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了?”向刚走到她面前,背著光的身影看来更高大。
“没什么,只是老毛病了。火星塞塞住了,三不五时就会闹脾气。”她抱住怀里胡乱扭动的狗儿,故做镇定,不理会热烫的脸颊,仿佛那儿的嫣红并不存在。
“需要我替你牵去修理吗?”他十分周到的问,显然不准备丢下她不管。
无奈凌珑不肯领情,立刻婉拒他的提议,小脑袋摇得像博浪鼓。“不用了,我只要打个电话,机车行的人就过来了。”
小绵羊三不五时罢工,她早成了机车行的常客,虽然老板提议,最好就此汰旧换新,再买一台新机车,但是她如今可是无业游民,哪有闲钱买新车?基於经济考量,就算小绵羊再破旧,好歹仍是个代步工具,在它正式成为废铁前,她都会耐著性子骑的。
“那么,上车吧!”向刚简单的说道。
“呃——为、为什么要上车?”她戒慎恐惧的问,看著那辆轿车的眼神,像是在看著某种吃人的怪物,全身不由自王的缩了起来。怀里的狗狗被勒得太紧,抗议的汪汪大叫,她连忙松手。
“你不是急著要回去照料嫂子吗?”他慢条靳理的问,露出友善的笑容。“我可以送你回去。”
“不用了。”凌珑匆忙摇头。他的笑容,让她全身的鸡皮疙瘩都自动起立。
只有极少数的人,才知道向刚并非如外表般那么和善无害,而很不巧的,她就是那其中之一。
“不需客气,我还认得你家的路。”他见招拆招。
“呃,我搬家了。”她低著头,瞪著怀里那颗毛茸茸的脑袋。面对这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她决定放弃诚实的美德,硬著头皮说谎。
“不,你没有搬家。”向刚静静反驳,用慵懒的目光注视她。
“你怎么知道的?”一阵莫名的寒意袭来,她居然在烈日下觉得全身发冷。
“你忘了吗?我是凌云的合夥人。”他笑意更深,俯来,逼近那张苍白的小脸。“这几年来,我上你家的次数,可能比你回家的次数还要频繁。”
噢,她是被吓昏头,还是被晒昏头,居然忘了这么重要的事,当他的面撒了个蹩脚到极点的谎。
向刚毕业之后,并非全然断了音讯,小镇上消息流通迅速,关於他的点点滴滴,还是不时会渗进她的生活。
她知道他考上北部大学、知道他久居北部、知道他去外岛当兵——她当然也知道,他在大学毕业后就跟凌云合作,开设了一间公司,据说还经营得有声有色,如今已经颇具规模。
她从不怀疑,向刚会是个成功的商人。跟其他人相此,他的举手投足多了一份优雅,而他的言谈微笑,又多了一分狡诈,这些特质,全都是商场上必备的条件。
回返镇上前,她也曾经忐忑过,就怕会撞见他。但是,凌云曾轻描淡写的提过,说台北的总公司需要向刚坐镇,她就放心的以为,他还远在天边,绝对不会在镇上现身。
看来,她猜错了!
粉女敕的小脸上闪过各种复杂的表情,黝黑的大手却已经探来,松开她环抱狗狗的双手。
“饭团,上车。”向刚下令。
狈儿听话得很,一个口令一个动作,一接到指示就跳出她的怀抱,跑进车子里坐好,比起在电信局门口难以管教的欠扁模样,简直是判若两“狗”。
“你怎么知道它的名字?”她不爽的质问。
“我跟你嫂子也很熟。”他回答得很简单,话锋一转,又绕回她头上来。“天气这么热,我可不想继续晒下去。你是决定要自己上车,还是让我抱著你上车?”
这么明显的威胁,让她就算再不情愿,也得举白旗投降,为他的无赖俯首称
巨。
她太过了解向刚,知道他绝对是说到做到!要是她继续赖在摩托车上,他真的会罔顾她的挣扎反抗,动手把她扛进车子里。
为了避免成为乡里间茶余饭后的话题,凌珑慢吞吞的滑下椅垫,拔下车钥匙,再打开车座拿出皮包,跟一整袋的小说、漫画。
“那是什么?”
“漫画。”
“童心未泯?”他扯出一个浅笑。
“要你管。”她皮笑肉不笑,拖著沈重的脚步,无奈的上了车,心情沈重得像是要被送上刑场的犯人。
车内宽敞而舒适,不但有凉爽的冷气,还有著悦耳的轻音乐。要不是驾驶实在碍她的眼,她就会承认,坐他的车,远比站在大太阳下,汗流浃背的等待救援来得舒服。
她不动声色的打量,确定这几年来,向刚远比她这个小职员吃得开,狗儿则在后座跳来跳去,兴奋极了。它用强壮的好奇心四处闻嗅,再用同等强壮的洁白牙齿,快乐的咬碎所有的新发现。她在心里偷偷期望,它会去咬那些它完全看不懂,却看来很昂贵的精密仪器。
引擎发动后,皮椅下传来轻微的震动,向刚的身躯靠了过来,一手撑住她身旁的玻璃,宽阔的肩膀遮挡住外头的阳光,一股清爽好闻的男性气息,从他欺近的身躯传过来。
“你想做什么?”她瞪大眼儿,全身都缩了起来,怀疑这家伙图谋不轨。
“只是想替你扣好安全带。”他一脸莞尔,倾身从她的腿边拉出安全带的扣环,轻松的插进杆眼里。
凌珑松了一口气,暗骂自个儿想得太多。她抬起头,本想开口道谢,但是却又发现,扣妥安全带后,他还是悬宕在她身上,迟迟没有回到驾驶座上,那双黑眸巡回过她纤巧身子的每一寸,除了笑意之外,还带著某种让人不安的灼热。
“你还是这么的小。”向刚轻声低语,低沈的声音在车厢内听来更添亲密。
这次肯定不是她胡思乱想,他、他、他他他他——
混乱的脑子还来不及反应,向刚已经俯来。
“小东西,欢迎你回来。”霸道的薄唇,在她讶异失措的瞬间,轻易的封住她芬芳的呼吸,他吻住她,夺取她的呼喊与抗议,放肆的重温睽违已久的软女敕。
两条线再度交集,他与她之间的故事换了段落、换了章节,这会儿才正要再度展开。
第六章
凌家时客厅里,坐著一个美丽的少妇。
她粉颈低垂,静静的研究时尚杂志,女乃油色的丝质孕妇装,衬托出白皙的肤色,肩上披盖著羊绒披肩,用来抵御乍暖还寒的春季气候,一身咖啡色与女乃油色交错的她,比提拉米苏更让人垂涎欲滴。
门外传来声音,狗儿兴奋寸吠叫著,她停上阅读,抬起头来,眨了眨水波荡漾的眼儿。
“饭团,安静!不要叫了,大嫂可能在午睡。”清脆的声音隔著门传来,接著门被推开,一人一狗全挤在门口。
狈儿夺得先机,率先冲进来,直扑沙发上的少妇,前腿抱著美女的大腿,用乞怜的眼光骗取注意力。
“别担心,我醒著。”她轻盈的起身。“你提了什么回来?我来帮忙——”
凌珑连忙双手打叉,阻止嫂子起身。
“啊,女圭女圭,你不要站起来,坐著就好。”她连连摇头。“这只是一些小说、漫画,不重的,我自己拿就行了。”虽说这袋东西真的没多少重量,她还是偷偷怀疑,嫂子说不定连这点东西也拿不动。
凌家的新成员,是个纤细的美女,人如其名,她整个人就如瓷女圭女圭般,细致得让人心生怜爱,连风大一些,都要担心她会被吹走。好在凌云动作迅速,苦耕有成,结婚几个月就让她怀孕,多少增加了点重量。
踏人家门后,凌珑还回过头,紧张兮兮的张望,确定那辆进口轿车驶离家门口后,她才松了一口气,在玄关换了拖鞋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