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带伞,这给你。”
“你送我伞?”
“我知道不能送伞,代表大家会散嘛,但你信吗?我才不信那种事。”
玛栗笑出来,她收下雨伞。“伞傍我,那你自己呢?”
她看屠英伦发楷湿著,风衣还沾著雨滴。
“男人淋点雨有什么关系。”
玛栗静静看著他,大概是他直率的态度,或者是他送伞送花的贴心举止,玛栗想更了解关於他的所有事。她问:“为什么和董事吵架?”
“逼我接公营事业的比稿案,不过有内盘,公司要付掮客佣金。”
“这有什么好吵?”是业界常有的事。
他目光一凛。“我瞧不起这种事,你的总监也是,他们全是人渣,把业界风气搞坏,这种做法一点都不尊重广告人!”
“就算你不认同,上司的意思照做就好,何苦和上头的人闹意见?”
“要我妥协门儿都没有,我不想哪天瞧不起我自己。”
“好吧——”玛栗懒得说服他。“吵到最后有什么改善吗?”
“没有,他还是坚持要接。”
“所以白吵了?”
“所以我辞职了。严格说是被开除,我知道他想开除我,所以抢先说不干,不想让他爽到。”
“不可惜吗?”鑫美是广告界顶尖公司,他都做到创意总监了。
“不,很过瘾,我骂那猪头Fuck。”他笑著问:“对不起,介意男生说粗话吗?”
玛栗摇摇头,笑了。她发现纸箱有几只金刚模型。她捡起其中—个蓝色金刚,笑看著金刚。“你还有这种东西啊?”
“我喜欢砌模型,这只给你。”
玛栗瞅著金刚。“我女儿应该会喜欢。”
“她喜欢什么颜色?再挑一个给她吧?”
玛栗笑了,又挑子一只红色的。“以后有什么打算?”
“要工作多的是机会。不怕、也不急著打算,一个人没什么开销。”
“嗯,我回去上班了。”
“白玛栗。”
“嗯哼。”
“你该学学我。”
“……”她不解。
他笑著说:“你好像把时间都浪费在工作,青春都卖给公司,你自己的想法?你对上司的看法呢?假如我是你,绝不会默许上次那样的事,我会唾弃那样的主管。”
“可惜你不是我,你也不用养孩子。是吧?”说完,玛栗掉头就走。
Shit!屠英伦发现自己说错话。
玛栗走了一会儿,停步,回头望,他还在,他抱歉地对她笑了笑,做个打电话的手势,希望保持联络。玛栗想想,又走回来,望著屠英伦。
“好吧,我承认你很有勇气,我羡慕你。”真的,年过三十还敢跟老板呛声的不多了。
“你这样说,我会想亲你,可以吗?”屠英伦托起玛栗的脸,侧身吻她。
他们就站在骑楼下,在来往行人间,忘情亲吻。
玛栗得走了,她撑伞,穿越马路,到对街。进大楼前,回身望,那边,屠英伦还在。马路人车川流不息,雨丝斜飞,他们凝视著对方,同时都感到依依不舍。
那边屠英伦朝她挥挥手,目送她。
他看玛栗收伞,走进大楼。他还不走,过了一会儿,奇迹似地,看玛栗又走出来,穿过马路,来到他面前。
玛栗瞧著他,“关於跷班,你有什么好藉口?”
“你问对人了!”他哈哈笑,很自然地环住她的肩。“我来帮你想个好理由。”
“是,嗯,我去拜访士林的经销商……谈下半年合作计划……嗯,晚点回去……因为刚刚客户打电话给我……最晚八点就到。”华纳威秀外,玛栗打电话回公司。
屠英伦在旁边一直笑,玛栗就用脚踢他。跟上司报告完,玛栗关机,他们手牵手去买电影票,趁开演前空档,又去喝咖啡吃蛋糕。寻常时间,这里空荡荡,他们可以安享两人时光。
喝咖啡时,玛栗问他:“你为什么相亲?很急著结婚吗?”
“我才不想结婚,急的是我爸妈。”
“嗯。”
“你会想结婚吗?”
“我才不要。”
他们都笑了。
“为什么不要?因为女儿的关系?”
“很难想像再去爱一个人,爱到连他的家人一起爱。大家把爱情想得太伟大,把婚姻想得太容易了。像我这样忙,照顾女儿都来不及,怎么有办法去结婚?还照顾另一个人?甚至照顾他的亲人?”
他半开玩笑地说:“不会想钓个金龟婿吗?像什么企业家第二代,他会养你跟你的女儿,你就不用这么辛苦了。”
玛栗听了脸色微变。“真那样的话,也许有别的要辛苦,靠自己比较实在。”
“这个时候,我应该说,我养你们吧,我还养得起两个女人。电影都是这样写的,言情小说也是这样,然后女人感动得一塌糊涂。”
她直笑。“我不是十八岁,没期待你这么说。你为什么不想结婚?”
“婚姻根本违反自然,我想过了,真的喜欢一个人,不用婚姻约束,也会一辈子相守。婚姻不过是一种惩罚,当原本相爱的两人不想继续爱时,其中一方可以诉诸法律要求赔偿,惩罚不想继续爱的另一方,这种规定很蠢。”
“你有点愤世嫉俗。”
“我是老实。”
电影快开演了,离开餐厅,往三楼的电影院。乘手扶梯时,屠英伦很自然地就牵起玛栗的手,玛栗没有甩开。电影开演时,坐在漆黑的电影院,就只有他们两个人来看电影。
屠英伦还是握著她的手没松开,电影演到一半,玛栗将头靠在他肩膀,他会意,将身子挪近,让她靠得更舒服。
大银幕播放冷门的法国艺术片,玛栗看著看著,昏昏欲睡。他的肩膀好厚,靠起来好温暖,她感觉身心舒畅,好像暂时找到避风港,后来她太放松了,她竟然就睡著了。
屠英伦好清醒,然而他不清楚电影演了什么,他看著字幕却一个字也看不进脑子里。他想著的都是靠在肩头的玛栗,她依赖地睡在他肩上,好像将自己全部托付给他,那种信赖感,让他好感动。
被依靠著的感觉竟然这么窝心,还让他感到骄傲,有个女人,他喜欢的女人偎著他睡了,电影演什么都不重要了。
电影散场,屠英伦没叫醒玛栗,灯亮了,玛栗醒来,就得到一个亲密的吻。
“玛栗,我真的喜欢你。”他说,像个大孩子那样对她笑。
屠英伦七天内办好离职手续,找到新工作,去朋友独资的广告工作室帮忙企划案子。收入没有在鑫美的多,但工作自由,多了弹性,少了头街,赢得尊严,他感到值得。
苞著他以最快的速度租屋搬家,三十坪公寓,三房一厅两卫。地点就在玛栗住处步行不用十分钟的地方。这样近,近水楼台多方便,玛栗就是他想摘的月。
屠英伦没有买屋的打算,在他的想法里,人寄居世上,他不要当房奴,花钱租屋多自在啊!他也拒当车奴,同一辆车开了四年。
有朋友劝他买屋,换大车。他们认为屠英伦一直没女朋友,是因为他没买房子,又很少开车出去。在台北把妹,没房没车,在女人眼中就像被阉割,让女人提不起劲约会,除非一开始她们就知道你是什么响叮当大人物,要不八成八认定你是穷光蛋,避而远之,逃之夭夭。每当朋友这样劝屠英伦时,屠英伦的拗脾气就会发作,骂道:“叫那些女人去死吧!”
他才不要为这种虚荣的女人改变,况且他觉得一个人也没什么不好,没女朋友又不会死。屠英伦不像那些镇日精虫上脑的男人,下班后谈的都是女人,想的都是一夜,聊的都是怎样把女人骗上床,然后不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