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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行出状元 第61页

作者:席绢

小遍村的女人是不怕所遇非人的,可,若能好好过日子,谁愿意每天拎著一根棍子揍人?打人也是很费力气的好吧?!有那个空闲,还不如蹲在灶下多吃一碗饭。

要不要嫁人?嫁给哪个人?唉,真是个麻烦的问题。

之三:有问题,找小云

“所以……你今日来找我,是问我嫁个日后会当门房的丈夫好?还是会当个染布师传的丈夫好?”白云微挑眉问。

小芳很大方坦然的点头,完全不知道身为一个姑娘家,提起自己的终身大事时,再怎样也要装娇羞一下。

“这两个人我都去看过了,也说过几句话。那张圆,虽然机伶,但有些滑头,那嘴巴一张开,就不知道要停;另一个李木,说是老实木讷,还不如说是结巴,回答几个简单的问话,都要吞吞吐吐到天黑去。”人无完人,小芳对丈夫的要求也并不高,大家身分都相当,谁也别嫌弃谁,真要嫌弃,也是家生子嫌弃她这个外来户,哪有她嫌弃别人的份?

“就只这样两个人可以挑?”在白云看来,滑头或者木讷,都不是好对象。心眼太活或者死心眼,相处起来都挺累人的。

“不是我挑,是人家挑我,我有了意愿还不一定作数呢。”小芳向来非常有自知之明。就算她有一个状元闺蜜,而且这个状元闺蜜同时还是国公家的嫡次媳,身分从一介乡村野妇飞上枝头,摇身一变为凤凰,显赫得吓人。可她纪小芳,仍然只是一个明宣侯府的厨房丫头,并不因为有个贵妇好友而觉得自己应当鸡犬升天的高人一等。

她的心态向来很平和,所以从来没有四处嚷嚷让人知道这份情谊,一方面是觉得这没有什么好拿来说的,更重要的是,白云的身份愈少人探究愈好。纪小芳不懂什么大道理,但她是小遍村人,天生护短。白云的隐秘,她定是要帮著瞒得死死的──就跟全村人都在做的那样。不用互相联系交代,大家都这样做了。

小遍村出一个状元可不容易,更别说是女状元了,这样的功迹,足以让他们小遍村风光五百年,让周边那几个富村几辈子都抬不起头来。每每想起都要得意个老半天,这白云,可是小遍村的大功臣!听说村长与村民都商量好了,等白云百年之后,村里要给她建个状元祠,让村民世世代代供奉呢!

“小芳,你……有没有想过赎身出来?”以前是没有能力,如今白云好歹也是个政治新贵天子近臣,再不济也是个国公府的媳妇,就算飞黄腾达是日后的事,但此时帮童年伙伴赎身为良,却不是什么大问题。

“赎身?当然想过啊,可总得等家里的弟弟长大,可以撑起整个家业再说吧。如今我还是混在侯府里当差的好,吃穿用度都是府里出的,又吃得这样好,若是买回了自由身,该怎么过日子可又得发愁了。我在府里一个月的月钱,可以养活我一家子人,我爹娘弟妹在田里劳累了一整年,也没有我半年挣得多,现在赎身不合算,我可不想又回到小时候没饭吃的日子。”关于?@件事,小芳早就想得透彻啦,自由诚可贵,但人饿死了就什么也没有了,还谈什么屁自由?她还是安安份份的在侯府厨房里干活儿吧。

“你知道我可以帮你──”

“可别。这种事,还是我自己来吧。”纪小芳很快截住白云的话,道:“小云,如果我真的需要你帮忙,一定不会跟你客气,可现在,我过得很好。咱们小遍村的人向来帮急不帮穷,能靠自己努力的事,就该自己来。你也别纵了我啦,要是把我纵得仗著你的势,四处为非作歹捞好处,我们两人的情谊也就白交上这么一场了。”

“我知道你的意思,可……那两个对象似乎并不适合你。”

“我也不是非得在他们之间选一个啊。”小芳倒是很看得开。“先别说人家看不看得上我吧,我也不是非嫁人不可。日子是过出来的,如果我真的挑一个人嫁了,也会把日子过好,你放心吧。”

“要不,贺元身边还有两个小厮没娶亲,你挑一个吧?他们日后最少也是管理大庄园的主事。”

小芳仍然拒绝。道:

“我在明宣侯府过得好好的,干嘛还来牵扯国公府?这阵仗也太大了,你生怕别人不晓得我们的关系好啊?身为一个满京城都在议论的人物,你也该自觉点低调过日子才对,一堆人等著戳你软肋、抓你小辫子呢。”

“那些人,不足为惧。”在官场混了快三年,连战场都去过了,白云真觉得那些站在对立面的政敌们对付起来并不吃力。

“别托大,就算看不在眼底,能少一事就少一事,我也清闲些。”两人虽然是同乡好友,但身份地位究竟大不同,小芳从小到大唯一的梦想就是有吃不完的食物,至于荣华富贵人上人什么的,却是一点想法也没有的。人贵自知,她就是一个目不识丁的村姑,也就只有那么一把子力气和刻苦耐劳的脾性,过不起勾心斗角的日子,想像不了那些皇亲国戚高官大臣们该是怎样的生活方式。

她的拳头比脑袋好用,过不来小云这种成天动脑不动手的生活。就算她确实非常羡慕小云的经历与所有的风光,但也就是羡慕罢了,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也要过著跟她一样的生活。

“我看你也不是很瞧得上那张三李四的,偏又不要我给你找更好的对象,那么,你今天来找我,就只是闲著没事吗?”

“我怎么可能会闲著没事找你?当然是有事啊。”

“有什么是我帮得上的?”

“小云,你脑筋向来好使,我就是来让你帮我想一想。”

“帮你想什么?”

“就想,咱们女人,就一定非得嫁人吗?一个人不成吗?”

“也不是不成。但如果你遇著了喜欢的人,还是嫁人好些。”白云当然不希望小芳就把一辈子的目标放在为家人牺牲奉献上,完全没有自我。

“遇到喜欢的人?怎样才叫喜欢?”小芳皱眉,想像不出来那应该是怎样的感觉。

“对你来说,可能……就像喜欢粮食一样。”

“人跟粮食怎么比?那完全不一样好不好,我一点也不会想要吃人肉的。”小芳瞪眼,觉得这个比喻差透了!

小云也从善如流,很快改口:

“那就换一个说法。如果有人能让你兴起一棍子打昏拖回家的念头的话,那八成就是喜欢了。”

“嗯,这话还靠谱些。”小芳点头,记下了。

之四:闷棍敲向何方?

小芳一直以为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自己的丈夫也就在那两人之中择一,就看这两个家庭的长辈对她的观感有没有好到将她迎娶进门了。她爹娘早早请人捎话,让她顺著自己心意去挑丈夫,家里完全支持,没有意见。

说是挑丈夫,其实小芳很清楚,是人家挑她。她知道,如果别人知道她与贺二女乃女乃有交情的话,那么多的是愿意来跟她攀亲的人,搞不好连掌理全府的大总管也会愿意让他的儿子来迎娶她。就算小云一点也不介意被她借势,但小芳觉得区区婚嫁小事就要抬出小云的名号来吓人,那也实在太小题大作了。

她只是一个厨房小丫头,刚从烧火丫头升到跑腿杂役,跟在一个采买调料的小主事身边,细活粗活都得干,日后最好的前途不过是当个厨娘或采买小避事,而这样的身份,在侯府的奴仆等级里,仍然是上不了台面的。以她的职务,能谈到的婚配对象,就是一样不入流的学徒或跑腿小厮。小芳不会觉得委屈,就像她说的,日子是过出来的,倒也不用去钦羡仰望那些看起来就前程光明、过得风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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