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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曼史的前奏曲 第3页

作者:陈美琳

“小约翰已经不是小孩子了,相信他会自己照顾自己,不会有事的。”桑肯恩安慰道。

“但愿如此。”

“娜娜,妳到过小约翰住的地方,依妳看——那儿环境如何?称不称得上安适?”

“安适?哈!那儿根本就不是人住的地方。”娜娜比手画脚地想尽全力描绘出那个小屋的凌乱。“木头搭的房子只有我们工寮的五分之一大,而且大半都已经腐朽;里头除了一张大床、一张小桌、一把椅子之外,几乎没别的家具了;厨房更不像是厨房,锅碗瓢盆都脏得很,唯一的炉子也黑得不象样,好象几百年不曾清洗过一般。我总是想,约翰的祖父要不是窝在那么糟的地方,也许还可以多活几年呢!”

“真有这么糟?”桑肯恩蹙眉。

“糟透了。”娜娜摇头。

桑肯恩想了想,说:

“小约翰把那房子卖了,妳知道吗?”

“卖了?”娜娜张大眼睛。“小约翰把那房子卖了?那他以后住那里?”

“他离开天使镇到大城市找工作去了。”

娜娜闻言,又露出担心的神情。

“他还年轻,会不会让人给欺负了?”

“他总得学着长大,毕竟已经没有亲人可以帮他了。”

娜娜叹气。

“的确是如此。不过话说回来,那间破屋子能卖几个钱?还有!谁会买呢?买来做什么?住吗?真是想不透。”娜娜又重重地摇了摇头。

“听妳这么一说,我也想不透了。”桑肯恩扬起眉,脸上表情诡谲多变,让人无法猜透他的心思。

阳光极刺眼地由未挂窗帘的窗子直接照进屋内,破旧的木屋里霎时一片明亮,秋末的寒意因此减轻不少。

安黎莎望着阳光眨了眨眼,身子一动就感觉全身酸疼,她这才恍然想起自己居然趴在桌上睡了一夜。

她无可奈何地笑笑,旋即站起身来伸展伸展四肢,并揉了揉僵硬的颈子;她实在无法想象自己会累成这样,趴在桌上小寐一会儿,竟然整夜未醒。

外头的阳光真好,她记起昨天该洗而未洗的桌布跟窗帘,便决定等会儿立刻洗净,并和棉被一起拿到外头晒晒太阳。经过阳光洗礼的布料感觉起来最舒服,它有一股温暖而动人的清香。她对慈母的回忆不多,但每回帮母亲搬晒好的棉被进屋,嗅着这股清香的举动是她永难忘怀的。

因为贪恋可爱的阳光,安黎莎立刻拿起桌布和窗帘到屋后的浴室去洗。由于尚未购买日常用品,没有肥皂,她只好用清水一次又一次地搓洗着积满尘垢的桌布和窗帘,直到布料的花色逐渐显现出来;经过这么一折腾,简直让她的腰都直不起来了。不过辛苦总是有代价的,当她在屋外晾起桌巾、窗帘和被单时,面对这一竿的成就,她开始愉悦地低哼着歌。

清洁工作应该算大致完成了,接下来就是添购一些生活上的必需品。其实她这五年来所存的钱在买了这间屋子后已经所剩无几,如果不省吃俭用并且尽快找个工作,那么这一点钱根本撑不了多久的。想到此,她先前的好心情又没了,只好长叹了一口气,继续动手晾晒被单。

离开天使镇这五年,她做过很多工作。举凡裁缝店缝衣服、餐厅洗碗盘、杂货店店员,甚至替人清洗室内她都尝试过,工作对她而言是必须而习惯的事情。不过那是在外地,在没有人认识她的环境里;在天使镇的话——即使她什么苦都能吃,别人又会以什么样的眼光看她?

她其实相当明白传言的可怕,就算它们曾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淡,但她再现天使镇必定会使冰封的流言再度沸腾,她没有把握自己是否能应付那些猜测和询问。唉!如果大家都能学着彻底遗忘就好了,为什么人们对别人的私密总是表现出过度的关心呢?

赚钱根本就是一种社会行为,如果她不希望和天使镇的居民有太多的接触,日常生活所需的消费又要从何而来?这实在是目前最让她感觉苦恼的事了。

晾好桌布被单,安黎莎揉着腰、吐出一口气。哎!在这么美好的日子想这些烦人的事实在太杀风景了,该好好享受一下阳光的洗礼才是啊!

于是她兴匆匆地将洗衣篮放回屋内,搬了一张椅子出来打算在院子里坐一会儿。就在她正堆满笑容走出屋子时,安黎莎实在没有想到这天的美好已经划下句点。

站在眼前的人是她怎么都不想见到的,五年来她日夜渴求能忘记的人就是他。而他——究竟来这里做什么?

“怎么?刚回来也不通报一声?”桑肯恩懒洋洋地说,眼睛直盯着她手上的椅子瞧。

安黎莎深吸了口气,轻轻放下手中的椅子。

“好久不见了,桑先生!”

“五年的确不算短。”桑肯恩走近安黎莎,他注意到她紧紧抓住椅背的手有点颤抖。于是他略为扯动嘴角,似笑非笑:“我只是一个关心妳近况的朋友,妳不需要表现出这么害怕的样子,安黎莎小姐。”

安黎莎强迫自己保持面无表情。

“你误会了,桑先生,我并不害怕。”

“哦?”桑肯恩眉毛一挑,定定地望住安黎莎。

“很感激你顺道过来看我,如果没别的事——”

“并不是顺道。”桑肯恩说。

“什么?”

“我是专程来找妳的。”

“专程?”安黎莎掩不住讶异。“你——你知道我住在这里?”

“也不算知道。”桑肯恩又走近她一步。“镇上漫天都是传言,说妳回天使镇了,我也这么听说,只不过比其他人多了些求证的精神。其实妳该感谢小约翰急着离开,否则恐怕妳会发现每天都有人在妳家门口探头探脑,而我猜妳一定不喜欢这样,是不是?安小姐。”

安黎莎避开他嘲讽的眼光。

“你在暗示什么?”

“我没有暗示什么,我相信妳也明白口自己一直是镇上居民聊天时的话题人物。”

“他们应该注意一些更重要、更有意义的事,而不是我。”

桑肯恩耸耸肩,表示不予置评。

“这不过是个开发中的小城镇。”桑肯恩知道她明明在害怕,害怕得连看他一眼都不敢,于是他的笑容中带有嘲弄意味。“就像小约翰一样,很多年轻人都往大城市发展去了,而妳,安小姐,怎么会在离开多年后又选择回到这个半蛮荒的小城呢?”

安黎莎放开椅子,往后退了一步。

“原来你也是那些好奇的镇民之一,你一样也是闲着没事找事做。桑先生,我的事实在不劳你费心,如果没别的事情,你请回吧!”

桑肯恩朗声大笑。

“何必把我当坏人看?我纯粹是来表达对老朋友的关心。”

“我不记得我们曾是什么老朋友。”

桑肯恩点头。

“妳要这么说也对,妳是个家教良好人家的女儿,自然不会跟我这个无赖有所牵扯。五年前是这样没错,但是现在——”他盯着她细致的面孔。“也许妳该知道我已不是从前的桑肯恩,如今——不仅没有人敢当着我的面出言不逊,而且镇上多数人都认为我这几年来混得还不错。”

“恭喜。”安黎莎冷然道。

“恭喜?就这样?没有谄媚阿谀?”桑肯恩邪邪地笑,并四处打量着她身后的破旧屋子。“告诉我,安小姐,为什么要住在这么糟的地方?等天气一变冷,这里根本挡不住寒冷刺骨的风雪。”

“我说过我的事不用你费心。”

“如果妳是因为刚回到镇上,需要金钱上的帮忙,我很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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