用指甲在手背上刮出一道抓痕来。那几乎沁出血丝的红痕,他看了觉得很碍眼。
“到床上去把衣服月兑了,等天明了,给你找另外的衣服穿。”
“要纯丝的。”她不忘提醒。然后慢吞吞的走到床边,爬到床铺上,躲在棉被里不客气的月兑得精光,接着将原先穿的衣服当他的面像丢垃圾一样,“啪”地往墙上甩去,再看着它像断气了般滑落地面。
她的怒火已经在动作中表达得很明显。
觑着她一身“备受凌虐”的肌肤,男人难得的屈服了。
“好,明天我会给你纯丝的衣服。”跟心疼搭不上关系,他只是不喜欢原本漂漂亮亮的东西因为自己而变丑。
解决了衣服问题之后,没想到两个人就连吃的东西也会意见不合。
才吃一口,穿着一身新衣服的少女就皱着眉放下筷子。
“为什么不吃?”男人问。
“腻了。”陪他吃了好几天,早达到她最大底限。
“腻?不饿吗?”昨晚这小东西又打破了他一坛金线蛊,今天故意饿了她一天不给吃食,还以为她早饿坏了呢!
“很饿,可是我想吃别的。”面对桌上那四菜一汤,琉夜完全提不起食欲来。
“哪种别的?”男人嘴里问着,却无动于衷的继续举箸用餐。
“比较正常的食物。”
“这桌上哪样东西不正常了?”他这样吃了二十二年,无病无痛的,足以担保食物的安全性。
“这桌上每样东西都很正常,只是味道太过『天然』。我想吃有放油、盐巴、糖……一切该放什么调味料就放什么调味料的食物。喔,还有肉。”这才是重点。
“我茹素,而且也碰不得重口味的食物。”
“真巧,我无肉不欢,而且从小习惯了大鱼大肉。”
无……无肉不欢?这是一个千金小姐该挂在嘴边的话儿吗?
男人不甚搭理地回道:“落日居里只有这些,不吃就算了,饿的是你的肚子,我才不管……你要去哪里?”他讶异的唤住她的脚步。
“烤了小毛皮来进补。”既然眼前就有现成新鲜又活跳跳的“食物”,她没必要跟自己的肚皮过不去。
烤……烤?!
男人一怔,有些哭笑不得。
他相信她真会这么做的,这小东西在某些时候的执拗,是非常人能比的。就拿她明知自己对他给的衣服过敏,却还是忍着不适穿了一整天,将全身抓得坑坑疤疤的,只为了要当作证据给他看。
算了,反正她的要求也不怎么困难,只是吩附一下就能办到的事,就顺了她吧。他可不希望看到小小真给她烤了喂五脏庙去。
此后,落日居的餐桌上壁垒分明,一半是大鱼大肉的丰盛菜色,一半则维持以往的无味水煮菜色。
第三章
许是家庭因素影响,小琉夜对于适应环境有着异常独到的天分。
既然有人供吃供住,她也就毫不客气地白吃白喝了两个多月,并且也努力将这儿里外都给模熟。
像是她现在住的地方叫落日居,位于蓝旗庄最里边的厢房,离大门口足足隔了——下人房、厨房、柴房、两处花园、一座林子和一条小溪流;总之,是庄里很偏僻的地带。除了她、那个怪男人,以及该死的小毛皮之外,就没其它正常生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