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烽的话气煞王爱爱,光是揍他一顿已不足以泄她心头之恨,她巴不得剥了他的皮、啃了他的骨、饮了他的血,嚼了他的肉。
“说了这么多的话,浪费了这么多的口水,你应该累了吧!”她狠狠的将他推坐在沙发上。“从现在开始换我说话,包准说得让你跟我现在一样无地自容。”她下怀好意的看著他,嘴角之间透露出一股不寻常的笑意。
王爱爱虽然好吃懒做又一无是处,不过她倒是有一项不为人知的天赋异禀——凡是她看过的书、文章必定过目下忘而且倒背如流。
否则,凭她荒废学业之功力,怎么可能考上大学呢?全靠此天赋。
是他逼人太甚,怨不得她的。
“七月二十六日,雨天,你们记不记得那一天你们在做些什么事情?”她不怀好意的凑近他问。
沙发上的三人面面相觑,谁也下明白她在搞什么鬼,现在都十二月初了,谁会记得七月二十六日那天自己在做什么事情呢?
可洪伟明突然语出惊人,“我记得。”
太不可思议了,平时笨头笨脑的他怎么可能有此记性呢?大家不禁往他身上投以怀疑的眼光。
就在万众瞩目之下,他揭晓答案,“在家睡觉。打从七月中旬退伍之后,我大约有两个月的时间都沉溺在醉生梦死之中。”他说时洋洋得意,像个小学生答中了老师的问题那般骄傲。
其实,没有人认为他很了不起,只觉得他蠢得无药可救。
“你的记忆力还真不错喔!”王爱爱实在对他束手无策,唯有跟著陪笑。“不过……我也记得七月二十六日发生了一件事情。”她话锋一转,又夺回掌控权。
人的好奇心是无穷无尽的,光凭这一点,大家不免四目交接,期待著。
杨烽始终不发表意见,像是心事重重。
伤人的最佳时机到了,王爱爱的眼角亮出一道阴冷的光芒,“七月二十六日,雨。今天,意外的接到一封来信,让我非常欣喜,从信封上的字迹,我知道是小薇寄来的,她的字就像她的人一样,清丽高雅,十分迷人。”
她偷偷的观察著他的反应。
此时,杨烽的脸色已经变得非常教人胆战心惊,一脸杀气腾腾,让坐在他身旁的陈少军、方沛文,赶紧闪到一旁去。
明哲保身的道理是聪明人保命之法。
唯有纳闷且不善察言观色的洪伟明仍留坐在一旁,“咦?牛郎,小薇不是你以前的女朋友吗?她认识爱爱吗?小薇为什么要写信给她?”他心底有重重的疑云。
唉!没想到他还真不是个普通的笨蛋,王爱爱对大傻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然而,当我拆信浅读之后,震惊已非笔墨足以形容了。小薇说她很抱歉,虽然不舍得,但她必须狠心的跟我分手,她说这样对大家都好,希望我能明白,并且祝我能找到比她更好的女孩子。”
当大家听到这儿,已了然於胸,除了洪伟明以外。
杨烽忍无可忍的紧握双拳,他的五官狰狞扭曲,恨意窜流在血液里,直视著趾高气昂的王爱爱。
可他愈是怒火中烧,她就愈是得意,嘴角不禁浮上一丝笑容。“唉!我再也不想经历失恋的打击了。三次恋爱,三次都被抛弃,老天啊!我真有那么差劲吗?嘴里明明说爱我,可是最后却都抛弃我。”她的心底有几许虐人的快感。
然而,在她还想往下念的时候,突然一双强而有力的手箝在她的脖子上,掐著她使她难以呼吸,以致脸色涨红。
想用武力战胜,门都没有!王爱爱视死如归的只求争回一口气,“女人!哼!什么玩意儿,有什么了不起,很希罕吗?我决定从今以后……只……埋……”她挣扎、痛苦的继续往下念。
“你偷看我的日记,你这个卑鄙的小人,无耻、龌龊、下流、不要脸。小偷!我要杀死你。”杨烽已愤怒到丧失理智的地步,将她压倒在沙发上,一副难以饶恕的模样。
一旁的人担心再袖手旁观下去,恐怕会惹出人命来,齐力的拉开他们两人。
“牛郎!你先放手,有话好好说嘛!”
“是啊!你太冲动了,会搞出人命来的,”
“你被抛弃,带了绿帽我们也很同情你,可是你掐死爱爱也没有用的,像小薇这种女人不要也罢,你何必为了她而伤心呢?”洪伟明的话像热油一样滚烫,他不说还好,一说反而更刺激杨烽。
“大傻!我求求你闭上你的狗嘴,一句话也别说!”方沛文十分不客气的转头对他说。
“是啊!你只会火上加油,你还是闪一边去。”陈少军也附议。
“我说错话了吗?我的用意是想牛郎……”洪伟明呆在一旁下知如何是好,完全不知道自己的低能已把大夥给逼疯了。
“闭嘴!你什么话也不要再说了。”两人异口同声打断他。
而王爱爱则趁杨烽稍微分心的时候,一脚狠狠的踹向他的肚子,并且不甘示弱的也伸手掐住他的脖子。
两人大打出手,颇有想置对方於死地,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味道。
“你现在知道被人羞辱的滋味了吧!”王爱爱一把揪住他的头发。
“你卑鄙,偷看我的日记。”杨烽的手贴在她睑上往前推。
他们一边打一边骂,手、脚、口并用,谁也不肯认输、谁也不让谁,炽烈的战火在他们之间迅速蔓延。
而原本劝架的人,现在竟围在一旁看热闹,全是一脸兴奋的等著看好戏,最不可思议的是,他们甚至赌了起来,押注这场龙凤斗的冠军会是谁。
经过莫约半小时的缠斗,杨烽运用男人的优势,冷不防的将她高举扛在肩上,摔向沙发,然后压在她的身上,让她动弹不得。
而豁出去的王爱爱也不是省油的灯,她奋力的抬起头来,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朝他腰上狠狠的大咬一口……
第六章
王爱爱打从早上出门到现在,不断地在心中喃喃自语批评著杨烽的不是。
男人就应该有宽大的胸襟,凡事不必太过计较,否则,小鼻子小眼睛的如何成得了大事呢?尤其对女人,一定要体贴温柔,百般忍让嘛!连这点气度都做不到,怎么当男人?
从他们打架迄今,将近有七、八天的光景,杨烽简直拿她当杀父仇人看待,好像和她有莫大不能化解的国仇家恨。
也不过是看看日记嘛!又不是天大了下起的事情,何况,他也骂了、打了,居然还记恨,太不可取了。
而令她更烦心的事是,她找了这么久的工作,不是连机会都不给她,就是做不到一天的就赶她走。
这可怎么办才好?
身上的钱已所剩不多,再折腾下去恐怕真要两袖清风的上街乞讨了,杨烽要是收不到房租,加上他又怀恨在心,不把她赶出去才怪,王爱爱渐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了。
不行!我不能让他看笑话,不能让他把我赶出去。她边定边想,一个不注意跌倒在一家川菜馆的门口,膝盖和手掌都擦伤了。
“太过份了,没事把水桶放在门口做什么?害我跌成这样,难道连老天也欺负我,真是没天理!”她坐在地上骂,哭哭啼啼了起来。
有句话说,人背的时候喝水也会噎著,用来形容此时的她非常贴切。
此时,餐馆内突然跑出一位妇人,大呼小叫的朝店内唤人出来,“哎呀!跋快来个人帮忙呐,是谁随便把水桶搁在外头,害人家摔倒了。”
这一叫,出来了两、三个人,像架鸭子般的将王爱爱抬进店里,找个角落的地方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