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耸耸肩,“曾经,只是现在的我明白,面包比爱情更重要。”
一转身,她大跨步走了出去。
诺因思及此,掬起一捧水,往自己脸上猛泼。
她走出他的生命──但是伤害仍在。
还记得那夜月圆,他疯狂的在中央公园狂嚎,甚至还咬伤几个无辜的路人。警察闻风赶至,兽医等人在一旁警戒待命,准备抓他。
若不是遇到布雷克,他很可能已经被抓到动物实验室里面做研究了。
当他发觉无奇不有的纽约,居然有这么神秘的公寓──里面住着的房客们,皆非人类──
法兰是狐精与人类的混血,布雷克则是吸血鬼──虽然他坚称他是素食主义者,但吸血鬼还是吸血鬼,伊曼来历更加神秘,每每问到只是微笑,还有佩卓,半透明的纤细美女。
房东不常回来,据伊曼说法──也是个古老的种族。
还有他──狼人,不是所谓“变狼妄想症候群”患者,而是货真价实的一只出身德国黑森林区的狼人。
他们同情他的遭遇,欢迎他加入他们这个非人所组成的小小世界。
也许是因为找到了一个安身立命的所在,也许是莫名的命运安排,诺因的第一本书卖量出奇的好,成为该出版社着作最畅销的作者。
后来荷俐也曾回头来找他,但他已不愿见到她。
他明白自己,只是一个外表巨大魁梧的男人,内心仍然需要一双温柔的手呵护。
从此之后,他宁可把自己封闭起来,不再去爱,也不再去想,把心门紧紧锁起,这样便不会受到任何伤害……
诺因发觉镜中的倒影落下泪,他轻轻地抬起手,擦去了那滴伤感的眼泪。
他不过只是一个外貌坚强的男人啊,阿基里斯纵然是英雄也是有弱点,他的脚踝是脆弱的。
“你能忘记吗?”诺因举起手,抚模过镜面中的自己。“在荷俐之后……她甚至还不知道我最大的秘密。”
镜中的男人微微一笑,看来十分迷惑。
“究竟……能不能忘记?”
第四章
兰斯洛甫一下船,便发觉站在码头边的那名少女。
她有着他所见过最美丽的蜂蜜色肌肤,一双幽黑宝石般,深夜寒星的眼,定定地望着他。
——摘自兰斯洛伯爵系列四《苑香之港》初稿
那一夜,大概是张玮慈这一生当中,最富神秘与冒险色彩的一夜。不过老实说,实在出自不得已。
她坐在诺因屋子的懒骨头里,忍着头皮发麻以及阵阵的鸡皮疙瘩,瞠大眼睛看着那只美丽的女鬼四处飘栘,与公寓其他住客们有说有笑——这些男人的胆子实在是大!
正常人一日一说到鬼,不是应该惊声尖叫吗?怎么他们可以这么泰然自若,仿佛这只女鬼也不过是个人似的……
“来来,可爱的人类小姐,伸出你的左爪来让我看看。”
布雷克鼻子上贴着一块大大纱布,白色纱布在那张有着深刻五官的俊脸上,怎么看都有几分好笑。
“什么左爪?左脚吧。”诺因提醒他,“你喝多了吧?”
“哎,随便啦,”布雷克看着张玮慈,一脸无奈,“我还没跟你算昨晚你扁我鼻子一拳的帐呢!”
“我扁你一拳?”
她怎么不记得自己昨晚殴伤布雷克?如果硬要说她有打到什么,就是楼梯间那只迎面飞来的蝙蝠……
“不记得就算啦。”布雷克笑笑,低头检视张玮慈的脚踝。
那一瞬间,她发誓她见到布雷克与诺因交换一个秘密似的、彼此心知肚明的眼光。
“亲爱的,”浑身银光的美女踩着轻俏的脚步,如一朵会旋转的玫瑰般移动到张玮慈身边。“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张玮慈惊讶的发觉眼前美人与自己认知的鬼不同,有嚏嚏的脚步声耶!“张玮慈……”
“我叫佩卓,”美人用羽毛扇子遮住嘴,眼睛半眯,“很高兴我终于有个室友来作伴,不然我好无聊啊!”
表也会无聊?
“你们不都是……昼伏夜出,专以吓人为乐……”
张玮慈用手指比画着,再度发觉布雷克与诺因及佩卓,三人交换一个奇异的眼神——
“失礼,亲爱的玮慈,您真是太失礼了。”佩卓摇摇头,一脸惊惶失措,随时要昏倒的样子。
“佩卓不是那样的人。”诺因朗声大笑,对眼前这情况感到有趣——一个货真价实且满头雾水的人类与一群非人的友善对话,或者他可以把这段情景加入小说里。
布雷克哼了一声,放下张玮慈的脚踝,非常不以为然。“鬼!表有什么好怕?人类才是最可怕的。”
就某方面来说,没错,人的确比鬼更加恐怖。
“总之,不要被好莱坞那些B级恐怖片给洗脑了,”诺因笑着递给她一杯香槟。“佩卓没什么可怕。”
“但愿我能令人害怕。”清脆如铃的声音咯咯娇笑,“叫酒吧里的那些讨厌的臭男人离我远一点。”
“你还去酒吧玩?”张玮慈挑高了眉头。鬼耶!应当跟灰暗阴郁沉闷这些形容词汇连在一起的女鬼耶!没想到还会去那种地方。
“偶尔,不常去。”
她还想再发问,但是佩卓已在自己身边坐下,打断了她卡在喉咙里的问句。
见诺因与布雷克转身离开,佩卓才用一种钦羡的口吻对她说道:“真羡慕你与诺因,除了他的工作伙伴,他没带过任何一个女人回来公寓,更别说是借住。”
这话好像在暗示着些什么?玮慈连忙摇头,“不不,我跟诺因其实……”
其实只是认识了不到一礼拜的陌生人?张玮慈忽然静默。
“其实怎么样?”佩卓催促她继续说下去。
“我们其实……认识不久。”
佩卓不信的挑高眉头,“认识不久,诺因就带你回来?”
她也觉得奇怪。张玮慈先是摇头,又是点头,她本以为诺因也许对每个人都很好,然而从先前佩卓的说法中,他又不像是会随便捡人带回家。
只见佩卓不知在思索什么,低声咕哝几句,张玮慈发誓绝对不是自己耳朵有问题,她的的确确从佩卓的口中听到一个“狼”字。
“我想,”佩卓再度抬起头,对着她微笑,“我很信任诺因,也信任他带回来的朋友,毕竟狼……诺因的直觉一向很准确的。”
这次,张玮慈十分确定她含在嘴里的话是个狼字。“狼?什么狼?”
“喔?我刚刚有说这个字吗?”佩卓打开扇子,一双大眼躲在扇子后头,睐呀睐地,“你听错了吧。”
“可是你刚刚分明有说到狼这个字。”
“耳力真好,我是指诺因有狼的直觉,他带回来的人,绝对没有问题,不会危害到我们的。”
危害?
张玮慈还想问清楚点,佩卓已经站起身,翩然离去。
那夜,张玮慈睡得十分不安稳。
她的梦境中出现了那只在中央公园乱跑的大白狼,只是白狼旋即变化成人身,转过头,竟见那一脸浓密胡子的诺因,对着她微微一笑……醒转后,她满身是汗。
一边讶异于自己为何老是想起那只狼,一边又惊讶自己把大白狼与和善可亲的大胡子联在一起。
现在她回想起来,突然发觉那时那只白狼用不疾不徐的脚步紧追着她,并非是要吃掉自己……
她怎么迟钝得到现在才感觉到?
可是,怎么想也觉得不可能……
张玮慈为自己的想像力之丰富哑然失笑,她是怎么了她,狼跟人怎么可能画上等号,又不是欧洲中世纪时期,有狩猎女巫、信仰撒旦的传说,还有狼人呢……
当张玮慈醒来时,已经早上九点多了。她一打开房门,就见门前放着一只托盘,里面有三明治、牛女乃咖啡和水果,还有一张佩卓写的纸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