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哈哈傻笑蒙混过去。
“好好好,您好走,路上小心。”
他伸出双手,勾揽我的腰身以入怀,额抵着我的额,气息在我面孔上吹拂:“我会想尽方法让你不感到压力,不要防我。爱上我并不需要失去你原有的自由,我只要你心中对我有所挂念而已。这样就好,就好。”
然后,然后呢?
“当你开始不满足于现况了,该怎么办?”我问。
“反正你逃跑的功夫很强,没有人抓得住你。我期望当风筝另一端的牵引者,但,倘若风筝执意自由,遗留下的,也只会是一条绷断的线。不要害怕让我接近你,因为最没有把握的人是我,该害怕的人也是我。”双手渐渐收紧,在不令我窒息的力道之内,也是不容我挣月兑的力道之内。
我,我这个大刺刺的女人,在他眼中像什么呢?
是揉了怕碎,含了怕化的弱质物品吗?还是,男人在面临爱情时,都会有患得患失的不确定感,因此总是小心翼翼?我不懂。但他的行止令我有些心疼,心疼他的不值得。为了我,真的很不值。
如果今天他倾情的对象是文小姐,情路一定非常好走,比捷运还顺畅快速,但人类似乎最为擅长做自讨苦吃的事。我还能说什么?
一如钟昂曾说过的,追根究柢,是我自己先惹他的。中国人不比西洋人,对吻认知大大不同。也许我就是在做恶作剧的事时,邱比特正好在场,射了一箭。不然就是我的吻技高超得吸魂摄魄,他被我吸来了,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哎!反正,都是一个吻惹的祸啦!
“无论如何,让我们一直保持这种心态吧。不要被爱情这玩意儿折磨得颤颠倒倒。如果相爱起于快乐的因素,就不该让它转为苦涩。钟昂,我希望一直快乐且自由,但愿你也是。”
“我是呀,把心交给你,看着你意气昂扬,快乐自负,为所欲为,确实是很快乐的事。你一直在做许多人不敢去做的事,说着许多人不敢说出口的话,活得自我快意。而我爱你,因为分享你的快乐,所以我的心情也舒展。没错,爱上你,所以我快乐。吸取你自由的气息,即使我的身体不能随心所欲陪你浪迹天涯,但我的心却有,它跟着你。”
好——肉麻!好挑逗——好恶!
可是我的眼眶却有点湿。原来我以为他与朱棣亚是同质性的男人,但细分之后,他们却是大大不同的。
朱棣亚是事业心强的人。这种人在善于包容照顾人之外,其实是强悍且霸气的,不然他不会挂念着他的未婚妻与他的相遇方式错误,久久无法释怀。
但钟昂则较为包容。他没有很强烈的事业心,在生活过得去的情况下,心思全转在流浪动物或弱势团体上。无所求,所以宽容别人的行止,甚而欣赏起来。
不能说哪一个人的心态较为正确,只能说他们在自我价值观的世界中,寻到了最佳安身立命的方式去过生活。
但乍看之下,他们真的很像,形于外的斯文、冷静很像。
当然啦!一白一黑,一帅一平凡,一有钱一无钱,如此而已。
莫怪注重身家的母亲在探听到钟昂银行的存款不足六位数字时会差点休克。期望我速速换个体面的男朋友给朱家人看,不要找一个平凡人充数。
我也只是皮皮的回嘴道:“别担心,我的公寓可以出租,收了租金足以养活他。”存心气疯我阿娘,我想也达到目的了,气得她行李打包十来箱,跑去大陆找舅舅诉苦去了。
“我不会追问你行踪,只但愿--你偶尔会想起我。”
“好吧,我会在想起朱娅时,同时努力想起你。”我很诚意的保证。
他灿笑出声,直亲着我的脸。
待出院事宜全已办妥,救护车也将病人搬运置妥,他们终于走了,往花莲出发而去。
会想他吗?会吧,应该会想——一点点--?
※※※在南下中部之前,我仍是见着了朱棣亚。不知道他哪来的神机妙算知道我人仍在台北,于是我只好赐给他请我吃晚饭的荣幸了。
向阿怪要了一束白玫瑰,很大的一束,我捧进了日本料理店的包厢。没有意外只见到朱棣亚一人。
“唔,分手花束。”
朱棣亚的表情啼笑皆非,轻咳了两声,仍是意思意思的收下了。我兴之所至的种种行为,他想要不习惯都不行。
“近来过得好吗?干妈说你会在我之前结婚。”
“你信她?拜托。”我嗤之以鼻,老人家的夸张方式他还真不了解吗?会当真的只有呆瓜。
“那我就放心了。我一直笃定“婚变”对你的伤害不大,只是大家绘声绘影下,我这个“陈世美”己红得发紫了,现在只差真正的哀怨下堂妇出场。”他点完了菜,为我倒一杯清酒。
“别理会了。大哥,顾好自己最重要,我相信长辈们的杂音对你影响不大,倒是--如果你老婆成天兜在心中就麻烦了。但--”我嘿嘿邪笑:“我是恶女,没有义务当她的救赎仙女,她自求多福吧。”
他摇头直笑:“呵!这可不是你六岁那年的心愿吗?如今在二十九岁终于如愿实现。”
我打量着他笑容增多的俊脸。红光满面,似乎也胖了些;听说爱情的功效惊人,比化妆品、欧罗肥更厉害,果然可以由这个男人身上印证。不常笑的男人,开始不吝惜微笑了;工作狂的男人,已开始走出办公室,注意起花花世界的种种。
“你变得这么愉快,应是事事顺心的证明吧?”
“是。我与她已能渐渐走出协调的步伐。很平凡的一个爱情故事,酸甜苦辣。”他轻描淡写。
“不是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的爱情惊天动地撼鬼神吗?怎么老兄您如此实际?”
“每个爱情都是一样的,到最后都会走向互相占有,我看不出我们这一对有何不同。”
唷呼!这家伙果然是与众不同的,爱了一场还可以保有冷静的大脑分析。那么我以前看到的例子又是怎么一回事?我看过昏头到彻底的唐或夫妇、女性友人、男性友人--姑且不论婚后是否过得蜜里调油,但恋爱时的鬼样子--欲生欲死,神智不清,没一例外。
时代又变了吗?在我活了二十九年之后,男女的交往又成了另外一回事了吗?人类的进化如果太快,是否有碍健康?
“我不太明白恋爱的走向必然会如何,但我认为所谓的“占有”,是有很大弹性的。有的人身心俱掳;有的人只求交心。我并不想与任何人谈我自身爱情的进展,不过我必须说“占有”这两个字,只能成为掳心名词,而非拘束身体的动词,否则我会窒息。”
朱棣亚叹了口气:“这,也是我不能让自己爱上你的原因。”
我讶然眨了眨眼。到了此刻,再去谈一些未曾厘清的情愫不好吧?
“呃——嘿嘿!吃寿司。”侍者已送来所有的食物,我低头先行填饱自己空虚的胃。
“别慌。”他失笑的看出我的无措。“菲凡,我们仍可是无话不谈的好哥儿,至少在我还没步入礼堂之前,你别太急着疏离我。”
他看出来转变了,我不意外。但——他可否也曾像我一般为这界线而哀悼?也许沉浸在爱河中的男人根本无从领略这种苦涩。
“曾经,我想与你做一世夫妻,不仅友情可以长久不变,互相扶持一生相伴不分。喜欢你赖在我怀中的温馨,也爱看你云游四海的潇洒自在。在友情或兄妹情的范围内,我可以将所有的你看成优点欣赏。不过倘若走入了男女之爱,我自知是个占有心强,且传统沙猪的大男人。我追求传统的家庭,喜欢女人眼中的世界只有我,相夫教子,或成为居家主妇,或成为我事业上的助手;但那个人不能是你,你的的灵魂不会只为一个男人伫守,你的世界太大,所注意的事情太多,你的脚永远停不下来。我太了解你,所以不忍心将你拘留在我一小方世界中。所以,我没让我们之间转变成爱情。”他轻声陈述着。彷佛因为看出我与他之间恐怕无法过回以往的生活,所以在今日,一次说个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