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指温柔地抬起泪痕斑斑的娇颜,以袖轻拭。
“这些年来,确实辛苦妳了。管伯父与管大哥是因为看重妳、仰赖妳,所以才把玄歌交由妳看顾照料,毕竟妳是女孩子家,比较温柔细心。”他继续柔声劝慰。“妳也知道,男人总是比较粗枝大叶,自然不大明白妳的心事,他们不是不疼妳,只是习惯了这样的相处模式;而玄歌她……毕竟年幼,大家自然宠着她多些,难得她不恃宠而骄,还十分乖巧听话,这全是妳教得好,稷大哥非常佩服妳呢。现在妳能将自己妹子带得这般好,将来也绝对是个贤妻良母,就不知哪个幸运儿能娶到妳这么个能干的丫头。”
一番话说得合情合理,间或辅以真诚的赞美,温沉的嗓音娓娓道来,终于让闷苦幽怨的泪颜破涕为笑。
“稷大哥,我让你看笑话了。”管晴欢微赧地垂眼,轻抿了下唇,复又低首细语:“你知道吗?从来没有人像你这样赞美过我,就连阿爹和大哥也不曾……自我懂事以来,就得天天照顾玄歌,一点差错也不许有;只要她一打个喷嚏,生病了或哭闹了,便立即招来阿爹和大哥的责骂……我不是存心讨厌玄歌,只是……只是……”
说着,声音又哽咽了起来,满月复辛酸无从诉,纤弱的身子倏地投进他怀里,寻求一丝温暖慰藉。
稷匡先是一愕,随即疼惜地伸臂轻柔环抱住她。
唉!毕竟她只是个十六岁的姑娘呀,敏感纤细的少女心思却从未被人了解关心;而他,多少要负些责任吧。他是唯一与她亲近者,却直到此刻,才明白她埋藏多时的难过和委屈。
“这不是妳的错,稷大哥明白妳不是存心的,妳有一颗善良又温柔的心,玄歌也明白,要不,她怎会成天绕着妳打转。”他微笑地安慰道。
“稷大哥,我方才那么无理取闹……还伤了玄歌的心,你……你会不会讨厌我?”螓首低垂,细柔的嗓音断续地怯怯轻问。
“傻瓜!稷大哥怎么会讨厌妳呢?”稷匡莞尔一笑。“相反地,我很高兴妳把心里的话说了出来,我喜欢妳开开心心的,什么忧愁也没有。”
真心的话语出自于对她的怜疼,他视她如自己的亲妹妹般疼爱,希望她无忧且快乐。然,听在管晴欢耳里,却有了不同的涵意。
但见她微微脸红地偎紧他,鼓起勇气表白:
“稷大哥,你是这世上对我最好的人了,只要有你陪在我身边,就算其他人都不理我不爱我,我也无所谓……我只要有你就好了。”
闻言,稷匡微微怔愣,她话里的意思可是此刻他心里所想的那样?她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稷大哥,你今年十八了吧?”怀里的人儿突来一问,让尚未厘清头绪的他一时回不过神来。
“我听说……李大婶有意为苏家姑娘说媒,正和巫师爷爷谈这件事……”管晴欢红唇暗咬、黛眉轻蹙地继续说道,染着薄晕的俏脸欲语还休。“不知道稷大哥你……心里有什么打算?”
含蓄的询问悄悄泄露了心头的急切和担忧,她怕自己再不开口,心上人就要成为别人的夫婿了。
稷匡低头盯住她,眼神犹豫。他无意与苏家姑娘结亲,对晴欢也无男女之情。她一番情意昭然若揭,他却不知该怎么拒绝。
良久,他才回答:“我对苏家姑娘无意。事实上,截至目前我尚无心娶妻,一心只想帮爷爷将巫史之书编纂完成。”语意迂回而婉转。
一听他说对苏家姑娘无意,管晴欢心里大喜,没去留意他话里的弦外之音,情不自禁地抬眼望住他。
“稷大哥,你再等我一年好不好?一年后,我十七,也请李大婶帮我说媒。”烁亮的眼深情地凝睇着他,少女的娇羞再也抑制不住澎湃的情I思。
“这……”稷匡完全愣住了,没想到她会如此直接地示爱,当下不知该怎么回答才好。他对她只有兄妹之情,如何能答应她?可若拒绝她,又恐伤她的心。他该如何是好?
“稷大哥,你不会拒绝我吧?”正犹豫不定之际,她接下来的话让他愈加无措。“我只剩下你一个人了……我不奢望阿爹和大哥会把对玄歌的爱分一点给我,但是你……除了你,我再也不会喜欢上别人了。”
稷匡怔然无语,他……好像让自己陷入了一个无法可解的困境哪。
银白雪地中,身形高大黝黑的男子双手横抱着小娃儿,背负着一捆干树枝,踏雪无声地走进一处隐密山洞里。
男子发长披肩,一双绿眸在阴暗的山洞里莹莹发亮,毛皮背心外的肌理雄健昂藏,蓄满力量,浑身散发着粗犷野性。
和他高大身材浑不相称地轻柔放下怀中的女娃儿,将她置于铺着毛裘的石床上,男子随即解下枯枝堆置于石床旁,张嘴一吹,瞬即燃起明亮温暖的火焰。
火光晃晃地照亮洞壁,也照映出小娃儿冻得青白、似已无生息的脸色。
男子伸手解下她身上冰冷湿重的棉袄,取饼干暖的皮裘包裹住她,跟着以掌心贴抵住小人儿心口,一股热源随即自他掌心发散,泛着微微红光,绵绵密密地透进小娃儿冰冷的胸臆中,注入她的心脉,直到青白的小脸蛋转成淡淡粉女敕、小小身躯发暖之后才松开大掌。
忽地,身后传来细微的声响,一头通体雪白的母狼轻巧地走进洞里。
男子徐缓回身,棱角分明的面容在火光闪动申明暗不定,唯独那双眼眸像是燃着冷火般,幽幽闪着碧绿的光华。
在他的淡睨下,母狼迅速幻化成一名绮年女子,亭亭而立,白衣胜雪,美丽的容颜上娥眉淡蹙,带着几分忧心。
“大哥,没想到你会出手救她。”
男子微一挑眉。“想救便救。”低沉的嗓音吐出简短的字句,而后转回视线。自怀中取出一颗药丹喂入娃儿嘴里。
“她是那人族头头的宝贝……”女子若有所思地道。“这些年,我心里始终感觉不安,人心诡变难测,留他们一族人在此避祸,我总觉得不妥……如果让人族发现宝藏的存在,那后果可不堪设想。”
论狡诈贪婪,狼是出了名的,牠们对于这类气息非常敏感,那人族的头头虽然看起来颇为刚正有礼,但骨子里可不全然是那么回事。人族的私心与贪心绝不在狼族之下。
男子轻嘲一笑。“说到宝藏,我倒是一点也不在乎。如果人族有本事、有胆量的话,尽避试试看。”
“大哥,你怎么可以不在乎呢?”女子不禁又蹙眉了。“奉命看守宝藏是我们的职责,你不会忘了吧?”
“哦,奉谁的命?”男子反问。
“啊?!”女子顿时语塞。老实说,自远古以来,北荒狼族就奉命看守宝藏;但奉谁的命,已是不可考,只不过就这么一代一代传承下来罢了。
“总之,我觉得当初你实在不该应许他们一族人在这儿落脚,人族最是忘恩负义,也最贪婪了,就怕咱们给自己招来了祸端。”
男子只是淡淡一笑。“妳认为当时还有别的选择吗?他们已无处可去,而我们又不想妄动杀戒,只好让他们在这儿落脚了。再换个角度想,人族的存在于我们而言有警惕的作用,没什么不好;况且,他们终有一天会离开的。”
身为狼,于天地化育之始,便以其他生灵果月复,人杀狼,狼亦食人。但北荒之野的狼族不一样,牠们潜心修炼,以术法炼气生元;除了幼狼,不再需要捕杀其他生灵作为食物,何况是人。数百年来,牠们已渐渐习惯了这样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