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江青雲一向討厭雷拓。
大概是因為身分的懸殊——她的父母在雷家幫佣。
大概是因為他太優秀——他老是名列前茅;她也是,只不過得從後面倒數過來。
再者,也許是因為他太受歡迎,所到之處無往不利;她也就不必再錦上添花,加入捧他的行列中。所以她堅持反方向的理念——排斥他、唾棄他、貶抑他——均衡一下,以免他被捧上天,忘了他自己是誰。
因此種種,江青雲永遠記得今生今世將以唾棄雷拓為首要目的,至死方休!
羅馬豈是一天造成的?積怨成仇,積雪成霜,想要她不討厭他都難!反正,她討厭他的程度已經到看也不看他一眼,就算有時不小心撞見時也會當機立斷的下巴朝天,轉身就走。
很不幸的,從幼稚園到國中那一段時間,他們不僅同校,而且還同班。直到雷拓考上全台灣最好的男子高中北上就讀後,才得以結束這一段「孽緣」;而她也運氣不算太壞的撈到一所名不見經傳約三流高職,南下住宿就讀去了。
後來,他出國,她混到二專畢業,出社會。她仍不時牢記她今生今世最討厭的人就是雷拓。因為她實在找不出什麼好理由可以使自己不去討厭他!
看來老爸老媽是打算賴在雷家頤養天年了!
江青雲端著一碗泡面,坐在雷家大宅後面的佣人宿含門口台階上,有一口、沒一口的吃著,解決她的早餐兼午餐。
上一代有什麼恩怨糾葛她不太清楚;只知道她那老實得過份、近似弱智的老爹曾經因為祖父生病缺少醫藥費又告貸無門,只好呆呆的捧著房契、田契向地下錢莊借了錢。也不知道契約是怎麼定的,一筆小小的金額竟然可以在數日後滾成一筆天文數字!抵押的房契、田契賠上了都不足以償清欠款。流氓地痞三天兩頭的到家中恐嚇威脅;老實的父母甚至連逃跑都不會,就只待在家中,愁雲慘霧的淚眼相對,除了走投無路,還是走投無路。幸好,雷家——原本江家的地主出手相救了!
從此以後,父母對雷家更是感激涕零,只差沒立個什麼神主牌位之類的東西來早晚三炷香,天天膜拜叩首。而她那天生無大志,只求安定的老爹理所當然的就當起雷家的司機了!加上雷家給的薪資相當優厚——據說合計下來比種田還好賺——所以她老爸老媽也就賴著不走了。
雷家還真是有錢。她父親當司機,母親當管家,另還有一個園丁與一個廚師。現今社會里,若非大富人家,那來這種排場?有錢絕非過錯,但是江青雲卻因此而更加討厭雷拓了。
「汪!汪!」一只毛色黑亮的半人高狼犬跑到她腳邊殷勤的吠叫,諂媚地搖尾討好。
是邱比特——雷拓的父親送給雷拓的生日禮物;而雷拓居然給它取了個惡心巴啦、無聊至極的名字!
「滾一邊去!你這個狗東西!」她罵著。但邱比特直撲上來,不斷伸舌頭舌忝她的臉,癢得她直笑。這狗東西顯然不懂得看人臉色!
雖然一再告誡自己它是雷拓的走狗,一定要恨屋及烏的連帶討厭它;可是邱比特老愛不知死活的接近她,對她又舌忝又諂媚,叫她想找時間培養恨它的情緒都來不及。
「不要啦!別用你的口水洗我的臉——好啦!好啦!我分一半給你吃嘛,別舌忝我了!」實在被口水淹沒得快斷氣了,江青雲只好妥協,高舉白旗的獻出她的早餐加午餐,從屋內找出一個盤子,撈了些面條給它。
邱比特興奮的擺動尾巴,對她感激的叫了兩聲,才低頭吃起來。不知道它的主人是怎麼當的!看它那吃相,活像被餓了三天三夜似的。她拍了拍它的頭,再度端碗仰首喝湯;眼光不經意一掃,猛地,發現不遠處一個挺拔的身形向她這邊移走了過來。含在口中的一口湯險些噴出來,匆忙吞下,站起身子,沒好氣的準備往屋內走,假裝根本不知道有人走過來。
可惜天不從人願;而且那人顯然是還沒學會察顏觀色。看到她視而不見的態度,有點自知之明的人都該轉身而去,但他竟然還開口叫她!
「青雲。」聲音很近,發自她身後一公尺距離以內。江青雲甚至可以感受到他的呼吸溫溫的拂動她發梢。
這個討厭鬼怎會挑今天回家?她千探听,萬探听,才知道今天他不可能在家,是她拿錢回來的黃道吉日!顯然她將黑煞日看成了黃道吉日。這個家伙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可以回來,為何獨挑這一天與她沖撞——哎!笑話!這里是他家耶,他回來是天經地義的事,他為什麼不能回來?可是,心中另一個反叛的聲音又道:他的人明明在維也納,據說沒有回國的打算,怎麼會突然出現?這讓她一點心理準備也沒有。如果知道他會回國,她說什麼也不會再走入雷家一步——可是……唉……
很無奈的,她轉身,努力偽裝出一個假笑。
「哎唷!真是巧,你回國了,我都不知道呢!」即使不是因為雷拓,她也極不願與雷家的一草一木有所牽連,更別說踏入雷家的土地了。
在雷家的土地中,她的身分永遠是低人一等的佣人的女兒,要對主人奉若神明,必恭必敬不能有所違逆。從小到大,不知道有多少次因為她對雷拓出言不遜而遭到父親大人打手心——這一點當然也得列入討厭雷拓的重要因素之一。
嚴格算起來,他與她有十年沒見面了;與他在十年之後有機會面對面,就免不了一番比較端詳——看他與十年前那少年有什麼不同。
雷拓,富裕的家境給了他一股貴氣與卓越不凡的才能,加上浸婬音樂世界多年,他的氣質是優雅又月兌俗的;這也使得原本就端正出色的面孔多了份濃濃的藝術氣息,益顯俊美。承襲了其母的藝術細胞,雷拓在高二那年毅然放棄高中學業,轉到維也納研習音樂。據說他是前途頗被看好的歌劇創作者,在畢業巡回演出時,導過幾出歌劇,創新的手法深受樂界肯定。正要展露頭角之時,卻突然銷聲匿跡,不為什麼,只因他是企業家的獨生子,必須承襲家業。三年前轉往美國哈佛修習工商管理,算是和歌劇界劃清界限了。
他有一張儒雅白淨的面孔,全身干淨得不像話,好像專生來比較她的邋遢似的。他的頭發有一些自然卷,卻不曾有過凌亂,非常服貼又柔軟。身上那一套白色休閑服,非但沒一點灰塵在上頭,筆直的折痕挺挺的也不會散開,看起來像櫥窗里光鮮亮麗的模特兒,找不到一丁點瑕玼可以挑剔。而他的脾氣看來仍是好得不像話,永遠是天使般和煦的面孔對人,上揚的唇角,溫柔似水的目光……
偽君子!江青雲在心里偷偷罵他。
「江叔說你回來了,我來看看你。」他笑著,一雙墨黑有神的眼在陽光之下晶亮閃耀,像一團火焰。
「來看我做什麼?沒有多長一個眼楮也沒有少一個耳朵,至于沒有變好看倒是對不起得很,教你失望了。不過沒人叫你心存希望!」她坐回台階上,吃她邊沒吃完的泡面。
而那個雷拓,死不要臉的!竟然也敢與她挨著坐在台階上,真是紆尊降貴呀!也不怕弄髒了他那套雪白的休閑服!
她生平最討厭有人與她太過接近。人與人之間保持一定的距離是一種禮貌;尤其男女之間更要牢牢記住安全距離以求自保。雷拓的挨近,更是讓她全身上下爬滿了不對勁的感覺,難受透了!