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她接过椅垫,微微一笑,就地盘腿坐下。这原木地板看起是很干净啊,而且这种布置也很有亲切感。
太好了,她不介意。少炜放下一颗久悬不安的心。
“那你先坐一下,我去把东西放下来。”他到厨房去,顺便倒了杯菊花茶给她。“我自己煮的,不知道合不合你的胃口?”
“你还会煮花茶啊?”金迷对他是越来越满意,这男人跟她一样,喜欢凡事自己动手做,爱过简单质朴的生活。
她的工作虽然炫烂多变,但节俭爱钱的个性却使得她的日常生活简单到只有“无趣”两字可以形容。常常被人笑:小气财神、有福不会享、只会当钱奴!
可那又怎么样?没人可以体会她简单背后的自在,住大房子不过是多花些整理的时间;高级套装穿起来绑手绑脚的,哪有三件一百的地摊货舒适……反正她就是这样啦!别人爱嚼舌根就去嚼,谁理他?
“阳台上种的小雏菊,花期时,我把它们剪下来、晒干、制成花茶,味道挺温和的,用来入菜也不错。”
“菊花也可以用来做菜?”
“不只菊花、昙花、百合、茉莉、玫瑰……很多花材都可以入菜,味道很好喔!”
“真的吗?”虽然才吃完饭不到三个小时,但听他介绍美食,金迷的肚子又不争气地叫了。“改天我们来办场百花宴,你觉得怎么样?”
“可是啊!可是一百道菜,你吃得完吗?”有人这么欣赏他的手艺,少炜觉得挺光荣的。“又不是在一天内做完,可以分成十天、半个月啊;每天七到十道,我保证吃光光!”别说吃了,光用想象的,她就想流口水。“喂,你几点要开始做菜,我可以帮忙喔!”她想快点吃晚餐,好饿呀!
“你饿了吗?”他看一下手表,才五点,平常他都是七、八点才用餐的。
“嗯!”她不好意思地点头。“刚才买东西时,花太多精力,所以饿得快。”
看她跟人家杀价杀得面红耳赤的,难怪费力气。他抿了抿唇,压下差点冲口而出的爆笑。
“我这就去准备,你等一下,若觉得闷,可以看电视。”说完,他起身走进厨房。
听他的口气好象不准备让她当助手似,金迷只好留在客厅里看电视。可是……
她虽然节俭,但住在万能社基地里,因为工作上的需要,基地里的电视都是与卫星联机的,节目变化多端,而少炜家的电视却……没装小耳朵不打紧,连第四台都没有,只有三台。天啊,好无聊哦!
“少炜——”她可怜兮兮地朝厨房喊了声。
“怎么了?”他丢下洗到一半的虾子,转头问她。“要去洗手间吗?在你左手边,走到底就是了。”
“不是啦!电视节目好无聊,我快闷死了,让我帮帮你好不好?”
“咦?”她还真直接,嫌他的电视烂。可少炜也没生气,因为它是真的很烂啊,会夸它好的人才虚伪呢!“过来吧,我把虾子洗好,你帮忙剥壳并且将虾肠挑出来。”
“这个我拿手。”金迷挽起袖子走进厨房。
少炜将一大盘洗好的大明虾交给她。“虾头和虾壳不要丢掉,我要用来熬汤的“知道了。”她走到墙角,拖了张椅子过来,准备剥虾子。一条女用的丝巾披在椅背上,她将它拾起来,上头还闻得到一丝淡淡的香水味。“少炜,这该不会是你的吧?”她挥舞着丝巾问他。
少炜回头望了一眼。“那应该是小琼的,上个月我们参加一场义卖酒宴,她不小心喝醉了,直吵着不想回家,我只好带她回来住一晚,隔天早上才送她去车站,大概就是那时候落下的。”
“你送她去车站时,她一定气疯了。”
“咦?你怎么知道?”她会算不成?
“想当然耳。”金迷为许琼茹白费的一番苦心感到唏嘘。她怎会用如此八股的方法色诱金少炜?未免太不了解他了!
金少炜为人认真又严谨,虽然称不上迟钝,可也不算灵巧。他这人是死也不会去欺负酒醉女子的,甚且他根本就不会明白你的暗示,要他学会花言巧言、罗曼蒂克可能比要太阳打西边出来更加困难。
少炜又听不懂她说的话了,只得转过身去,继续洗菜。
“哎……少炜,我可不可以问你一个问题?”
“好哇!你问。”
“你有没有女朋友?”
这是什么问题?“啊——”他手拿菜刀正在切菜,差点连自己的手掌一起切了下去。“发生什么事了?”金迷紧张地冲到他身旁,夺下他的菜刀。“你有没有怎么样?”少炜深吸口气,摇头。“你怎会突然问我这个问题?”
“因为我想知道目前你缺不缺女朋友?想不想要一个女朋友?”
她的意思难道是……她也喜欢他,想毛遂自荐当他的女朋友?“我目前没有女朋友,是有想要一个女朋友,所以……”
“那许琼茹呢?”等不及他说完,金迷抢口截断他的话。“我觉得她好象对你很有好感,你喜不喜欢她?”
“我和小琼只是同事,不是情侣关系,谈不上喜不喜欢。”
“这样说来,你目前是单身、没有爱人、正在征询女友喽?”金迷颔首,行动前要先搞清楚状况,才能收事半功倍之效。“那你觉得我如何?”
“你……”总觉得这话题似乎越来越怪了,她说的那些语应该由他来说才对吧?“金迷,你……我认为你很好,美丽、大方、率直……但……”
“总括来说,你并不讨厌我就对了。”她竟自下了结论。
少炜瞪大眼。再这样下去,情况一定会变得很诡异,该是他主导话题的时候了。“严格说来,我对你挺有好感的,所以……”
“那么我追你好不好?”
他突然咬到舌头,应该表达出来的追求之意被吞进肚子里了。
“你干么这么惊讶,从来没有女人对你表示过好感吗?”金迷看着他大张的嘴巴,量量自己的拳头,不晓得塞不塞得进去?
少炜愕然摇头,是有很多女人对他表示过好感,可谁能有这么大的胆子,当面说要追他?她未免也太奇怪了。
“那你的意思呢?你愿意让我追吗?”其实少炜应该感到庆幸的,这个“追求”是由金迷主动提出;要是今天这主、被动的角色互换了,难保少炜不会像文非凡一样,被金迷摔黏到墙壁上思过去。
半煦后,少炜的神智终于恢复。
“金迷,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为什么想追我?”“我觉得你很好啊!虽然你有点古板、老是要人家捐钱,但你是第一个能视破我伪装的人,这种感觉很奇怪你知道吗?我无法不看你、不想你,然后当我仔细注意到你的时候,我发觉你跟我真的很合得来,我们都喜欢过简单质朴的生活;可以自己动手做的东西,绝不会花钱去买;日子看似无趣,却百分之百自在。而最重要的是,看着你、碰着你,让我有种拥抱满怀钞票的感觉。”
一开始,他还听得挺满意的,但最后……拥抱钞票?那又是什么感觉?
“为什么是拥抱钞票的感觉?”
“因为钞票是我的最爱啊!那一张张设计完美、花样秀丽、印刷精致的艺术品,堪称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东西了。”提起她的小宝贝,她的眼睛就开始发光。
听起来她好象很爱钱似的!会不会是他整天背着募款箱到处募款,沾染了浑身钱味儿,所以她才迷上他?
想着、想着,他忍不住叹哧笑出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