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鲜衣怒马,数匹系出名门的骏马四蹄翻飞,达达作响的蹄铁敲在青色石板路上,煞是引人注目。
繁华街市,多的是王孙公子哥倜傥逍遥的足迹,小老百姓就当看戏,久而久之,多少也瞧出了点心得门道,只消一看衣着打扮,是暴发户拿钱砸门面,还是穷酸文人打肿脸充胖子,总能猜个八九不离十,这可是生活极度贫乏的老百姓自愉的方式哩。
且说京城,可大可小,现在出现的这群人却生眼极了,甭提没见过,竟是闻所未闻。是以看傻了一颗颗的绿豆眼,还是瞧不出所以然来。
翻飞的马蹄堪堪止在“红袖招”酒楼前。
不曾刻意制造的气势忙翻了伙计店小二,就连眼睛长在头顶上的店家也哈腰以待。
生意人是天生的八面玲珑,眼观四面耳听八方,一张嘴能把死的说成活的。
这“红袖招”的店老板显然是个中高手。眼见这一干风流人物以叱吒风云的姿态拥簇前首的少年直上雅座三楼。不待吩咐,店老板卯足了劲,将好吃好喝的全端了上来,还唯恐招呼不周,偻着腰板,哈着巴结的脸提供全程服务。
为首的少年挥手遣走了他。
要人侍候还轮不着他呢。
那少年,约莫十几岁出头的年纪,头顶金光璀璨的小壁,顾盼生辉的眉宇,目如漆点的黑瞳,美人尖下缀着一颗殊砂痣,俊逸过人,潇洒不可方物。
他身穿黄色实地纱挂,石青缂丝貂皮背心,足下瞪了双青缎刺绣靴鞋,金碧玛脑腰带下露出米黄色缨络,可看出是刻意做寻常百姓家打扮了,但天生高人一等的气质和众星拱月的气派却泄漏他不凡的身世。
座位落定,就听见他不豫的开口:“瞧吧!我就说带你们出来肯定会吓坏一票人的,现在被人当成猴儿拱着,还是一样不自由,跟在‘家’里头有什么差别?”
他的声音像是冷沁的泉,虽说是埋怨,若只听声音不辨其意,真是舒服透了。
“是你嚷着要微服出巡,不过依我看来,不如说是想携朋带伴出来透气散心才是。”蓝非身穿白绫袍,绛红卧龙袋束在腰间,长命锁衔胸,锦靴斑绚丽,打开檀香幽散的折扇,凉凉的扇起风来。
“我是想出门散心,可是没想过要带一串‘肉粽’出来。”既然是微服出门当然要做到不惊动老百姓为原则,可是才离开皇宫大苑没多远,这些人所到之处制造出来的效果简直让人无力招架。
“哼!你别想打主意甩掉我们,你要有个三长两短,我们没一个人能交代的。”戈尔真刀削般的脸,冷悍的面孔配了对黑宝石似的瞳,虽然年轻,巨将风范天成,水蓝色的翻领小袖长衫,一身简单衣着,是宝石群中的冷玉。
他的武功卓绝,一身是胆,昔年以十二岁的年纪取得武状元头衔,十五岁被慧眼独具的独孤吹云破格擢拨为殿前一品带刀武士,十七岁平步青云,升迁为随侧侍卫兼御林军大统领。
“乌鸦嘴!你敢诅咒大哥,你还真以为自己的脖子比钢刀硬啊!”蓝非用象牙筷敲了下戈尔真的头,一颗鹌鹑蛋囫囵塞进他的嘴,要戈尔真饭多吃,少说话。
“呸!”戈尔真吐出那颗倒楣的蛋,阴峻的眼闪着火爆。“你找皮痛?”
“喂!要干架也看一下地方,别砸了人家的店。”喝了口百花酿,蓝飞以招惹戈尔真为乐。
“唉,别吵了┅┅”排行老二的戚宁远话不多,容貌穿着最是平民化,却是五人中的润滑剂。
他举杯,浅饮一口,对这种家常便饭的对峙场面抱以壁上观的态度。反正啊,唇枪舌剑早成了这对冤家的生活模式,他们这些弟兄只要负责闪远点,不要被波及就行了。
至于紧紧守在独孤吹云身边的海棠逸又是另类了。八荒飞龙的组成,并没有刻意区分阴暗和光明的守护工作,是他一开始就没打算站出来,自愿隐在黑暗中守护独孤吹云,守护众人,守护他想保护的人。
“逸,一块坐下。”独孤吹云招呼他。
独孤吹云的话是圣旨,他挪动身形,落坐,再无声息。
众人见怪不怪,他们每人各自一个性情,尊重彼此不逾越。
※※※
一顶精致华密的马车由人车稀少的北门进了京城。押车的四名护卫一色墨黑,深邃的轮廓看似胡人,腰际的弯刀鞘凛着银光,招摇刺眼,这样的行径不足为奇,令人侧目的是驾驶四鞍骏马的马车夫,他狂发放肆,一样的北方瘦窄衣袖黑色短打穿在他身上硬是有份与众不同的狠戾,是那种寻常百姓打死都不敢靠近的人物。
车帘是透气竹帘编就,薄风吹过,宽敞的车内隐约可见两个人影。
马车像风般驶过长街,来到冠盖满京华的城都中心所在。
“荷!”风尘仆仆的马车停在“红袖招”前。
马车夫将马鞭搁在椅凳上纵身跃下,反身掀开珠帘,迎出一位玉人儿。
起先,映入眼帘的是只润如凝脂的皓腕,她的手背线条优美,裹住她的翠袖口紧窄包腕,接着,秀发如云的美人儿跨车而出。
随后跟出一名丫鬟,她长得清丽可人,水汪汪的眼充满稚气。
一时之间,忙碌不堪的整条街因为她的出现动作全都放慢了,更有人看着瞄着睨着,一不小心撞翻了豆腐脑的摊子,惹来窃窃的讪笑。
“胤,我闻到玉兰花香的味道,有人卖花吗?”她敛目,天成的画眉在刘海下更显黑白分明,瓜子似的小脸,漾着粉粉的滟潋,灵气逼人。
“你,过来。”被称为“胤”的男人在人潮中瞥见卖花维生的老婆婆,扭头叱喊。
“胤,别吓着老人家。”
瞪着攀在他手背的小手,独孤胤不怎么愿意又无奈的抿嘴。“老人家耳朵重,不吼她哪听得见!?”语落看见她不赞同的神情,勉为其难的改口。“好啦,你知道我天生嗓门粗嘛!”
黄蝶飘着薄薄的笑,轻摇只簪了朵茉莉的头。一身素白的她下裾曳地,内系细百褶裙,对襟宽松长袍是提花罗沙织就,数百朵翻飞花形银纹,宛如蝉翼地随着她摇曳生姿,说不出有多好看。
买了几串玉兰花,和黄蝶情同姊妹的丫鬟斑斓也分到一串。
“小姐,你好偏心哪,剩下的花全都要留着给努尔主子对不对?”看着小心用帕子将象牙色的花细细包裹的黄蝶,她忍不住没大没小地嘟嚷着。
黄蝶是位平易近人的主子,只要她有好吃好穿的总少不了斑斓一份,除了在旁人面前她必须端着主仆的礼节之外,两人情深意重,焦孟不离。
这也是为什么斑斓敢当着黄蝶面假装吃味,不怕主子怪罪下来的原因。
“他不能出门又爱花成癖,带几多中土的花让他闻香,也许他会精神些,咱们赶紧把大夫交代的药引子带回去,别生事了。”将帕子放进随身携带的荷包,她温柔如花地笑着,款款的清艳教人目不转睛,又生怕唐突佳人。
一旁默不作声的独孤胤居高临下的虎视着人潮,挺身用身体护住袅袅的黄蝶,那以保护者自居的神态昭然若揭。
“我去就好,这些猪眼睛的村夫愚妇全把你们当稀奇玩艺看,真是烦!斑斓,你扶小姐上车去。”他凌厉的眼光扫过处,人头一一垂点下来。
“嗯,小姐,我也觉得胤大哥说得有理,咱们才到中土来,人生地不熟,那什么小心驶得破船呀,努尔主子虽然说话老是吊书袋,可是也都八九不离五四三,听他的话总不会出错的。”爱卖弄是斑斓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毛病,混血胡人的她自以为“出口成章”,却不知是乱了章法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