趴在小桌上写字的秋歌费力的抬起头,脸上出乎意料的干净。“荷姨想的是什么?是曹言那很帅的爸爸?”
丙然是个小狈仔,已经开始修练八卦术了!
“妳家冷气坏啦,跑到我这里来做功课?”
“没坏,是家里那些叔叔伯伯阿姨姊姊们太吵了,我要做功课,他们总是轮流在我耳边吹气,叫我陪他们玩。”她今天奉命来这里盯住荷姨。
呵呵,重责大任。
她嘴巴那些一表三千里的姨伯叔表们全都不是人,一屋子的古董,一屋子的妖魔精怪神仙幽灵,整个房子里面就秋歌这么个生女敕可口的小孩,不逗着她玩也太对不起自己了。
“荷姨,我喜欢妳这里,这里有绿树,有风,比我家舒服多了。”她收了曹言的贿赂,说贿赂难听,是利益输送……
自从荷眼搬进来住以后,外面如碧波的绿意一年一年增加,整幢房子几乎要被包围在绿荫中。
也许正是因为这层缘故,喜欢凉快冷爽的她才住得下来。
“我要去妳家吃点心。”万事莫如吃点心重要。
这阵子吕可娣常常往台北市区跑,回来都会带上许多好吃的小点心,吃上瘾的她一天不咬个几块,心底就觉得不舒服。
“荷姨,妳要吃点心用不着跑那么远,刚才爸爸要我带了一盒蔷薇派过来,我摆在冰箱里面。”
要不是答应曹言,她大可在家看爸妈亲热。
“哦?”
这么殷勤,怎么有种像是千方百计要把她留在家中的感觉,这小表,看不起她的智商喔。
“我还是想过去。”
咱地,已经短到她肥手快要握不住的铅笔笔心断了,秋歌懊恼的瞪着配合度很差的荷眼,“荷姨,我这颗电灯泡已经够亮,妳再过去,我家的美术灯会全部爆破ㄟ。”
怎么现在的大人比她这小孩更不开窍?笨!
被小表这一削,荷眼终于意会过来。
看起来,她今天是无处可去了。
“姨,帮我削铅笔。”她又出招。
“妳不会买自动铅笔喔。”就算她闲得只能看天花板的壁虎打架,也用不着伺候这个小女暴君吧。
“那个不好写。”
想也知道这只粗鲁的小猴子有多用力,也只有这种老式铅笔承受得了她的猴
力。
“社区有7-ELEVEN,里面什么都有,去买新的。”她不做小表的奴才。
“我就知道!像妳这样怎么可能是曹言的妈妈,当人家妈咪的连削铅笔都不会,太扯了!”人小表大的秋歌嘀嘀咕咕,评估从来不买她帐的荷眼不可能替她跑腿之后,只好滑下椅子,自己走一趟了。
荷眼才不管秋歌心里把她骂成怎样,她耸耸肩,打开冰箱,果然看见了放在里头上面的蔷薇派。
应该来泡个什么茶喝啊……凌云白毫似乎不错……她才转着念头,纱门开阖声再度响起。
奇怪,那小猴子动作这么快?
她端着派出来,用脚关上冰箱门,透过精美盒子瞧见对着她傻笑的曹言,小人偶后面站着跟他一模一样的大人偶。
“姨。”曹言亲亲热热的甜蜜呼唤。
“下课了,一起来吃点心。”还来不及赶人,她的舌头有了不同的意志,居然请君入瓮,她哪条筋错了?
本来她还以为那个大人偶不可能再出现了呢。
毕竟上次的对话谈不上愉快嘛。
“我来不及叫他敲门,他就进来了,对不起。”事实是,他还在停车,曹言已经推开车门跳出来直奔屋内。
他手上拿着曹言的小外套还有书包,模样叫人不忍苛责。
“爹地,你不要说了,姨叫我们吃点心呢。”
“吃点心之前要先做什么事?”
“洗手,洗脸。”
“嗯。”
曹言快乐的去翻他书包里面的小手帕,流理台对他来说太高了,所以他选择浴室,吹着口哨跳进去。
“他已经吵了几天说要来妳这里,是我忙,到今天才有空带他过来,希望妳不要介意。”
在态度的拿捏上,曹黔在尝试着改变。
鲸吞蚕食。
柔情攻势。
这对一向呼风唤雨的他并不容易。
可是,唯有这样,才能挽回她的心。
挽回比掳获更难,那样的心情需要花费更多力气。
曹黔真要说有什么无法释怀的,就是她为什么会连儿子都不要的出走?百般不是的人是他,他被抛弃活该,但是,曹言是无辜的,而她不是狠心的女人吶,这点,他找不到解释。
“他很可爱。”她承认满喜欢那小表的脸蛋跟个性。
“谢谢。”
“我又不是夸你,还谢呢。”
这男人,有子万事足啊。
“你不用进去帮他?”这当爸爸的也有点两光,只会顾着说话。
“这方面他很独立,不大需要大人。”
他似乎只要在她面前就会不自觉的失了威风。
荷眼不放心,搁下手中的派,去浴室探了下头,果然如曹黔所说的,他那不满十岁的儿子已经洗了手,擦了脸,正试图把小手帕拧吧。
瞧着她的背影,曹黔想起了他们初遇的那一年。
他没想过中国东北的气候、生活条件跟上海差别这么大。
因为寒假,他跟着做土质研究的父亲到中国去。
他学的是汽车设计,洋人的市场已经达到一定的饱和度,另辟战场对他这新生代来说,是誓在必行的事情。
中国大陆是个潜力极佳的大饼,不管是十年前,还是十年后,他都有把握让自己的梦在那块海棠地生根发芽茁壮。
所以,一放寒假,当同学们商量着要去热带地区冲浪度假,把满脑子弧度、线条抛在脑后的时候,他心中已经拿定主意,要去瞧瞧他未来的疆上。
他心中一直有谱的。
什么年纪要做什么样的事情。
创业是一项,结婚生子是一项。
他唯一没有把握准的,是结婚生子两件事都远比他的开创事业版图来得要早。
结果到了中国东北,RV四轮的传动车遇上了冰天雪地照样没辙。
装雪炼,避风雪,由收音机里听来消息,说这次的风雪是内地二十几年来最大的一次,他们一行人,连司机和地陪都说最好折回山庄去比较安全。
然而就算要返回,车子也需要水。
沿路都是冰,冰树、冰原,一眼望去除了白色,没有其它。
他因为酷寒的气候,脚底开始一抽一抽的长了冻疮,痛得什么忙也帮不上,这样的情景会让人感觉到在冰天雪地里人特别渺小。
后来也不知道在哪停的车,大家下去讨水,他一个人趴在驾驶座边的窗上,望着直下到他眼前来的雪花。
他对雪不陌生,平常除了上课时间,他也会跟同学用很克难的方式去旅游,美西、美东几乎都玩过了。
可是这么大的雪,却是所见过中少数的少数。
他静静趴着。
天地一片静寂。
就这样,白茫的苍野中出现了一个小小的人影。
小,因为距离远。
仔细看,可以看得出来那个人影正爬上小丘,把一块蒲叶似的东西铺在雪地上,然后她两脚跨骑,抓着蒲叶的一部分,从高处滑了下来,一次又一次,乐此不疲。
她也不是一直这么顺利的,摔跤了好几次,整个人滚球似的摔得四脚朝天,却见她只是皱皱眉,抓了抓身上很短的袄子,又继续奋斗不懈。
他能把她的动作看得这么仔细,全赖他的望远镜。
最后,她放弃了蒲叶,居然用四只脚──手脚并用,在似乎是结了冰的池塘上滑过来、滑过去的溜起冰来。
曹黔忘了抽痛的脚板,笑得喷泪。
这是他见过最劲爆的溜冰方武了。
不自觉的开了车门,一脚踩进淹没了他靴子的雪地,就算迎面而来的雪花飘得一头一脸,他还是想去看看那个天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