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三爷请!”
提督九门巡捕五营步军统领府里的奴才,不敢怠慢地在前头引路,最近这位贵客常来找他们家大人,两人互相切磋刀法,相谈甚欢。众人对三爷的来历所知不多,只知道他是个从事人参买卖的生意人。不过,这三爷体格高大壮硕,走起路来威风凛凛、气势逼人,刀法还使得虎虎生风,不说还真以为他是军营里的年轻将军。
炳勒玛手握单刀,跟着奴才来到后院,刚过二十四岁生辰的他,有着粗犷阳刚的脸部轮廓,再配上两条又粗又黑的浓眉,以及炯亮有神的黑色瞳眸,当他瞪起眼来,那威严凝肃的目光足以让阵前的敌人两腿发软,而眼睛下方则是一管笔挺的鼻和宽阔大嘴,不笑时给人一股压迫感,教人不敢亲近。
“请三爷稍候,我家大人马上就来。”
炳勒玛“嗯”了一声,两手背在身后,不介意等待,鄂容泰可是好不容易才遇上的对手,只要技痒,而鄂容泰又不必到衙门当差时,哈勒玛就会登门找他痛痛快快地比划一场。
就在这当口,哈勒玛听见身后传来细碎的脚步声,一道娇小身影漾着笑脸奔进后院。
“阿玛,我帮你绣好荷包了……”当宝龄发现在后院里的不是她要找的人,顿时吓得僵在原地。怎么办才好?明知见到客人要好生招呼,不可以失礼,可是……现在想跑也太迟了……
“你是……鄂容泰的女儿?”哈勒玛扬了扬眉,瞥着眼前这个看起来不过十四、五岁的小丫头,个头长得娇小圆润,扎了两条粗粗的发辫。
“……”在他的粗声询问下,宝龄仰起满是惊惶的乌眸,本该粉粉女敕女敕的脸蛋,瞬间刷白了,活像只受惊的兔子,正面对哈勒玛这头吃人的猛虎。
“我在问你话!”哈勒玛不耐烦地又问了一次。
听到哈勒玛这么一喝,宝龄整个人惊跳起来,之前曾经远远地见过他几次,知道这位“三爷”是阿玛的朋友,可是这么近距离的瞧了之后,更加觉得这个男人瞪人的样子好可怕,而且比她想像中的还要魁梧,仿佛只要动动手指头就可以捏死她,让她想起幼年时一段不好的记忆。
“你叫什么?”
炳勒玛双臂环胸睥睨着眼前抖个不停的娇小人儿,心里头有些不太痛快,又没对她做什么,作啥吓成这副德行?难道自己长得真有这么吓人?
宝龄双肩不自觉地拱起,全身僵硬。人家在问话,她知道该要回答,可是她发不出声音,真的好可怕……
“我说小丫头——”哈勒玛才跨前一步,想跟她说别怕,想不到她先是发出一声尖叫,然后跑得比什么还快,途中还跌了一跤,顾不得膝盖的疼痛,马上爬起来,跑得见不着人影。
炳勒玛愣在那儿,好半天说不出话来。
他的长相真有这么吓人吗?
罢才若是多点笑容,会不会比较好?
炳勒玛忍不住反省着,他知道自己不笑的模样是挺凶的,连三岁小娃儿看了都会吓哭,不过长相是天生的,他不想要也不行,但见人家吓成这样,心里还是满受伤的。
“让三爷久等了!”一名中年男子快步上前,抱拳说道。
炳勒玛旋即咧高嘴角,兴致高昂地提高嗓门说道:“鄂容泰,咱们还没比出一个高下,今儿个再来过!”
唤作鄂容泰的中年男子,正是现任提督九门巡捕五营步军统领,见到哈勒玛也开始摩拳擦掌,朝身边的奴才说:“那是当然,去取我的刀来!”
待双方手上都有了兵器,立刻拔刀出鞘。
“来吧!”哈勒玛大喝一声,举刀攻向对方,动作勇猛剽悍,宛如猛虎出柙。
鄂容泰在心中大叫声好,也技痒地出招一较长短。
两人皆是使用单刀,一手持刀、一手配合,忽而缠头、忽而裹胸,忽而劈、砍、刺、撩、抹、拦、截、挑,打得痛快淋漓。
炳勒玛一声低喝,出其不意地将刀架在鄂容泰的脖子上,占了上风。“你输了!”
“这回是三爷略胜一筹。”鄂容泰喘着气,爽快地认输。
他咧了咧大嘴,要将刀入鞘之前又加了一句。“不过还打得不是很过瘾,不如再比一回。”
“三爷年轻力壮,我老了,可得休息一会儿。”鄂容泰用袖子抹去脸上的汗水,一旁的奴才奉上茶水,然后退下去。
炳勒玛随兴地往石阶上一坐,就将整碗茶水一饮而尽。“像这样痛痛快快地打上一场,这茶水感觉格外好喝。”他平常没什么嗜好,就爱找人比试刀法,能有对手是件多开心的事。
“若是三爷想找人比划,另外三位贝勒爷的拳脚工夫必定是比我好,还怕找不到对手?”确定周遭没有旁人,鄂容泰这才道出这位“三爷”的真实身分。
“要是他们愿意就好了,伊尔猛罕自从当上领侍卫内在之后,整天都待在宫里,至于另外两个人就甭提了,他们从以前就宁可多动脑子,也不想流汗,真是白白浪费一身好武艺,想找他们比划,只怕得先费一番唇舌。”
炳勒玛忍不住要抱怨,然后咕噜咕噜地又喝了一大碗的茶水,才满足地叹口气。“就算找府里的侍卫,他们也不敢真的跟我打,害我都快闷死了。”
“这也难怪他们了,三爷不只是多罗贝勒,又是皇上跟前的人,要是有个什么闪失,脑袋可就不保。”鄂容泰可以理解他们的顾虑,在皇上尚未亲政之前,他们四人的重要性超过一切。
听着,哈勒玛啧了一声。“所以这会儿在外人眼中,我只是『三爷』,一个做人参买卖的生意人,不是什么贝勒爷,你瞧这样有多快活,不用见了我就下跪,也不必我一瞪眼,所有人就猛磕头直喊开恩,活像我很喜欢砍人脑袋似的,看了真的挺烦的。”光是想到府里的奴仆每回见到自己回去,就跟老鼠见到猫差不多,真是觉得好气又好笑。
鄂容泰先是莞尔一笑,接着面露谨慎之色,压低了声量说:“日月会这半年来在京城里的活动越来越频繁,可惜一直找不到他们落脚的地方,足见他们是有计划的。”
两人之所以来往密切,是因为两个月前的某天夜里,鄂容泰在回府的路上发现几个可疑的人,于是暗中尾随,正巧遇到哈勒玛也在跟踪他们。那时他们联手将人擒住,逼问出对方原来是日月会的乱党,还是近来东华门发生几起纵火事件的元凶。
“这些乱党只是妄想利用纵火引起慌乱,好乘机潜入宫中行刺皇上,我这个三爷可不是成天无所事事,一天到晚在市井里闲晃。”哈勒玛心想要不是这次正好从热河回来,也不会遇上这件事,因此便以“三爷”的身分深入民间,想要打探出一些蛛丝马迹。
幸好他这些年来奉皇上之命到处跑,鲜少待在京城里,所以除了少数亲近的人,外人自然不认得他,加上他也不爱穿那身象征尊贵的朝服,太过拘束不说,动不动就得摆出贝勒爷的架势,真是累赘。因此他不管是进宫或出宫,必定先换过袍褂,更不喜欢让奴仆或侍卫在一旁跟前跟后的,因此不像伊尔猛罕和毓谨,那些乱党认得出他们的脸孔,只要现身,马上就被识破。
不过他人虽不常在京城里,但关于他的传闻可是越演越烈,这会儿已经把他形容得活像是个会吃人的恶鬼,还可以用他的名字来吓唬不听话的孩子,不过他也懒得去澄清,心想这样也好,那些只晓得逢迎巴结的人听了这些传闻,自然不敢上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