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金先生。”经理很高兴地朝金少炜鞠了个躬,马上指挥服务生收拾善后。
一直缩着脖子躲在最后头的金迷蓦地抬头,瞥了少炜一眼。这家伙是什么身分?经理居然如此尊敬他!
察觉到有人看他,少炜搜寻的视线对上金迷的,忍不住靠近几步,他眼里浮起了惊讶。又是这奇怪的女孩,她怎么又变妆了?她与这男人不是一伙的吗?怎么闹翻了?
她……不是普通的演员吧?什么样的身分才需要时时变妆?特殊造型师吗?他猜不出来。
金迷定定地望了他良久后,转身离开餐厅。
少伟不确定有没有看错?金迷离去时望他的眼神里写着:跟我出来,有话对你说。他跟在她身后离开餐厅,却做梦也想不到会被堵在暗巷里。
这还是有生以来第一遭!他忍不住想笑,以往人们看到他超过一九O的身高、有棱有角的五官,不管他表现得多和气,他们大多会自动退避三舍,因此从来没有被挟持的经验,今夜难得开了先例,挺好玩的。“说,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何老是阴魂不散地跟着我?目的何在?”装扮像老妪,但金迷扣住他颈子的手却是年轻有力的。
“小姐,我想你误会了,我并没有跟着你。”少炜不想误会再加深,遂诚恳地解释着。“相遇只是偶然,我们已经在忠孝东路连续募款一个月了;未来的一个礼拜内,我们还是会在那里;十一月后,我们会转向罗斯福路;然后是中正纪念堂;
最后,春节期间,我们会举办一场大型的义卖会,电视会转播,不信的话,你可以等着看。”
说得跟真的一样,金迷不屑地睨着他。“当我是三岁的小孩?就算忠孝东路两次相遇是偶然,那今天呢?别告诉我,你恰巧在里头当厨师,依照经理对待你的态度,你的身分绝不简单。”
“我的确不只是厨师,”他笑得无辜。“我同时也是老板。”
“咦?”金迷倒没想到这个可能。但……就算他是一个餐饮业负责人、兼厨师、又兼基金会义工,但他一眼就看穿她的伪装又怎么说?“还有呢?你的身分不只这些吧?”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他是一头雾水。
“少跟我来这套!”金迷加重掐他颈子的力道。“能一眼就看穿我的化妆术,你也一定受过训练吧?”
“你是说,你一下子是老先生、又变成年轻女人、老婆婆……那件事?”
“不然还有什么?你怎会看穿我的变妆?”
“这……”他一副好不为难的样子。“怎么说……就是知道嘛!”
“你耍我啊!”她怒吼。“就算是直觉也有个来源吧?”
“但真的没有原因啊!”少炜困惑地搔着头。“第一次看见你,我就知道是你,以后也都认得出来,你就是你嘛!”
这是什么鬼答案?金迷愤怒地半眯着眼,可看他的样子又不像在说谎,莫非她真有什么疏失,才会被他一眼认出?她暂压下怒气,决定循序渐进,慢慢引导出他的答案。
“那么我问你,一开始我明明装扮成一个老先生,跟你在一起那个叫小琼的女孩子也认定我是个老先生,你怎知我是名年轻女性?”
“原来你是要问这个啊!”了解她的问题所在,少炜一下子豁然开朗。“看走路的方式啊!”
“走路的方式?”
少炜点头。“男人和女人的骨骼构造不同,男人走路时是由肩膀开始摆动,女人则由腰部开始,因此不管怎样改变肢体动作,天生差异是无法更改的。”
这种事金迷还是第一次听说,她以前学化妆的时候从来没受过此等教育,不觉愕然瞪大眼。“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是厨师。”少炜拍拍她掐住他颈子的手,请她放松一点儿,他才好呼吸。“以前我在法国读料理学校的时候,实习老师曾就猪、牛、羊的各部位肌肉、骨骼跟我们做过讲解,其实生物的骨骼构造都是不同的,我们要学习经由骨骼接缝处、肌腱……分割出各种不同等级的肉类,以应用在不同料理上。后来我拿它来观察人类,发现男人跟女人也可以由其行动上分辨出其不同处。我就是这样认出你的。”
“原来我跟猪、牛、羊是同等级。”金迷松开禁制,一拍额头,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啊……对不起!”意识到自己说错话,少炜慌张地赔罪;手足无措的样子就像……一块大木头。
金迷难掩笑意地抿嘴。“然后呢?就算你分得清男、女,但你一眼就认出了我,你怎知餐厅的女人是我、老婆婆也是我扮的?”
“我看不出来啊!”
“喂!”又想耍她,金迷不怀好意的手又爬上他的脖子。“其实,你若站很远,我就不一定认得出来了。像那天,你恢复原貌的时候,我也没认出来,是后来引起骚动了,我听说有位小姐坚持自己捐了钱,我猜是你,才跑过去与你相认的。”
“什么意思?”难不成他有近视,非得站在他眼前,他才认得出她?
“嗯……应该这么说吧!我是个厨师……”
“这个我知道,你强调好多次了。”
真是个性急的小姐,少炜笑了笑,也不生气,续道:“我虽然开法国餐厅,其实我对各国料理都很有兴趣,也常研究各种香料。然后我发现,人们的身上也有不同的味道,婴儿的女乃味、女人的香水味、男人的汗水味……不同的人,其味道也各异,因此我得接近你,在某个范围内,大约半径一公尺吧,才能认出你的味道。”
哪有这种事?原来他不是看穿她?而是闻出她?毁了!这该如何避免?
“每个你闻过的人,你都记得住?”实在很不愿意承认,她,鼎鼎有名的“替身”上官金迷,竟会栽在一个兴趣诡异的厨师手上。
“不一定。”少炜也觉奇怪,为什么她的味道会深刻在记忆里,忘也忘不掉?
“那可不可以麻烦你忘记我的味道,以后在路上遇见,也当是陌生人擦肩而过,彼此相忘于江湖里,你觉得如何?”
“啊?”她一番咬文嚼字的发言可把他清明的脑子给搅迷糊了。
“我是说,我不想认识你,因此也希望你别在路上随便认我,我觉得很伤脑筋。”她更怕丢了饭碗。
原来她是这么讨厌他!少炜莫名地感到一丝难过。
“对不起,我打扰到你了,我会记住,不再认你。”
瞧他沮丧的样子,金迷不觉有些罪恶感,失去灿烂温暖笑容的他更让人心疼。
“喂!男人大丈夫,垂头丧气的像什么话?挺起胸膛,开朗一点儿!”她用力一拍他的肩膀,帮他打气。
“我知道。”少炜抬头一笑,难掩苦涩。“但今晚还是让我送你出巷子吧。这里是一些餐厅、PUB的后门,你单身一个女孩子在这里走动很危险,我送你到大马路。”
“谢谢!”真是个善良的大好人;但就是太好了,想起他对身边每一个人都同样体贴,男人、女人都一样,她心底有丝莫名的气闷。
相伴走到大马路口,他们没有道再见,因为本不欲再见。尽避彼此心中都有着些许落寞,但他们还是连挥手都没有,各自转身离去。
金迷才走到公车站牌下,一个男人就靠了过来。“上官金迷小姐吗?”
嗅闻到危险的气息,金迷俐落地后退一大步,摆出应敌姿势。
但已经来不及了,对手用的不是刀枪或拳头,而是乙醚:药水遮天蔽地喷洒过来,金迷不小心吸了一口,眼中的景物迅速轮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