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烽的話氣煞王愛愛,光是揍他一頓已不足以泄她心頭之恨,她巴不得剝了他的皮、啃了他的骨、飲了他的血,嚼了他的肉。
「說了這麼多的話,浪費了這麼多的口水,你應該累了吧!」她狠狠的將他推坐在沙發上。「從現在開始換我說話,包準說得讓你跟我現在一樣無地自容。」她下懷好意的看著他,嘴角之間透露出一股不尋常的笑意。
王愛愛雖然好吃懶做又一無是處,不過她倒是有一項不為人知的天賦異稟——凡是她看過的書、文章必定過目下忘而且倒背如流。
否則,憑她荒廢學業之功力,怎麼可能考上大學呢?全靠此天賦。
是他逼人太甚,怨不得她的。
「七月二十六日,雨天,你們記不記得那一天你們在做些什麼事情?」她不懷好意的湊近他問。
沙發上的三人面面相覷,誰也下明白她在搞什麼鬼,現在都十二月初了,誰會記得七月二十六日那天自己在做什麼事情呢?
可洪偉明突然語出驚人,「我記得。」
太不可思議了,平時笨頭笨腦的他怎麼可能有此記性呢?大家不禁往他身上投以懷疑的眼光。
就在萬眾矚目之下,他揭曉答案,「在家睡覺。打從七月中旬退伍之後,我大約有兩個月的時間都沉溺在醉生夢死之中。」他說時洋洋得意,像個小學生答中了老師的問題那般驕傲。
其實,沒有人認為他很了不起,只覺得他蠢得無藥可救。
「你的記憶力還真不錯喔!」王愛愛實在對他束手無策,唯有跟著陪笑。「不過……我也記得七月二十六日發生了一件事情。」她話鋒一轉,又奪回掌控權。
人的好奇心是無窮無盡的,光憑這一點,大家不免四目交接,期待著。
楊烽始終不發表意見,像是心事重重。
傷人的最佳時機到了,王愛愛的眼角亮出一道陰冷的光芒,「七月二十六日,雨。今天,意外的接到一封來信,讓我非常欣喜,從信封上的字跡,我知道是小薇寄來的,她的字就像她的人一樣,清麗高雅,十分迷人。」
她偷偷的觀察著他的反應。
此時,楊烽的臉色已經變得非常教人膽戰心驚,一臉殺氣騰騰,讓坐在他身旁的陳少軍、方沛文,趕緊閃到一旁去。
明哲保身的道理是聰明人保命之法。
唯有納悶且不善察言觀色的洪偉明仍留坐在一旁,「咦?牛郎,小薇不是你以前的女朋友嗎?她認識愛愛嗎?小薇為什麼要寫信給她?」他心底有重重的疑雲。
唉!沒想到他還真不是個普通的笨蛋,王愛愛對大傻有更深一層的認識。
「然而,當我拆信淺讀之後,震驚已非筆墨足以形容了。小薇說她很抱歉,雖然不舍得,但她必須狠心的跟我分手,她說這樣對大家都好,希望我能明白,並且祝我能找到比她更好的女孩子。」
當大家听到這兒,已了然於胸,除了洪偉明以外。
楊烽忍無可忍的緊握雙拳,他的五官猙獰扭曲,恨意竄流在血液里,直視著趾高氣昂的王愛愛。
可他愈是怒火中燒,她就愈是得意,嘴角不禁浮上一絲笑容。「唉!我再也不想經歷失戀的打擊了。三次戀愛,三次都被拋棄,老天啊!我真有那麼差勁嗎?嘴里明明說愛我,可是最後卻都拋棄我。」她的心底有幾許虐人的快感。
然而,在她還想往下念的時候,突然一雙強而有力的手箝在她的脖子上,掐著她使她難以呼吸,以致臉色漲紅。
想用武力戰勝,門都沒有!王愛愛視死如歸的只求爭回一口氣,「女人!哼!什麼玩意兒,有什麼了不起,很希罕嗎?我決定從今以後……只……埋……」她掙扎、痛苦的繼續往下念。
「你偷看我的日記,你這個卑鄙的小人,無恥、齷齪、下流、不要臉。小偷!我要殺死你。」楊烽已憤怒到喪失理智的地步,將她壓倒在沙發上,一副難以饒恕的模樣。
一旁的人擔心再袖手旁觀下去,恐怕會惹出人命來,齊力的拉開他們兩人。
「牛郎!你先放手,有話好好說嘛!」
「是啊!你太沖動了,會搞出人命來的,」
「你被拋棄,帶了綠帽我們也很同情你,可是你掐死愛愛也沒有用的,像小薇這種女人不要也罷,你何必為了她而傷心呢?」洪偉明的話像熱油一樣滾燙,他不說還好,一說反而更刺激楊烽。
「大傻!我求求你閉上你的狗嘴,一句話也別說!」方沛文十分不客氣的轉頭對他說。
「是啊!你只會火上加油,你還是閃一邊去。」陳少軍也附議。
「我說錯話了嗎?我的用意是想牛郎……」洪偉明呆在一旁下知如何是好,完全不知道自己的低能已把大夥給逼瘋了。
「閉嘴!你什麼話也不要再說了。」兩人異口同聲打斷他。
而王愛愛則趁楊烽稍微分心的時候,一腳狠狠的踹向他的肚子,並且不甘示弱的也伸手掐住他的脖子。
兩人大打出手,頗有想置對方於死地,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味道。
「你現在知道被人羞辱的滋味了吧!」王愛愛一把揪住他的頭發。
「你卑鄙,偷看我的日記。」楊烽的手貼在她瞼上往前推。
他們一邊打一邊罵,手、腳、口並用,誰也不肯認輸、誰也不讓誰,熾烈的戰火在他們之間迅速蔓延。
而原本勸架的人,現在竟圍在一旁看熱鬧,全是一臉興奮的等著看好戲,最不可思議的是,他們甚至賭了起來,押注這場龍鳳斗的冠軍會是誰。
經過莫約半小時的纏斗,楊烽運用男人的優勢,冷不防的將她高舉扛在肩上,摔向沙發,然後壓在她的身上,讓她動彈不得。
而豁出去的王愛愛也不是省油的燈,她奮力的抬起頭來,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朝他腰上狠狠的大咬一口……
第六章
王愛愛打從早上出門到現在,不斷地在心中喃喃自語批評著楊烽的不是。
男人就應該有寬大的胸襟,凡事不必太過計較,否則,小鼻子小眼楮的如何成得了大事呢?尤其對女人,一定要體貼溫柔,百般忍讓嘛!連這點氣度都做不到,怎麼當男人?
從他們打架迄今,將近有七、八天的光景,楊烽簡直拿她當殺父仇人看待,好像和她有莫大不能化解的國仇家恨。
也不過是看看日記嘛!又不是天大了下起的事情,何況,他也罵了、打了,居然還記恨,太不可取了。
而令她更煩心的事是,她找了這麼久的工作,不是連機會都不給她,就是做不到一天的就趕她走。
這可怎麼辦才好?
身上的錢已所剩不多,再折騰下去恐怕真要兩袖清風的上街乞討了,楊烽要是收不到房租,加上他又懷恨在心,不把她趕出去才怪,王愛愛漸漸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了。
不行!我不能讓他看笑話,不能讓他把我趕出去。她邊定邊想,一個不注意跌倒在一家川菜館的門口,膝蓋和手掌都擦傷了。
「太過份了,沒事把水桶放在門口做什麼?害我跌成這樣,難道連老天也欺負我,真是沒天理!」她坐在地上罵,哭哭啼啼了起來。
有句話說,人背的時候喝水也會噎著,用來形容此時的她非常貼切。
此時,餐館內突然跑出一位婦人,大呼小叫的朝店內喚人出來,「哎呀!跋快來個人幫忙吶,是誰隨便把水桶擱在外頭,害人家摔倒了。」
這一叫,出來了兩、三個人,像架鴨子般的將王愛愛抬進店里,找個角落的地方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