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江青云一向讨厌雷拓。
大概是因为身分的悬殊——她的父母在雷家帮佣。
大概是因为他太优秀——他老是名列前茅;她也是,只不过得从后面倒数过来。
再者,也许是因为他太受欢迎,所到之处无往不利;她也就不必再锦上添花,加入捧他的行列中。所以她坚持反方向的理念——排斥他、唾弃他、贬抑他——均衡一下,以免他被捧上天,忘了他自己是谁。
因此种种,江青云永远记得今生今世将以唾弃雷拓为首要目的,至死方休!
罗马岂是一天造成的?积怨成仇,积雪成霜,想要她不讨厌他都难!反正,她讨厌他的程度已经到看也不看他一眼,就算有时不小心撞见时也会当机立断的下巴朝天,转身就走。
很不幸的,从幼稚园到国中那一段时间,他们不仅同校,而且还同班。直到雷拓考上全台湾最好的男子高中北上就读后,才得以结束这一段“孽缘”;而她也运气不算太坏的捞到一所名不见经传约三流高职,南下住宿就读去了。
后来,他出国,她混到二专毕业,出社会。她仍不时牢记她今生今世最讨厌的人就是雷拓。因为她实在找不出什么好理由可以使自己不去讨厌他!
看来老爸老妈是打算赖在雷家颐养天年了!
江青云端着一碗泡面,坐在雷家大宅后面的佣人宿含门口台阶上,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解决她的早餐兼午餐。
上一代有什么恩怨纠葛她不太清楚;只知道她那老实得过份、近似弱智的老爹曾经因为祖父生病缺少医药费又告贷无门,只好呆呆的捧着房契、田契向地下钱庄借了钱。也不知道契约是怎么定的,一笔小小的金额竟然可以在数日后滚成一笔天文数字!抵押的房契、田契赔上了都不足以偿清欠款。流氓地痞三天两头的到家中恐吓威胁;老实的父母甚至连逃跑都不会,就只待在家中,愁云惨雾的泪眼相对,除了走投无路,还是走投无路。幸好,雷家——原本江家的地主出手相救了!
从此以后,父母对雷家更是感激涕零,只差没立个什么神主牌位之类的东西来早晚三炷香,天天膜拜叩首。而她那天生无大志,只求安定的老爹理所当然的就当起雷家的司机了!加上雷家给的薪资相当优厚——据说合计下来比种田还好赚——所以她老爸老妈也就赖着不走了。
雷家还真是有钱。她父亲当司机,母亲当管家,另还有一个园丁与一个厨师。现今社会里,若非大富人家,那来这种排场?有钱绝非过错,但是江青云却因此而更加讨厌雷拓了。
“汪!汪!”一只毛色黑亮的半人高狼犬跑到她脚边殷勤的吠叫,谄媚地摇尾讨好。
是邱比特——雷拓的父亲送给雷拓的生日礼物;而雷拓居然给它取了个恶心巴啦、无聊至极的名字!
“滚一边去!你这个狗东西!”她骂着。但邱比特直扑上来,不断伸舌头舌忝她的脸,痒得她直笑。这狗东西显然不懂得看人脸色!
虽然一再告诫自己它是雷拓的走狗,一定要恨屋及乌的连带讨厌它;可是邱比特老爱不知死活的接近她,对她又舌忝又谄媚,叫她想找时间培养恨它的情绪都来不及。
“不要啦!别用你的口水洗我的脸——好啦!好啦!我分一半给你吃嘛,别舌忝我了!”实在被口水淹没得快断气了,江青云只好妥协,高举白旗的献出她的早餐加午餐,从屋内找出一个盘子,捞了些面条给它。
邱比特兴奋的摆动尾巴,对她感激的叫了两声,才低头吃起来。不知道它的主人是怎么当的!看它那吃相,活像被饿了三天三夜似的。她拍了拍它的头,再度端碗仰首喝汤;眼光不经意一扫,猛地,发现不远处一个挺拔的身形向她这边移走了过来。含在口中的一口汤险些喷出来,匆忙吞下,站起身子,没好气的准备往屋内走,假装根本不知道有人走过来。
可惜天不从人愿;而且那人显然是还没学会察颜观色。看到她视而不见的态度,有点自知之明的人都该转身而去,但他竟然还开口叫她!
“青云。”声音很近,发自她身后一公尺距离以内。江青云甚至可以感受到他的呼吸温温的拂动她发梢。
这个讨厌鬼怎会挑今天回家?她千探听,万探听,才知道今天他不可能在家,是她拿钱回来的黄道吉日!显然她将黑煞日看成了黄道吉日。这个家伙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可以回来,为何独挑这一天与她冲撞——哎!笑话!这里是他家耶,他回来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为什么不能回来?可是,心中另一个反叛的声音又道:他的人明明在维也纳,据说没有回国的打算,怎么会突然出现?这让她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如果知道他会回国,她说什么也不会再走入雷家一步——可是……唉……
很无奈的,她转身,努力伪装出一个假笑。
“哎唷!真是巧,你回国了,我都不知道呢!”即使不是因为雷拓,她也极不愿与雷家的一草一木有所牵连,更别说踏入雷家的土地了。
在雷家的土地中,她的身分永远是低人一等的佣人的女儿,要对主人奉若神明,必恭必敬不能有所违逆。从小到大,不知道有多少次因为她对雷拓出言不逊而遭到父亲大人打手心——这一点当然也得列入讨厌雷拓的重要因素之一。
严格算起来,他与她有十年没见面了;与他在十年之后有机会面对面,就免不了一番比较端详——看他与十年前那少年有什么不同。
雷拓,富裕的家境给了他一股贵气与卓越不凡的才能,加上浸婬音乐世界多年,他的气质是优雅又月兑俗的;这也使得原本就端正出色的面孔多了份浓浓的艺术气息,益显俊美。承袭了其母的艺术细胞,雷拓在高二那年毅然放弃高中学业,转到维也纳研习音乐。据说他是前途颇被看好的歌剧创作者,在毕业巡回演出时,导过几出歌剧,创新的手法深受乐界肯定。正要展露头角之时,却突然销声匿迹,不为什么,只因他是企业家的独生子,必须承袭家业。三年前转往美国哈佛修习工商管理,算是和歌剧界划清界限了。
他有一张儒雅白净的面孔,全身干净得不像话,好像专生来比较她的邋遢似的。他的头发有一些自然卷,却不曾有过凌乱,非常服贴又柔软。身上那一套白色休闲服,非但没一点灰尘在上头,笔直的折痕挺挺的也不会散开,看起来像橱窗里光鲜亮丽的模特儿,找不到一丁点瑕玼可以挑剔。而他的脾气看来仍是好得不像话,永远是天使般和煦的面孔对人,上扬的唇角,温柔似水的目光……
伪君子!江青云在心里偷偷骂他。
“江叔说你回来了,我来看看你。”他笑着,一双墨黑有神的眼在阳光之下晶亮闪耀,像一团火焰。
“来看我做什么?没有多长一个眼睛也没有少一个耳朵,至于没有变好看倒是对不起得很,教你失望了。不过没人叫你心存希望!”她坐回台阶上,吃她边没吃完的泡面。
而那个雷拓,死不要脸的!竟然也敢与她挨着坐在台阶上,真是纡尊降贵呀!也不怕弄脏了他那套雪白的休闲服!
她生平最讨厌有人与她太过接近。人与人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是一种礼貌;尤其男女之间更要牢牢记住安全距离以求自保。雷拓的挨近,更是让她全身上下爬满了不对劲的感觉,难受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