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芝芝的女孩马上松开了金楞的脖子,开朗地走向若茴,平视和她一般高的中国女孩,本来打量的眼神瞬转成和蔼的笑容。“你好!你一定是若茴,对吗?昨天我先生丽沙有提过你曾来过电话。我叫董芝,是金楞的老朋友了。事实上,金楞这一生里没干过一件好事,唯独撮和我和外子的姻缘。你……”
“好小姐!我们能进屋谈吗?你不体谅我,也该体谅一下若茴吧!”金楞打了岔,想要移转董芝的注意力。
岂料董芝接过了若茴手上的提袋丢给了金楞。“你服务一下吧!走!若茴,我们进屋子里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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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足花了若茴半个小时的时间,才摘清楚状况。原来三十一岁的董芝,五年前为了学音乐千里迢迢地自大陆赴维也纳专攻小提琴,目前在史卡拉剧院专属的交响乐团里演奏。而若茴以为是女孩子名的石丽沙则是金楞高中时的好同学,一个随父母亲自台湾移民到米兰的富家子弟。本来这两人的恋情是不被允许的,结果透过金楞的从中穿引,竟说动了石丽沙的父母亲。至于到底他是怎么说动长辈的,金楞和董芝皆是三缄其口,丝毫不吐半点线索。
若茴很喜欢董芝,因为她那股从内心发出的热情是易感的,教人很难不去喜欢上她,这也是若茴跟大陆同胞的第一类接触。
向晚时分,董芝忙着打理晚餐,便由金楞领着她到卧室。这是一间光线特佳的房间,一张看来舒服的单人床及简单的摆饰令若茴相当的满意。床上有一个方纸盒子吸引了若茴的注意力,她自然地旋身问金楞。“那是什么?”
“打开来看不就知道了!”他走到床缘坐了下去,打开了盒盖,大惊小敝地呼喊着:
“哇!这是什么?!一件藻绿色的洋装,还有一双同色系的低跟皮鞋!呵,谁送的?该不是神仙教母下凡吧!”
若茴看着他古铜色趣味横生的脸上漾起一串得意的笑容时,马上猜出来了。她万分感动,对于他这么的细心照顾她这个素昧平生的人来说,实在是周到得令人无以回报。
“你……实在不需如此做的,哎!谢谢你!”她当下就掉了一滴眼泪。“我不该怀疑你的人格的。”
金楞无奈地放下了衣服,跷起腿说:“你实在今人模不透,遇上大麻烦不哭,反而在雨过天青时哭。你就当这些行头是我跟你借的利息钱好了,犯不着哭得这样。至于我的人格正直与否,还有待商榷,你不了解我,也就别太早下定论,以免将来后悔。”
若茴又哭又笑的回嘴。“你早该提利息的,这样我才能放高利贷。”
“小心贪心不足,XX点蜡烛。好了,你休息一会儿,换好衣服后,我们再出去吧!”
他站了起来,对她露出潇洒的一笑后,旋身走出卧室。
若茴凝望他宽阔的肩,想着他,猜测他是否已有要好的女朋友,以他的才情及成熟的相貌来说,应该不缺女孩子喜欢才是。若茴不奢望别的感情,只期望他们之间的友情常在,毕竟欧洲之旅结束后,他们又得道珍重了。淡淡的友谊比复杂的关系更容易恢复原状。想到这里,若茴笑自己多愁善感,平时她是不会想这么远的。
当若茴穿著及膝的藻绿洋装出现在客厅时,引来一阵小骚动。董芝正娇坐在一个男人的怀里和金楞聊着天,她的惊呼伴着陌生男子的口哨声,令金楞微侧过头来。若茴看着他的表情,只见他眼底闪过一抹讶异后,便回复原来的神色,他那抹不经心流露出的淡淡笑容随即也给了若茴淡淡的失落。
若茴失望了。他没有惊艳的表情,也许对她稍微的改变感到新鲜,然而那份新鲜却是这件衣服带来的效果,与她这个人无关。若茴发现那种酸酸的感受正一丁点慢慢散去,最后她又恢复到原先的她了,原来船过水无痕的感受就是这么的沮丧。
“嘿!金楞,介绍一下吧!”抱着董芝的男人催促着好友,笑望着若茴。
若茴不等金楞开口,便主动打招呼,“你就是丽沙?那个丽沙?”
“没错!可不是高挂在罗浮爆里的蒙娜丽莎哦!”丽沙咯咯笑了起来,对于拥有这么一个女性化的名字似乎已司空见惯。“事实上,我排行老么,在我呱呱坠地前,前面已有三个兄长,所以不难想象出我母亲当初思女心切的渴望,简直是到了狗急跳墙的地步,好险……”
“嘿!这样损你母亲,缺德!”董芝急忙以手捂着丽沙的嘴,整个身子压住他,然后转头对若茴跟金楞说:“你赶快掏了丽沙的钥匙把车开走,以防他赖皮不给你。”
金楞闪电似地冲到丽沙的脚旁,顺势从老友裤袋里掏出一串钥匙,对若茴勾勾手后,就往门外踱去。若茴慌张地跟上前去,临出门前还回眸瞧见一脸黑青的丽沙正扳开老婆的手说:“我是那种说话不算话的人吗?那辆破跑车那么逊,还不如开新车的好……”
当若茴气喘吁吁地跑到一辆鲜红中古跑车旁时,他颀长的身躯已跨坐进窄小的前座,安全带从左向右一拉便扣住了锁,调整了一子后,将钥匙插入一扭开始暖车,嘈杂的涡轮引擎声顿时教若茴掩住了耳朵。她就这么的站在一旁看着他俐落的完成所有的步骤。
“上车吧!”他冷冷的催促着,眼睛直盯着车头,等到她坐稳后,才解释:“这辆中古跑车是丽沙的宝贝,但是偏偏丽沙有先天性狭心症,不能开快车。董芝为此伤透脑筋,好不容易说动他割爱,才把跑车以平价廉让给我,算是做为我得到大奖的贺礼。不过等我返回英国后可就得伤脑筋了。”
“为什么?它这么美,要是人家肯割爱给我,我高兴都来不及呢!”可怜的丽沙!
“它很漂亮!这是我第一次坐在跑车上。”若茴的语气有一丝的兴奋,光是看一辆弧形优美的迷人东西就已是赏心悦目的事了,更何况是坐在上面享受风驰电掣的追风快感,难怪丽沙会不惜己身的安危也要跟命运一搏。
“看来这一趟欧洲之旅,你开了不少洋荤。”他也不好浇她冷水,只是附和地点头说:“它是很美,但是我怕它换了一个高纬度的地方后会出现水土不服的症状。首先得送厂检查引擎是否能在摄氏零度以下的天气运作,若不行的话,就必须改造引擎。英国和大陆各国的开车方向正好相反,还得花钱请人调整驾驶座的位子。英国的速限是一小时七十哩,若换算成公制后,顶多只能跑到时速一百一十二公里,简直是英雄无用武之地,这部义产法拉利老爷跑车开起来虽然拉风,但是很吃油的,光是维修费用和燃料费就让我吃不消了,更何况我答应丽沙要悉心保养它,即使我三餐不继也不能毁了这部车。
瞧!丽沙宁愿要车活,连我死活都不管了!这朋友真是够义气,足以气死我。”
哦!原来还有这么多的问题存在。“既然这样的话,你为什么还接受呢?”
“不这样做的话,丽沙不会死心的。他虽然没有真的开过时速两百,但这里是意大利,疯狂飚车是家常便饭的事,说没超速的话简直承认自己不带种。哪天他心血来潮突然飙起车来,警察也懒得理会他。若放这辆车在这里,说得难听一点,无异是一枚定时炸弹。”
若茴看着身旁的他的表情,沉默不语。他竟是如此重义气的人,只为了朋友,即使负担不起养名车的能力,还是扛了下来。对一个小建筑师而言,无异是将所有财产丢进黑洞里,所得到的回报却是一部可能得终年放在修车厂里保养、等到空暇时才能去发发引擎的骨董;只是中看,却不中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