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陈毓华长得并不美。
当然,也不丑;但甭要我用些恶心巴拉的虚伪词句来美化她,写个不是陈毓华的陈毓华。嗯,有些淡淡的火药味……闻到了没?沈曼奴和陈毓华有仇吗?哈哈,看下去就知道了。
对陈毓华的第一印象,其实挺不错。像沈曼奴这种超级肤浅、崇尚金钱主义、迷恋金玉其外、不排斥败絮其中的人的女人,应不会多看陈毓华那种纯朴、无害的小姊姊一眼。
可是,当本姑娘这两球不怎么清澈的眼珠子,非常不幸地对上咱们毓华姊姊黑溜溜的深邃瞳眸,便不由自主地向她偎进,拉著她噼哩啪啦地八卦了起来。
当她实在受不了我们毫无内涵的叽哩呱啦,她总会一副老大姊的姿态,说道:“你们这些小孩子哦……”哈,天晓得她听得有多开心!耳壳都自动拉长、扩大一倍以上!
如果她不爱听,她不会接连好几天在某个固定时段从埔里打电话到台中给曼奴,而且每次哈啦都哈啦了将近一个小时。之后,我甚至得知每天和她固定通话的,不只我一人,还有几个远在台北的作者与编辑……请自行想像她一个月的电话费多么的可怕。
据说她一天只写作两个小时。大家可以知道她出书速度为何那么龟速了。陈毓华,一个过度善待自己的作者;她每天在她舒适的住家裹过著极度优闲的生活,却拖稿拖得编辑每和她通一次电话,便崩溃一次,到最后甚至明言——她放弃陈毓华了,从此任陈毓华在艺文界随波逐流吧!
居然还有这款人!著实是我们这种将编辑奉为大人看待,每日早晚烧香膜拜的作者的敌人!
她的气质干净、纯粹得让人想亲近她,和她做朋友……呃,我还是这么以为,所以很“阿沙力”地答应她,六月十六日一起上台北玩。
为了这次出游,曼奴在一天一夜之间,写出近两万个字,结束原先预定在六月底才完成的稿子。
未料此举让陈毓华小姐三番两次假仙地说:“我要向你学习,一天一夜两万个字,好厉害!我要向你学习!”
啧!跟她说过好几次,那只是一次特例罢了;而且这种话由慢工出细活、坚持稿子完美度的她说来,特讽刺的哪。
上了台北,曼奴顾著和李洋洋(毓华姊的弟弟,很幽默,外加有点欠扁的男……人),以及洛焯斗法,毓华只是保持笑容,未曾插嘴。这让我以为她是个不带刺儿的温柔女子。
谁知,当曼奴和她同床共枕的第三天……唉唉唉,失算哪……!是这样子的,曼奴的作息是——中午十二点吃第一餐,晚上七点吃第二餐,子夜十二点吃第三餐——孰知上台北后,作息全被打乱了,只吃得著两餐……当夜,曼奴和毓华聊得正愉快时,曼奴的肚子非常、非常不争气地大叫……咕……咕……哦,天哪,少说曼奴也是个干干净净、身家清白的小泵娘,一世英明就毁在这一刻了……
原想毓华会装作没听到,她却笑得花枝乱颤,床板差点儿被她给震垮了。而那同时,曼奴的肚子持续地叫著,仿佛帮毓华夸张、该死的笑声合音似的!当时,糗毙了!
猜想得刘这件事瞒不住,我自己先抖出来,省得让人ㄎㄨㄟ!唉。
回到台中,曼奴想带她到三民商圈逛逛。不过缺了一顶安全帽,考虑了一会儿,她决定以身试法,未带安全帽,俐落地跳上我机车的后座。车子走不到五公尺,遇上红灯停下来,一位心怀不轨的警察哥哥带著暧昧的表情朝我们晃过来,毓华机警地跳车,可惜因为紧张,动作笨拙了一点,不过死无对证,警察哥哥也只好若无其事地走过我们身边。
这个时候,旁边两个机车骑士笑得好高兴(就像毓华笑我的肚子咕咕叫一样),毓华朝他们扮鬼脸。后来我们怎么办?当然是买顶安全帽!关于安全帽,曼奴又搞出一团糗事……呃,让我们装作我什么都没说,忘了吧、算了吧、散了吧!
晚上,曼奴和毓华到养老乃泷吃日本料理。谈得还算开心时,她突然问:“喂,你什么时候到埔里玩?”我犹豫了一下,说:“真的要去吗?”她居然回答我:“嗯,我是没有很诚心的邀请啦!”瞧瞧,这是什么话嘛!你们说,我还敢说我要去吗?
后来,她要我帮她写序——
“七月份便要出书了,急著要哦。”
“什么时候要,给我一个期限。”对我而言,凡事有个明确的日期,比较好办事。
“就跟你说急著要了嘛!”咦,她大姊的口气竟有些不耐烦。
“给我一个期限嘛!”这……怎么一回事?我帮她写序,为何我比较处于下风?
“就这一两天啊!”她说。
哼,瞧瞧,中国人的劣根性呵,总是模棱两可,不把事做个妥善安排;陈毓华,你再这样,就真的随波逐流去吧!“我要一个明确的期限!”我要求。她也没考虑太久,“下礼拜一!”“OK!早这样说不就得了?大概要写多少字?”
“你写得出一千字,我就很偷笑了……”她的表情有点不屑,好像让我为她写序,委屈的人是她。
我挑眉,和她杠上了。“才一千字而已,我要写两万字!”
她毫不迟疑地瞪著我说:“好!你没写两万字我就砍了你的头!”
唉唉唉,这种人自称温和、善良,你们相信吗?
我所认识的陈毓华青音
和毓华因文字而结缘,实在是最美好、最快乐的事!
但若因此而要动笔写序……恐怕……
唉,不只作者怕写序,连身为作者的好友也怕被邀写序,不过,话说回来,能在如此重量级的书上留下自己的名字和文字,何尝不是件光荣的事。
(毓华,你真是个好友,有荣同享!)
每个人对自己的生涯都有不同的规划,我知道毓华在预备转战沙场时,徘徊犹豫了许久,最后终于才下定决心……投靠希代大众!
这是希代读者的福音,有如此坚强的阵容加入,当更可丰富罗曼史小说的市场,精采可期!
其实,毓华的书值得宣传,毓华这个人更是不得不介绍,阿沙力的个性,让人很快的就容易对她掏心掏肺,几乎把整个人都卖给她了。不过,这也是有回报的,一进毓华家,她也是倾尽所有的把她家的东西“销”光,当然也包括她的书。(哈!羡慕我吧,免费的吔!)
当毓华好友的好处是可以免费的(强调)率先阅读热腾腾的作品,她的作口品完成,我一定是那个掀锅盖、频频看看熟了没有的人,迫不及待啊!
从毓华的第一本书至今,她的成熟有目共睹,我爱她的作品,也希望大家都爱陈毓华!
第一章
放下箭袋和弓把袋,任初静拭了把汗。都暮秋了,秋老虎仍是张牙舞爪,嚣张得很,在学校淋过浴的身子在转了两趟公车后又汗糊了。
客厅里的骨董级冷气空调是摆著好看的,任初静打死也不会妄动开冷气的念头,一想到夏日那呈等比级数飙涨的电费指数,她马上从头凉到脚板,效果比开了冷气还透彻。
她顾盼四处,确定这屋子是座死城,根据她以往的经验,一切电器物品全都呈静止状态时,家中的人口必是倾巢而出,这时候她才有那丁点心思能体会什么叫高品质的安静无声。
家裹闹空城计是家常便饭,中午刚过一刻,没她在家的日子,一切事宜自理,可想而知一帮人是分头觅食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